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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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6 14:1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各县(市、区)管理部及市中心有关科室: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 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吕财综〔2024〕17号)及相关规定, 现就做好2025年度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数、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一)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93元,最低不 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即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 柳林县最低2150元, 交城县、兴县最低2050元,交口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 县、石楼县、文水县最低195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转 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