海力风电(301155)

搜索文档
海力风电(301155) - 累积投票制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累积投票制制度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选两名及以上董事适用,一次选一名不适用[2][3] - 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3][4]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5]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6]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或本人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本人涉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特殊情况除外)[5] - 本人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规定限制转让期内股份不得转让[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提交信息材料并申报[14]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股份锁定与减持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股份[15]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增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17] - 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公告[18]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的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19]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信息管理[2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3]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7-11 19:32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9][10]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须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9][10]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额度与披露 - 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或有问题及时披露[21] 财务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事前审查并出具意见[23] - 督促被担保人办理反担保标的物登记手续[23] - 保管担保相关文件资料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3] - 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定期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23] - 被担保人有重大问题报告董事长等[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处理违规担保[24] - 担保债务展期当作新担保重新履行程序[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27]
海力风电(3011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适用相关法规及深交所规则[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管理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8] - 申请审批流程含部门报送、审核、复核、董事长决定[9] 其他规定 - 暂缓、豁免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10年[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3]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委员会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委员[5] 其他 - 公司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提及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20] - 委员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4] - 委员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19]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工作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相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19] - 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应在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0]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9] 资料保存 - 公司应保存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委员权利与义务 - 可在闭会期间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公司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5]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25] - 可就问题向董事和高管质询,后者应作出回答[26] - 根据情况对董事和高管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26] - 对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6]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改并报董事会审议[2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海力风电(3011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为候选人[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聘任的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6]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8]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深交所鼓励公布通信方式与投资者交流[21] - 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董事会及专门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海力风电(3011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9:32
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定[5]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超50%且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2][13] 提案与提名 - 董事会等持1%以上股份者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8] - 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21][22]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1] 决议与执行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关联交易普通事项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8]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章程决议,判决前执行决议[53][55]
海力风电(301155)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07-11 19:32
职工董事提名 - 可由公司工会、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职工、职代会联席会议提名[5] 职工董事选举 - 由职代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过半数代表同意当选[6] 职工董事任期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合同到期自动延长[9] 职工董事罢免 - 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职工联名提议案,过半数代表同意通过[7]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近亲属不宜担任[4]
海力风电(301155) -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1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5434.8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739.147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739.14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认购15000万股,许世俊持股46.27%,许成辰持股20.94%,沙德权持股15.70%等[16][1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28][29]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减资收购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其他情形3年内处理且不超10%[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不足6人等[4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特别决议需2/3以上[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5][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7]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3] 利润分配 - 每年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4]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1] 公司变更 - 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等应办理变更登记[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