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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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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6-03-19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新天地药业注册资本为39,207.84万元,证券代码为301277.SZ[6] - 2022年7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7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6]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1,556.58万元[8]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60,124.48万元[8]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结项转自有资金17,949.89万元[8]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6,588.08万元(含利息)[8] 保荐机构意见 - 2022 - 2026年对多项事项发表无异议独立意见[8][9][10][11] -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报告基本反映建设及运行情况[11][12]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3] - 2024年11月30日同意用不超3.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9] 人员变动 - 2025年4月25日,原保荐代表人卢旭东换为刘天际[15]
新天地(301277) -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3-19 20:4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药业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新天地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10A002570 号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 ...
新天地(301277) -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6-03-19 20:4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76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10A002571 号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药业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新天地药业公司 20 ...
新天地(30127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6-03-19 20: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新天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对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地医药 技术研究院(郑州)有限公司、新天地(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新天地昭衍 (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新天地昭衍(河南)制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包括: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企业文 ...
新天地(30127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6-03-19 20: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 天地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6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7.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0,72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 ...
新天地(30127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宝)
2026-03-19 20:4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宝) 本人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王京宝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一级律师。1983年7月至1985年1月任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5年1月至1986年9月任许昌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86年9月至1997年1 月任河南省经济律师事 ...
新天地(30127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可钰)
2026-03-19 20:47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可 钰) 本人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 ...
新天地(30127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发亮)
2026-03-19 20:4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发亮) 本人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贾发亮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8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长葛市造纸厂 会计,1995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长葛市启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 任会计师,2002年11月至今任许昌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 ...
新天地(301277) - 新天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6-03-19 20:4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完 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导向原则; (二)薪酬与绩效挂钩原则; (三)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原则; (四)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经营规模、工作能力等相结合,同时与市 场价值规律、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符;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
新天地(301277)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3-19 17:45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6-005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议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之日止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含7.5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之日止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三)投资种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