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3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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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0: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 为人先生和韩家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为人先生和韩家勇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塑科技(3011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新民)
2025-04-24 20: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 0 2 4年度述职报告 (徐新民) 2024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徐新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电路与系统专业, 副教授。1986年9月至1998年9月在杭州大学电子工程系任教;1998年9月至今在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任教;自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大学的派出机构)副院长。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5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通讯 方式出席2次,委托方 ...
华塑科技(3011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0: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财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的内部审计管 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 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
华塑科技(3011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韩家勇)
2025-04-24 20:59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5] - 2024年4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3] - 2024年12月审议通过募投项目调整及总部研发智造基地建设[14][15]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忠实履职,2025年将继续尽责[18]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反映公司状况[12]
华塑科技(30115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0:59
舆情管理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3] - 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4]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6] 舆情处置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7] - 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控范围[7]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0] - 保留追究编造虚假信息媒体责任权利[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批后生效[13]
华塑科技(301157)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0:59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 ...
华塑科技(3011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为人)
2025-04-24 20: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 0 2 4年度述职报告 (陈为人) 2024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陈为人,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商业财务会计专业,会计 学副教授。1985年8月至 2023年1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先后任职法学院党 委书记和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