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江 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 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 全和透明。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
江丰电子(30066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12 07:58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4 人,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 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
江丰电子(300666) - 关于提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2026-02-12 07:58
关于提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股东签名:姚力军 2026 年 2 月 11 日 截至本函件出具日,本人姚力军持有公司股份 56,765,724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1.40%,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本人现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金融、法律、经济、工商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 (四)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江丰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投资总监。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绩效评价体系及职能 第四条 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江 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委员会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章 程 2026 年 2 月 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Konfoong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320,68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
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07: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