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交通人工智能
icon
搜索文档
智数科技集团(01159.HK)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不少于51%股权
格隆汇· 2025-08-20 22:53
核心交易信息 - 智数科技集团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意向书 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不少于51%股权 [1] - 潜在收购事项签约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 交易对手方为潜在卖方 [1]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 目标公司由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多间知名企业及员工持股共同组成 [1] - 企业性质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高科技企业 专注交通人工智能及智慧车联网领域 [1] 目标公司业务范围 - 业务覆盖全国40余个城市(含北上广深)及香港地区 海外扩展至以色列 泰国等国家 [1] - 核心技术聚焦交通人工智能数智化 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化 交通及能源工业互联网 核心边缘计算技术 [1] - 技术团队由可信数据安全 人工智能 大数据 车-路协同等领域中科院院士及专家统领 [1] 行业资质与认证 - 获得国家电网PAL机构CMA/CNAS认证 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 国际安全等级SIL2认证 [2] - 通过CMMI-5级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认证 参与制定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及新一代智慧列车国家行业标准 [2] - 被认定为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上海市创新企业 高新企业及双软企业 [2]
智数科技集团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不少于51%股权
智通财经· 2025-08-20 22:51
收购意向概述 - 智数科技集团于2025年8月20日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 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少于51%股权 [1] - 目标公司为交通人工智能及智慧车联网领域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由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多间知名企业参投 [1] 目标公司业务布局 - 业务覆盖全国40余个城市(含北上广深)及香港地区 并扩展至以色列、泰国等海外国家 [1] - 技术领域聚焦交通人工智能数智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化、交通及能源工业互联网及核心边缘计算技术 [1] - 由中科院院士及专家技术统领 涵盖可信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路协同等前沿方向 [1] 目标公司资质实力 - 参与制定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及新一代智慧列车国家行业标准 [1] - 获得国家电网PAL机构CMA/CNAS认证、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及国际安全等级SIL2认证 [1] - 持有CMMI-5级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认证 被认定为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上海市创新/高新/双软企业 [1] 战略协同价值 - 收购使集团切入交通人工智能及智慧车联网赛道 契合全国及全球轨道交通高速发展机遇 [2] - 可扩大上市公司客户基础及品牌知名度 [2] - 预期强化集团核心竞争壁垒 为长期股东价值提升创造战略支点 [2]
智数科技集团(01159)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不少于51%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0 22:50
收购意向概述 - 智数科技集团于2025年8月20日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 拟收购上海鸣啸信息科技不少于51%股权 [1] - 目标公司为交通人工智能及智慧车联网领域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由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多间知名企业参投 [1] 目标公司业务布局 - 业务覆盖全国40余个城市(含北上广深)及香港地区 并扩展至以色列、泰国等海外国家 [1] - 聚焦交通人工智能数智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化、交通及能源工业互联网、核心边缘计算技术四大领域 [1] 目标公司技术实力 - 由中科院院士及专家技术统领 具备可信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路协同等领域技术积累 [1] - 获得CMMI-5级软件成熟度最高认证、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SIL2国际安全等级认证等多项资质 [1] 战略协同价值 - 收购可使集团切入交通人工智能及智慧车联网赛道 契合全国及全球轨道交通高速发展机遇 [2] - 有望扩大客户基础及上市公司知名度 强化核心竞争力并为股东价值提升创造战略支点 [2]
智数科技集团(01159) - 自愿公告潜在收购事项意向书
2025-08-20 22:4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59) 自願公告 潛在收購事項意向書 本公告由智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作出。 潛在收購事項意向書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本公司與潛在賣方(「潛在賣方」)簽訂了一份不具 法律約束力的潛在收購事項意向書(「收購意向書」),據此,本公司擬根據收購 意向書對上海鳴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標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為「目標集團」)進行不少於51%股權的潛在收購(「潛在收購事項」)。 1 主要交易條款 根據收購意向書所載之條款,本公司將收購目標公司不少於51%股權,而潛在 收購事項之最終對價將基於獨立估值師出具的估值報告及本公司完成法律及 財務盡職調查後的結果而釐定,並考慮行業可比交易價格範圍等因素。最終 對價將於正式協議中列明。 盡職審查 本公司及潛在賣方將繼續就潛在收購事項進行進一步談判,並簽訂具有約束 力的正式協議(「正式協議」)。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