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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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9-04 18:25
股本结构 - 2023年3月6日上市,发行后总股本6993.3799万股[3] - 2023年5月25日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0490.0698万股[3][4] - 2024年5月29日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4676.9897万股[5]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限售股占比34.44%,流通股占比65.56%[6] 股份解禁 - 本次4户股东441万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3.00%[2] - 2024年9月6日,110.25万股可上市流通,占总股本0.75%[2] - 2024年3月21日,4255.5199万股股份解除限售,占总股本40.57%[4] 利润分配 - 2023年5月25日,每10股派现9元,共派现6294.04191万元[3][4] - 2024年5月29日,每10股派现10元,共派现10467.2998万元[5] 本次变动 - 限售股数量从5055.4698万股降至4945.2198万股[14] - 流通股数量从9621.5199万股增至9731.7699万股[14] - 高管锁定股增加3307500股,首发前限售股减少4410000股[14]
绿通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04 18:23
回购计划 - 拟用超募7500万 - 15000万元回购股份[2] - 回购价格上限从52元/股调至36.45元/股[3] - 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2]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8月31日累计回购4311889股[3] - 累计回购占总股本2.94%[3] - 累计成交总金额85481320.35元[4] - 最高成交价35.89元/股,最低17.02元/股[4] 未来展望 - 后续结合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5]
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核查意见
2024-09-04 18: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稳定股价 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
绿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4 18:21
股份回购 - 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3000 - 6000万元回购股份[7] - 按上限6000万、27元/股测算,回购约2222222股,占比1.51%[7] - 按下限3000万、27元/股测算,回购约1111111股,占比0.76%[8] - 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价格不超27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6][10]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减少注册资本[3][7] 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张志江持股45472698股,占比30.98%[17]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4日召开[2] - 张志江提请将回购方案增补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7] - 回购相关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6][8][9][12][16]
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4 18:21
股份回购 - 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3000 - 6000万元[8] - 按上限6000万、27元/股测算,回购约2222222股,占比1.51%[8] - 按下限3000万、27元/股测算,回购约1111111股,占比0.76%[8] - 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价格不超27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7][11] 议案进展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获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8]
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9-04 18:21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80%,净利润同比下降39.02%[10]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等预计可使用日期延至2026年12月[10] 投资与并购 - 2023年10月参与设立6亿绿通产业基金,认缴5.93亿,实缴7709万[11] - 2024年5月绿通产业基金参与设立5亿合伙企业,认购1.95亿,实缴7800万[11] - 2024年8月绿通产业基金1.87亿认购江华九恒27.50%股权[11] 其他 - 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11次,非同意意见次数为0次[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超募资金16.96亿元[11]
绿通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9-04 18:2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1日[5] 股东持股情况 - 控股股东张志江持股45472698股,占比30.98%[3] 议案相关 - 议案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8] - 提案含总议案及多个具体议案[21] 时间安排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 - 17:00[10] - 参会股东登记表截止17:00[2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22",简称"绿通投票"[17] - 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时间9:15 - 15:00[18][19]
绿通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9-04 18:21
股份回购 - 拟用超募资金3000 - 6000万元回购股份稳定股价[2] - 回购价格不超27元/股,采用集中竞价交易[13]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 - 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3] - 上限6000万元回购约2222222股,占总股本1.51%;下限3000万元回购约1111111股,占0.76%[3] 股份转让 - 2024年6月25日,赫涛等拟向匡小烨转让7965336股,未完成过户[5] 募集资金 - 首次公开发行1749.00万股,每股131.11元,募集229311.39万元,净额210121.43万元[7] - 募投项目总投资40494.96万元[8] - 超募资金为169626.47万元[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99027.37万元,净资产285427.89万元,流动资产253131.38万元[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4.55%,货币资金为44506.22万元[21] 方案进展 - 2024年9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8] - 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风险提示 - 回购方案存在未获通过、无法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30]
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9-04 18:21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绿通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67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90,000 股, 并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69,933,799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 ...
绿通科技: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30 17:15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根据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三、稳 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之"(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内容,自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启动实施相关稳定 股价措施。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为 27.68 元。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以 2024 年 5 月 28 日为股权登 记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4,900,698 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7,700 股后的股本 104,672,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