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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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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9:10
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1]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13,581.83万元,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3,675.90万元,节余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新天地: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新浪财经· 2025-12-08 19:04
公司项目进展与资金安排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拟结项 [1] -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拟结项 [1] - 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公司拟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1]
新天地(30127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9:0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3336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7元,募集资金总额9.0072亿元,净额8.1556583905亿元[1] -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5.849515亿元,后调整为6.849515亿元[4][5] - 2024年和2025年各使用6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 - 2025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3970.25万元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7]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招商银行许昌分行专户余额1.1630887784亿元,光大银行许昌长葛支行专户余额2852.614967万元[10]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6500万元,招行许昌分行2500万元,光大银行许昌长葛支行4000万元[11][12]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642048亿元,已累计投入1.358183亿元,占比51.41%[14] - 考虑尾款、质保金和政府补贴后,该项目投资总金额1.78888亿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67.71%[14] - 该项目原计划2024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11月[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2024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3月[6] - 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10000万元[18] - 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3675.90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比例为36.76%[18] - 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为713.09万元[18] - 项目实施使用政府补贴资金支付金额为668.76万元[18] - 考虑预估待支付款项及政府补贴资金后项目投资总金额为5057.75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为50.58%[18] 其他事项 - 公司使用政府补贴资金支付两个项目,累计补助金额合计2957.74万元[22] - 拟将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 - 本次拟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超过1000万元,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监事会同意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7] - 保荐机构对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28]
新天地(3012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决策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多环节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有出席人数和决议通过要求,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9]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规定处理[2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21]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33]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9]
新天地(301277) - 公司章程
2025-12-08 19:0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336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207.84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河南双洎实业和长葛市中远分别持股85.15%和14.85%[2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392078400股,每股面值1元[2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4]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39]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41] 担保与交易决策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5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股东会审议[5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25]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1] - 公司最近三年未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累计分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增发新股[182] - 除特殊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8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1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99]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200]
新天地(3012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8 19:01
独立董事职责 - 听取公司重大事项汇报[4] - 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5]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5] - 签署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8] - 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9] 独立董事权限 - 提议延期会议或事项[6] - 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6] 交易限制 - 年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14]
新天地(3012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审议且由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7] 担保流程要求 - 担保人或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由全体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7]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时,利害关系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12] 担保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7] 担保管理措施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设台账记录对外担保情况[19]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9] - 被担保债务到期如需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批手续[19] - 财务部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并报告董事会[19]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发催还款通知单[19]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采取补救和追偿措施[20]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应控制担保责任限额,要求反担保与担保数额对应[20]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1] - 被担保人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不得提供担保[23]
新天地(3012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投资文档管理 - 投资文档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0] 投资决策流程 - 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13] - 多类交易指标达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 多类交易指标达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收购出售资产达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8] 投资审计评估 - 股权类投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21] - 其他资产投资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1] 投资管理监督 - 派出人员每月汇报情况,每年提交述职报告[29] - 被投资企业每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2] 投资退出机制 - 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可转让或回收对外投资[36][37] 投资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公告,按规定披露进展[39] - 被投资企业履行内部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责任人[39][40] 投资责任承担 - 董事和高管对违规或失当投资担责[42]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受处分并赔偿[42] 制度相关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4][45][46]
新天地(3012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5]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7] 减持计划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7][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8][9]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申请股票上市时等情况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股份锁定与解锁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变动申报与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在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7] 交易核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16] 账户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应按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17] 限售解除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9]
新天地(30127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董事离职规定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公司两工作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8]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离职董事[8] - 董事五日内办理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5] - 董事和高管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其他规定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5] - 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