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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5:5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2427.47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67.28元,募集资金16.33亿元,净额14.97亿元[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6亿元,本年度累计使用6.26亿元[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79亿元,专户余额1.49亿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7.30亿元[2] - 2023年度利息收益738.56万元,存款利息收入738.74万元,手续费支出1788.08元[3] 资金使用决策 - 2023年6月公司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总额1.41亿元[7]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使用3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 - 2023年7月公司同意使用2.5亿元超募资金投资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8] - 2023年12月公司同意使用3亿元超募资金投资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8] - 公司拟使用不超19亿元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闲置募集不超12亿,闲置自有不超7亿[9] 项目进度 -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资进度33.16%[15]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预计2024年6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资进度53.60%,本年度效益1677.60万元[15]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预计2025年9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资进度14.15%[15] -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预计2026年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资进度18.47%[15] 账户情况 - 公司在8家金融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监管协议[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江苏银行无锡山北支行募集资金初存1.03亿元,余额224.21万元[6]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募集资金初存1.60亿元,余额2095.95万元[6]
鑫宏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5:5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13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
鑫宏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亮)
2024-04-28 15:5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亮) 2016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鑫宏业独立董事。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黄亮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则,本人在 2023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 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 行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亮,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6 月 至 2002 年 5 月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锡山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 2002 年6月至2007年6 月任无 ...
鑫宏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鑫宏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决策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存货、对外投资、销售与收款、成 本与费用、货币资金、人力资源、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长期资产、内部审计、 会计档案及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
鑫宏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茂云)
2024-04-28 15:51
本人董茂云,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复旦大 学法学院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 年 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 年 8 月至今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担任鑫宏业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茂云-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3 年度,本人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
鑫宏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5:51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 ...
鑫宏业(301310) - 2024年3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3-27 16:07
公司发展历程 - 2004年着手研发光伏线缆产品,2009年取得光伏线缆TÜV认证证书 [2] - 2006年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线缆研发,2012年取得新能源汽车充电线缆TÜV认证证书,后持续研发新能源车内高压线缆等产品 [2] - 2019年布局储能用线缆研发并取得TÜV认证证书 [2] 行业发展观点 - 光伏产业链成熟,竞争加剧,“平价上网”时代到来,行业将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有望进一步高速增长 [3] - 我国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升级转型重点,“双积分政策”推动传统车企转型,新能源车内高压线缆价值更高,将随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增长 [4] 业务布局与规划 机器人领域 - 工业机器人是公司工业线缆产品终端应用之一,未来会根据市场情况对工业机器人用线缆持续关注和布局 [3] 液冷高压充电桩/充电枪线缆 - 是《电动汽车充电用液冷电缆认证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之一 [3] - 自主研发新能源用交联聚烯烃弹性体绝缘材料,沉淀多项专用技术和生产工艺 [3] - 联合其他企业研发出小外径、轻量化、大功率液冷充电线缆结构设计及加工工艺 [3] - 拥有液冷大电流直流充电桩电缆等底层自主专利知识产权 [3] 充电桩高压快充 - 有布局,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包括新能源车内高压线缆等,以车内高压线缆为切入点与汽车行业客户同步开发,目前量产大功率液冷电缆,最大输电电流800A,电缆外径30mm [4] 未来发展展望 - 围绕国家“双碳”战略,聚焦新能源行业和特种线缆主赛道,实现“光储充车”全面发展 [4] - 执行“技术创新驱动、精益化管理、全球市场布局”发展战略,成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4] - 形成“一体两翼”协同发展格局,以新能源汽车线缆为主体,辅以光伏储能和工控自动化两大支柱产业 [4] - 产品研发重点投入液冷超充线缆等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高效、安全与轻量化 [5] - 紧跟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浪潮,研发适配高端线缆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 [5] - 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扩展产品线,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全方位价值链优势 [5]
鑫宏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1-30 18:1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2][27][29] - 以23.99元/股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2个月[5] 归属与考核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5][6][7] - 所有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股票自归属期首个交易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7] -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8]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比于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15%,触发值均为12%[9] - 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比于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32%,触发值均为25%[9] 流程进展 - 2024年1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1月13 - 22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无异议[13] - 2024年1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4年1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14] 人员与费用 - 核心技术骨干36人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数83.33%[19] - 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37.02元/股,股息率为1.01%[2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摊销总费用822.50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565.13万元、240.21万元、17.17万元[22] 资金相关 - 激励对象认购及缴税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4] - 公司因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鑫宏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1-30 18:11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
鑫宏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1-30 18: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首次授予36人100万股,占授予总数83.33%,占股本1.03%[1] - 2024年预留授予20万股,占授予总数16.67%,占股本0.21%[1] - 首次和预留授予合计120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股本1.24%[1]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1%[1]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