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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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准则加快制定 企业碳管理面临新考验
中国证券报· 2025-05-12 05:10
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 财政部发布国内首个聚焦气候议题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4年11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后针对气候议题的具体准则 [1] - 准则要求企业按范围一、二、三分类披露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并围绕"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构建披露框架 [1] - 准则起草原则包括以《基本准则》为基础、与国际准则趋同、兼顾行业差异,已着手制定电力、钢铁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 [3] 国际衔接与政策规划 - 中国准则在结构和内容方面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2023年发布的IFRS S1/S2保持较高一致性,体现与国际准则衔接的务实举措 [2] - 财政部规划到2027年出台气候准则,2030年建成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加速了这一进程 [2] - 港交所2024年4月明确气候披露要求,沪深北交易所将气候变化列为环境信息披露首项内容,部分港股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数据 [2][6] 披露框架具体要求 - **治理维度**:要求披露监督气候风险的机构/人员如何设定目标、监控进展及纳入薪酬政策 [3] - **战略维度**:需披露气候风险对战略和财务的影响,包括节能认证、碳交易等举措,每3-5年进行情景分析并每年评估气候韧性 [3] - **风险管理维度**:要求披露气候风险识别、评估流程及如何融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4] - **指标与目标**:重点披露范围一/二/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三数据不切实可行时需说明管理方式,优先采用直接计量法 [4] 金融机构与本土化核算 - 商业银行、保险和资管类企业需披露融资排放信息,因其通常占金融机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部分 [4] - 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本土化,要求依据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而非国际GHG Protocol体系 [4] 企业实施挑战与建议 - 气候信息披露对企业碳管理能力提出挑战,需提升测量、统计、分析排放的能力,当前企业在减碳目标设置和量化执行披露上仍有不足 [6] - 建议企业由易及难逐步推进,无定量信息时可先披露定性信息,避免负担过重 [7] - 鼓励有条件企业和地方试点先行,制定科学披露计划及实施路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