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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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科 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6 18:3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申请、审核、上市阶段)[2][3] - 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境外监管规则,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损害公共利益[4] 保密管理具体要求 - 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5] - 对保密属性不明确的文件需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5] - 提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非涉密文件也需履行严格程序[6] - 公司与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协议条款需符合中国法律要求[8] 档案管理及跨境要求 - 重要会计档案出境需按国家规定履行程序[10] - 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存放在境内,出境需审批,涉密内容禁止在非涉密系统中处理[11] - 配合境外监管调查前需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或主管部门报告并获同意[12] 监督与执行机制 - 公司需定期自查保密和档案管理情况,可对中介机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含现场/非现场)[13] - 对违规行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措施,拒不整改者可向主管部门报告[14] - 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5] 相关ETF产品数据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0.84%,市盈率20.92倍,份额减少300万份[9]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上涨6.35%,市盈率55.65倍,份额增加4000万份[9]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上涨1.23%,份额增加400万份[9]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上涨2.87%,市盈率95.68倍,份额保持5.6亿份[10]
国恩股份: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6 21:18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申请、审核、上市及上市后发行证券等阶段 [2] - 适用于公司及为境外发行上市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如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 [3] 保密管理要求 - 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需遵守中国法律、《香港上市规则》及上市地监管规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损害国家公共利益 [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保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 [5] - 对文件是否涉密不明确时,需报保密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5][6] 档案与信息安全措施 - 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调查取证,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提供证券业务相关文件或通过任何方式转移至境外 [8] - 在中国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需存放在境内,出境需按国家规定审批,涉密内容不得在非涉密系统中存储或传输 [14] 自查与合规监督 - 公司需定期自查保密和档案管理事项,并可要求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检查(含现场与非现场检查) [9] - 发现违规行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措施,拒不整改者可向主管部门报告 [10][11] 协议与法律责任 - 公司需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若现有协议与中国法律冲突需及时修改 [12] -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5] 制度动态调整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若与后续新规冲突则以新规为准 [16][17]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8][19]
龙旗科技: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9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利益,规范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档案管理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境内下属企业,以及为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指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涵盖准备、申请、审核/备案及上市全阶段 [1] 保密管理要求 - 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 [2] - 向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保密部门备案 [2] -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文件,需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 - 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文件需严格履行程序后方可提供 [3] 档案管理要求 - 证券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存放在境内,出境需按国家规定审批 [6] - 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底稿不得在非涉密系统中存储或传输,未经批准不得传递至境外 [6] - 向境外提供会计档案或复制件需按国家规定履行程序 [5] 监管合作与检查 - 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需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中国证监会提供必要协助 [6] - 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境外检查前需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6] - 公司需定期自查保密和档案管理事项,并可要求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检查 [7]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措施,拒不整改的可报告主管部门 [7] - 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规则执行 [8][9]
比亚迪(002594)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3-04 08: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方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 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服务机构、境外 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 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相应程序。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 范公司及公司所聘请的各境内外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 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下称"《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关于加强境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下称"《保密和档 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情况, ...
晶澳科技(002459)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2-21 1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全过程[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为境外发行上市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2] 合规要求 - 提供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3] - 与证券服务机构协议不符规定应协商修改[4] 保密与档案管理 - 督促证券服务机构遵守保密及档案管理要求[6] - 发现涉密文件泄露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6] - 提供会计档案或复制件应履行程序[6] - 证券服务机构境内档案存境内,出境需办审批[6] 监管配合 - 境外监管检查需通过合作机制,公司配合前需同意[6] 自查整改 - 公司应定期自查,可视情况检查服务机构并提出整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