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翔楼新材(301160)
icon
搜索文档
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8-21 18: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翔楼新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天驰 | 联系电话:025-8338769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学孔 | 联系电话:025-8338769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是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次 1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
翔楼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1 18:12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楼新材)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出具《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
翔楼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1 18:1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翔 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66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
翔楼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8-21 18:1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 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
翔楼新材: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1 18:08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半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 2023 年半年度 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23 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 | 2023 年半年度 期末占用资金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金额 | 余额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 ...
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3-08-21 18:07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 相关规定以及翔楼新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翔楼新材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8 月 1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翔楼新材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 持续培训工作,特 ...
翔楼新材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8-11 15:4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发行人"、"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3-3-1 上市保荐书 | 中文名称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号 285 | | 办公地址 ...
翔楼新材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08-11 15:41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翔楼新材")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孙天驰和李响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 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孙天驰和李响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
翔楼新材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8-11 15:41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Xianglou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285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3 年 7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