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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3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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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301160)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5-01-17 22:40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曹菊芬 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1、持有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股份 6,806,5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8.80%) 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582,5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 的 0.75%)。 2、持有公司 549,500 股(占剔除回 ...
翔楼新材(30116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5-01-03 17:2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5年1月8日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9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99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4%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8日,本次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 ...
翔楼新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24 15:51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以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66,667股,每股面 ...
翔楼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5:4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 万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 全体监事,会议于 2 ...
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5:4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 "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翔 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51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8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120,010.52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5,464.9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 ...
翔楼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5:4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和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其中朱建华先生、刘庆雷先生、杨春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行延期。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精 密高碳合金钢带 4 万吨项目 ...
翔楼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19 18:1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9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99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4%。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92元/股(调整后),归属股票来 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 相关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
翔楼新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9 18:1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 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1、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并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 报道、不实报道; 2、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3、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4、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1、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2、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
翔楼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12-19 18:1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公司本次拟归属的 3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
翔楼新材: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8:16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楼新材)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出具《北京市金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