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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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燕学善)
2025-04-28 19:4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燕学善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 非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不适用相关会计资格要求[20] 关联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持股[21][22][2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谴责批评[28][3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6][38]
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9:37
关联交易金额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192.30万元[1] - 2025年出售商品预计金额1120.00万元,租赁房屋预计72.30万元[4] - 2025年截至3月31日出售商品已发生103.20万元,租赁房屋已发生17.69万元[4] - 2024年出售商品实际发生668.31万元,租赁房屋实际发生68.25万元[4] 关联方数据 - 2024年云南恒达等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有差异,合计 -46.91%[6][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恒达总资产539.40万元等[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捷通总资产106.89万元等[13][1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州鑫盛总资产240.95万元等[19] 审批情况 - 2025年4月18日相关会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 - 2025年4月2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2] 其他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结算[24]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所需[26] -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30]
绿通科技(30132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9:37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5]24009140015 号 录 目 | 审计报告 ……………… | 1-6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母公司利润专 … | g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3-99 | 计 告 报 單 司农审字[2025]24009140015 号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 "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 ...
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9:3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9.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3,113,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899,632.4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01,214,267.58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划 至公司募集 ...
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9:37
内部控制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截至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2] - 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2] 法规要求 -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3] - 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改废止部分配套文件[3]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3]
绿通科技(30132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肆佰捌拾贰万壹仟元[4] - 公司成立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4] 审计相关信息 -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执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5] - 注册会计师陈皓淳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04月[6] - 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2]
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 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
绿通科技(3013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
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 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
绿通科技(30132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 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 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 1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