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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修复新政将落地,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不予展示
第一财经· 2025-10-30 20:42
通过三重严格条件划定精准救济范围,避免政策滥用。 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将于2026年初落地。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 明确宣布,为回应后疫情时代个人信用修复需求,人民银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该政策针对新冠疫情以来违约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下且已全额归还贷款的个人,其相关违约信息将在征信 系统中不予展示,计划于2026年初正式执行。 综合市场分析来看,新政策为"非恶意"违约且已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提供了"重置"机会,让他们能够重 新获得房贷、车贷及经营性贷款的资格。对当前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信用救济有范围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换言之疫情期间违约引起的在征信系统中的记录,如果欠款还清,将 不再显示。此举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存量拖欠款的缴清,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改善个人融资环境,体现了央 行对宽信用修复的政策诉求。 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刘新海表示,央行提出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体现了"征信为民"的初 心。这一举措不仅是一项技术性调整,更是金融制度人性化转向的体现。它反映了监管层在平衡征信系 统刚性约束与后疫情时代个人金融困境之间的深思熟虑。 首先,这是 ...
2024年 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 同比下降23.4%—— 失信名单人数何以首次下降?(法治头条)
人民日报· 2025-10-30 06:18
这是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后,首先要甄别、判断的问题。这关系惩戒措施的精准适用、当事人 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如果"有能力还"却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分别采取有针对性举措,成为最高法强调的执行要点,既严厉打击严重失信 行为,又为有发展潜能的经营主体纾困解绑,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困局、重返市场。"最 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2024年以来,最高法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相 关工作,强化失信惩戒分级管理,要求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提升惩戒精准 度、帮助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继续正常经营企业。 严格公正司法赋能营商环境优化: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 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10年来首次下 降。 失信名单人数的下降趋势,是如何形成的? 据实予以宽限 促成企业再生 因为合同纠纷,江西某科技公司与某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却没能如期收到账款,便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 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制 ...
征信修复释放政策善意
新华日报· 2025-10-29 07:2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日透露,央行将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计划于明年初执 行。对于疫情以来特定金额内且已结清的违约信息,将不在征信系统中展示。这一举措既回应特殊时期 的社会需求,也折射出信用管理理念的深层变革。 疫情期间,部分群体因收入中断、医疗支出等非主观因素出现短期违约,这些记录在传统征信框架下可 能持续影响其信贷获取能力,也会给工作、生活和学习带来诸多不便。央行通过技术性"隐藏"而非彻底 删除违约信息,既为受困者提供了信用修复窗口,又保留了违约记录的约束效力。这种"宽严相济"的设 计,体现了金融政策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 □ 胡 波 这一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呼应,将共 同构建起"轻微失信豁免—一般失信修复—严重失信惩戒"的三级管理体系。相较于过往规定,新规通过 分类管理实现信用修复的精细化。例如,医疗重症等特殊情形下的逾期,在提供证明后可申请债务冻结 与信用修复,彰显了制度的人性化温度。 长远而言,该政策的价值不仅在于技术性修复,更在于推动"信用即财富"的社会共识。当个人能够通过 主动履约重建信用,将倒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形成"信用 ...
央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业内:将减少因信用记录“误伤”带来的信贷扭曲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01:3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宣布,央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1] - 该政策适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新冠疫情以来发生的一定金额以下违约,二是已全额偿还 [1] - 政策计划在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后,于明年初执行 [1] 政策目标与逻辑 - 政策核心逻辑在于平衡信用体系的约束性与社会公平性,针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短期违约进行救济,避免长期记录违背公平并削弱信用体系公信力 [2] - 政策体现从单纯"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的转变,是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 [2] - 政策核心目标是教育和救济非恶意失信群体,如因疫情影响临时失业、重大疾病、疏忽大意导致逾期者,而非包庇纵容"老赖" [3] 政策机制与设计 - 信用修复机制并非"征信洗白",而是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过程,通常要求借款人已结清所有欠款并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可能通过主动申请、参加信用培训、做出信用承诺等方式证明诚信意愿 [3] - 政策设计和执行需精细,要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利用修复机制进行"投机性"失信,修复门槛、条件和审查流程应精准严格 [3] 现行征信体系背景 - 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超过5年应予以删除 [4] - 5年的不良记录期限被指降低了经济主体获取资金的可能性,抑制了消费和投资,与促消费、稳楼市政策相悖 [4] - 有观点指出,2020年前央行征信系统实际不良记录展示时间为2年,而当时金融机构风险水平并未高于当前 [4] 政策预期影响 - 对个人而言,政策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困境,为非恶意失信且已积极改正者提供出路,避免因一次失误在贷款、求职、租房、出行等方面长期受限 [5] - 政策激励个人主动偿还欠款、处理历史信用问题,恢复个人的金融"通行证",有助于改善生活、实现个人发展如创业融资 [5] - 从宏观层面看,政策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改善信贷生态、提振市场信心,使更多居民重新获得贷款资格,促进消费与小微经营融资 [6] - 信用修复将减少因信用记录"误伤"带来的信贷扭曲,优化风险识别,长期被不良记录限制的个体重新纳入信贷循环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质量 [6]
2025金融街论坛|重启国债买卖、打击虚拟货币炒作,潘功胜最新发声信息量巨大
北京商报· 2025-10-27 22:44
货币政策与流动性管理 - 人民银行将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作为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增强国债金融功能的重要举措 [1][5] - 2024年8月至12月期间,人民银行通过国债买卖操作累计实现净买入1万亿元,以支持债券市场流动性 [4] - 恢复国债买卖操作旨在缓解债市供需矛盾,稳定市场预期,并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4][6] - 当前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7%,M2同比增长8.4%,贷款同比增长6.6%,社会融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 [3] - 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流动性安排 [3] 个人信用修复政策 - 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修复信用记录 [1][7] - 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7] - 该政策计划在明年初执行,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 [8] - 此举有望缓解长期存在的"征信异议"和"征信纠纷"问题,改善信贷生态,带动消费回暖 [8][9] 虚拟货币监管立场 - 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1][10] - 监管层认为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反洗钱等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漏洞 [10] -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境内不存在任何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与发行活动 [11] - 持续打击有助于引导资源转向真正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堵住资金隐蔽跨境转移等监管漏洞 [12] 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 人民银行将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研究将宏观审慎评估(MPA)拆分为两部分,分别聚焦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稳定评估 [14] - 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杠杆水平和期限错配,及时阻断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累积,遏制金融市场"羊群效应" [13][14] - 正在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以平衡市场稳定与道德风险 [15] - 已形成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逆周期资本缓冲、压力测试等在内的宏观审慎工具体系 [15]
今年全省法院修复信用已超过7万件
辽宁日报· 2025-10-20 09:06
今年以来,省委政法委以《2025年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推动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让具备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企业家获得"信用重生",轻装上阵。 "是法院的信用修复帮我们渡过了难关。"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中,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首次向主动履行欠款偿还的某民营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 企业消除信用"污点",重返市场。 修复不是终点,而是诚信新起点,要通过正向激励引导经营主体重信守诺,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 表示,将持续完善"修复+监管+服务"长效机制,扩大信用修复覆盖面,打好信用修复"组合拳",以信用 修复赋能企业"诚"风破浪。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70197件,同比增长144.51%,持续为构建诚实守信的 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省法院执行庭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 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严格甄别被执行人失能情形,把执行威慑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 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上,对符合规定应当屏蔽失信信息的失能被执行人,依法从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中移除,为"诚实而不幸"的经营主体纾困,实现 ...
9月金融数据点评:信用修复取决于盈利与财政合力
联储证券· 2025-10-17 16:34
社融与信贷概况 - 9月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53万亿元,同比少增2339亿元,社融存量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至8.7%[3] - 政府债券新增1.19万亿元,同比少增346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仅4130亿元,同比大幅少增6248亿元[12] - 新增人民币贷款1.61万亿元,同比少增3661亿元,信贷需求修复缓慢[12] 企业部门融资 - 企业短期贷款新增7100亿元,同比多增2500亿元,部分源于票据融资减少4026亿元(同比少增4920亿元)的替代效应[4][17] - 企业中长期贷款新增9100亿元,同比少增500亿元,受企业盈利与投资信心不足制约[4] - 企业债券融资新增136亿元,同比多增2062亿元,为社融改善最明显分项[13] 居民部门融资 - 居民短期贷款新增1421亿元,同比少增1279亿元,反映消费信心修复乏力[5] - 居民中长期贷款新增2500亿元,同比多增200亿元,但绝对值偏低,购房加杠杆意愿不强[5] - 9月30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6.7%,但信贷放量有限[5] 货币供应与流动性 - M1同比增速升至7.2%,环比上升1.2个百分点,因财政资金回流及存款向活期转移[5] - M2同比增速为8.4%,环比回落0.4个百分点,受信贷派生不足及高基数影响[5] - 居民存款同比多增7600亿元,企业存款同比多增1494亿元,财政存款同比少增6042亿元[38] 信用修复展望 - 信用修复依赖企业盈利改善与财政政策合力,若专项债发行加快及5000亿元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地,有望撬动四季度中长期贷款需求[7][42]
天津优化信用修复工作制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企业
人民日报· 2025-10-16 06:09
政策核心内容 - 天津市自12月1日起全面推行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工作制度 [1] - "两书同达"指行政执法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1] - 该制度将信用修复服务端口前移,一次性告知企业失信信息公示期限、修复条件等关键内容 [1] 政策实施目的 - 旨在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 - 有效破解企业因不了解政策或不清楚流程而"不知情、不会办"的困境 [1] - 助力一时失信的企业尽快修复信用、轻装上阵,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 政策预期影响 - 新政策确保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时就明晰所有合法权益与修复路径 [1] - 解决以往企业因错失最佳修复时机导致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受限的问题 [1] - 特别有助于民营中小企业正常发展 [1]
今年以来北京8万余户次经营主体实现信用“无感修复”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16:57
信用修复服务数字化升级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数智赋能构建一网通办、多场景覆盖、政企协同、区域联动的信用修复服务体系,推动服务进入云服务时代 [1] - 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类高频修复事项整合为一张表单、一个入口,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全程网办、联动修复 [2] - 依托京通小程序打造移动端信用修复专区,企业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进入,实现零接触、零跑腿、一次办成 [2] 修复效率与规模显著提升 - 今年以来已有8万余户次经营主体通过免申即享等机制实现信用无感修复 [1][3] - 材料齐全的轻微失信修复最快可当日办结,信用修复时限整体压缩40% [1][3] - 2025年以来,免申即享机制已惠及8万余户次经营主体,系统自动识别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已补报的企业并触发自动修复 [3] 服务模式创新与企业便利化 - 推出免申即享机制实现无感修复,企业无需主动申请即可由系统自动完成信用修复 [3] - 优化申请流程,除申请书和承诺书外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能够通过系统查询或部门函询确认的信息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3] - 实施三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发放《信用修复提示书》和《信用合规建议书》,提供一对一合规经营指导,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和知晓率均达100% [4] 政企协同与区域联动深化 - 创新推出信用修复+服务模式,联合四家试点平台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政府引导、平台赋能的共治模式 [5] - 累计提供数据轮询比对93亿条次,排查平台内商户7000余万户,通过政企数据共享精准识别风险企业并直达经营主体 [5] - 未来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统一修复标准,实现受理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标准三统一 [5]
【涨知识】非正常户对纳税缴费信用的影响知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22:17
非正常户的纳税信用影响与修复 - 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其纳税缴费信用会直接被判定为D级 [1] - 由非正常户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其纳税缴费信用也会直接被判定为D级 [1][4] - 非正常户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状态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但修复后的信用级别不得评价为A级 [1] 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机制 -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会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 [2] - 非正常户在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后,税收征管系统会自动解除其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3] 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主要变更 - 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0] - 申报表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部分增加了“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要求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准确填报 [11] - 参照年度纳税申报表优化思路,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增加了“销售费用”、“其他收益”等项目,并在“营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出口业务相关明细 [12][14] 预缴申报计算与填报优化 -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要求纳税人根据事项目录填报股权处置收益等具体事项和金额 [15]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 [16] -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预售收入的申报要求 [16][17]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申报调整 - 将汇算清缴环节的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企业需先对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 [18] - 因计算方法调整,在行次上增加“总机构分摊”、“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在列次上增加“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项目 [19] - 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