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搜索文档
2025年上半年111万余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新华网· 2025-07-21 21:10
司法审判工作总体数据 - 202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2109.2万件 [1] - 其中民商事案件1382.9万件 执行案件560.8万件 刑事案件76.7万件 行政案件38.1万件 [1] 执行案件与信用体系建设 - 2025年上半年新纳入失信名单103.3万人次 连续五个季度下降 [1] - 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111.58万人次 [1] - 受理首次执行案件531.2万件 同比上升13.62% [1] - 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分别为41.96%和54.38% [1] 刑事案件审判 -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2.9万件 同比下降10.4% [1] - 判处生效被告人70万人 同比下降9.03% [1] 知识产权审判 - 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0.7万件 同比上升36.15% [1] 行政案件审判 - 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7.5万件 同比上升19.67% [2] - 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0.6万件 同比上升24.88% [2]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先行调解案件231.6万件 [2] - 调解成功149.3万件 [2]
封存轻微犯罪记录 打破制度性歧视
经济观察报· 2025-07-19 14:57
政策背景与法律进展 - 中共中央于7月14日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1] - 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愿景 [1] -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于6月27日新增第一百二十六条确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规定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 仅限国家机关办案需要或按规定查询 [1] 制度设计与实践意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行政法领域被称为"小刑法" 与刑事法在构成要件上相互衔接且互为补充 [2] -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提供先行试验基础 未来将实现违法与轻罪治理的"同频调整" [2] - 2022年判处罪犯143万人中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轻罪案件占比83.7% 一年以下刑期占比超61.2% [2] 社会影响与治理效益 - 违法犯罪附随效果导致行业禁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 并累及亲属 父母轻微犯罪致子女无法就业现象普遍 [2] - 记录封存制度防止83.7%的轻罪案件当事人无法回归社会 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2] - 刑法入罪门槛不高 许多罪名社会危害性不强 记录封存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3] 公民权益与社会治理 - 犯罪标签化导致系统性歧视 就业/入学等多层面区别对待 [4] - 封存制度防止犯罪附随后果滥用 通过区分罪行轻重改变公众刻板印象 [4] - 推动社会心态向和谐/包容/友善转变 实现社会治理与公民权益保障良性互动 [4]
“可拆卸服饰”等手办被定淫秽物品,12人获刑
新京报· 2025-05-06 10:27
案件判决与司法认定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案件 12名被告人被认定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2] - 法院认定争议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公安机关鉴定结论及两名未满18岁证人证言 证人购买后因含色情内容羞于展示[2][6] - 该案系全国首例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案件 法学专家认为司法介入是对行政监管盲区的必要补充[2][16] 产业链规模与查处情况 - 主犯许某在东莞经营工厂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公安机关查扣其仓库内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5] - 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销售淫秽手办2万余件 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另一主犯孟某制作8000件销售5000余件[5] - 央视2023年12月曝光黄色手办产业链后 多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 东莞作为全国最大玩具出口基地拥有超4000家玩具生产企业[4] 行业监管现状 - 手办行业缺乏有效行政监管和行业标准 主犯孟某辩护人称其不知该行为会被打击[15] - 法学专家指出刑法介入具有正当性 无需以行业监管体系完善为前提 判决为行业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标准[16] - 行业存在结构性监管漏洞 包括实体手办巡查盲区 平台内容审核失位 亚文化产品伦理共识缺失[16] 未成年人保护影响 - 黄色手办主要流向未成年人 部分产品标注适用年龄为7-14岁 网店主要客户群体为初中生[18] - 案涉两名证人购买时均未满18岁 手办对青少年迷惑性更强危害性更大[18] - 判决警示新兴业态不得以艺术创作 亚文化或二次元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护红线[1][3][18]
严惩知识产权犯罪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降低假冒专利罪等入罪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24 23:51
司法解释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的趋势,并回应加强刑事保护的强烈社会需求 [1] - 《解释》整合并废止了此前三部相关司法解释,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并便于司法实践操作 [2] - 《解释》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原则,通过降低入罪标准、增加入罪情形、规定从重处罚条款、提高罚金适用上限等措施,凸显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理念 [2] 入罪标准与情形调整 - 降低了标识犯罪、假冒专利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入罪标准 [1][2] - 增加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入罪情形,将“销售金额”、“货值金额”、“销售复制件数量”等规定为入罪情形 [3] - 为严惩多次和长期侵权,针对二年内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后再次侵权的情形,降低了入罪数额标准 [3] 罚金刑与从重处罚规定 - 大幅提高了罚金刑适用上限,将罚金数额计算标准从“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3] - 规定了从重处罚条款,重点打击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在特殊时期假冒特殊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以及拒不交出违法所得且无悔罪表现等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较大的情形 [3] 商业秘密犯罪具体规定 - 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优化了入罪标准为“情节严重”,并将最高法定刑提高至十年 [4] - 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造成损失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若二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过处罚后再次实施,犯罪数额标准降低为“十万元以上” [5] - 细化了损失数额的认定方式:根据行为类型(如不正当手段获取、违约型、导致商业秘密灭失等)分别采用合理许可使用费、权利人利润损失或商业秘密商业价值进行计算 [5] - 明确了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因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获得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价值,可直接认定为违法所得;使用商业秘密所获利润(根据侵权产品销量乘以合理利润确定)亦可认定为违法所得 [6] - 将“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情形,从原有的入罪标准调整为量刑升档标准,以严惩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6] 为境外侵犯商业秘密罪 - 明确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属于行为犯,原则上实施相关行为即构成犯罪 [6] - 解释了该罪的行为方式(如盗窃、欺诈、贿赂、电子侵入、非法披露等)与侵犯商业秘密罪实质一致 [7] - 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情形,同时作为该新增罪名第二个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确保两罪在定罪量刑上的有效衔接 [7] 司法实践背景与数据 - 2013年至2024年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91万件,法院审结一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46万件 [2] -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被视为保护体系中最具威慑力的方式,此次司法解释的制定是为了落实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大修改,并满足当前的刑事保护需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