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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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08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69,171.0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052,093.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05,209.32元后,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4,567,890.12元 [1] - 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32,000,000.00元,占半年度净利润的67.13% [1] - 如在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按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 利润分配方案合规性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2] - 方案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 - 实施该方案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2] 审议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预案,认为方案有利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同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监事会认为方案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内幕信息管理 - 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保密及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义务 [4]
浙江华业: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08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实际出席 由董事长夏增富主持 符合法定程序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利润分配方案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以总股本8000万股模拟计算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200万元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 将按每股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 公司章程及治理结构变更 - 因完成IPO上市 拟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3][4] -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 - 修订及制定多项治理制度 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计机构续聘 - 提名黄海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4]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5] 子公司调整与募集资金管理 - 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及宁波华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6]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延期 但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 [6][7] - 允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7]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章程修订等多项议案 [3][4][7]
浙江华业: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08
监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名全部实际出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为主席后桂根 [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监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合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按规定执行 实际情况与披露一致 [2]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 符合股东长远利益 [2]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深交所相关规范要求 [2] 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计机构续聘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 - 认为其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要求 [4] 募集资金管理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不改变实施主体及资金用途 [5] -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已制定操作流程 [5] - 两项议案均获3票同意全票通过 延期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浙江华业: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0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78亿元,同比增长10.5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6.92万元,同比增长6.66%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58.10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97.05%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股,同比下降8.11%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24%,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 [1] 资产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达18.5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03%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26亿元,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43.84% [3]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夏增富、沈春燕夫妇及其子夏瑜键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支配公司56.75%的表决权 [3][5]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夏瑜键(持股28.13%)、沈春燕(持股14.07%)和夏增富(持股13.89%) [3] - 国有法人股东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0%,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 [3] - 境外机构投资者阿布达比投资局持股0.37%,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持股0.36% [3]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的预案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6]
浙江华业: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4767万元,同比增加6.66%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1 21:0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4.78亿元 同比增长10.5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67万元 同比增长6.66% [2] - 基本每股收益0.68元 同比减少8.11% [2] 市场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SZ 301616 [2] - 当前收盘价为53.5元 [2]
浙江华业(30161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8-11 20:4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每股20.87元,募资41740万元,净额35632.35万元[1] 项目投资 - 生产基地等4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如生产基地一期调至22686.86万元[4] 项目延期 - 生产基地等2项目延期至2028年9月,研发中心延至2026年9月[5] 审批情况 - 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保荐人无异议[9][10][11][12]
浙江华业(30161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8-11 20:4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0.87元,募资总额41740.00万元,净额35632.35万元[1] 项目投资调整 - 生产基地建设等4项目投资总额及原计划投入调整[5] 资金置换 - 2025年8月11日董监事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并等额置换议案[11][1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款项置换不影响经营,保荐人无异议[9][13] - 公司存在自有资金支付再置换客观需求[6]
浙江华业(301616) - 22-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1 20:46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5]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涵盖多种互联网载体[7] - 证券事务部建舆情档案并即时更新[6]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系统运作[8]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8]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9] 权益维护 - 重大舆情迅速调查、沟通、必要时澄清[9] - 对编造虚假信息媒体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10] 保密规定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
浙江华业(301616) - 9-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1 20:4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3] -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任职限制 -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经理人员[2][3]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4] - 副总经理协助工作,总经理缺席时可代行职务[8] - 财务总监负责监控财务活动,审核重要报告[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月初定期召开,提前一天通知[10]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主持时指定副总经理[11] - 按拟定议题等程序进行,记录保存10年[13]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季度至少一次书面报告,董事会要求五日内报告[14] 监督检查 - 会议研究事项由办公室监督检查和反馈落实情况[14]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
浙江华业(301616) -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2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3]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意见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4] - 发现董事等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15] - 履职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秘书列席,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列席[22]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等内容[20]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5]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实行回避表决制度[26] 其他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法律及工作细则规定[21]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