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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 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所 承接的工作及目标考量确定。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领取董事津贴,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 ...
赛微微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
ST宁科: ST宁科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作出(2024)宁 02 破申 2 号《决定书》、(2024)宁 02 破申 1 号《决定书》, 决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惠农区 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负责组织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 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1、临 2024-185),共有 2 家产业投资人在 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确定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为醇投久银 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
赛微微电: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 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 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并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载明。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会议通知 第八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5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
赛微微电: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第四章 建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 来事项,并建立财务档案。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履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规定界定。 ...
赛微微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时,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 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 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 定期报 ...
赛微微电: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识别、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以下合称"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一种评价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自律、保密"的原则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
赛微微电: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 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 评估; (四) 关联人员回避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 ...
赛微微电: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中文全称: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Cellwise Microelectronics Co.,Ltd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 理和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开发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赛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
好利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7月10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孙剑波先生未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前后,孙剑波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 司股份9,919,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好利科技 《证券法》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 本比例5.42%)的股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前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近日,公司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