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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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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部分线上业务暂停
郑州日报· 2026-01-08 08:46
其中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事项暂无法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已婚)、购买 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配偶申请)、法律援助申请表(配偶代办)、 新生儿出生登记入户等事项办理过程中若存在省外登记结婚情况的,将无法办理,省内结婚登记的情形 不受影响。线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1月7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婚姻系统接口临时维护,"郑好办"部分线上业务 将受影响。 该中心提醒到,在此期间,如急需办理上述业务,可前往各对应业务的线下服务窗口进行咨询与办 理。该中心将尽快推动升级维护线上业务办理。 ...
多城出台政策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新浪财经· 2025-12-27 03:59
2025-2026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核心动态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2026年重点任务之一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1] - 2025年以来,各地已密集出台公积金优化政策超270条,政策应用场景从传统购房租房延伸至物业费支付、大病医疗支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多元民生领域 [1] - 行业预计2026年政策优化趋势将延续,“一金多用”的普惠模式有望在全国加速推广,公积金功能将从单一“购房金融工具”向多元“家庭综合保障账户”转型 [2] 公积金功能扩容的具体举措 - **住房消费领域**:多地突破限制,推出“既提又贷”政策以降低购房资金压力 [1] - **物业费支付**:例如石家庄允许缴存职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未提取金额可结转累计 [1] - **医疗保障**:海南推出大病致困提取政策,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人民币即可申请提取 [1] - **医疗保障**:成都将重大疾病提取病种范围从11项扩展至35项,覆盖恶性肿瘤等重症,并允许提取资金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大病支出 [1] - **租房支持**:长沙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符合条件且租赁合作项目房屋的,可申请租房直付业务 [2] - **家庭互助购房**:常德开启公积金家庭“团购”买房新模式,允许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补充购房资金 [2] 未来政策优化方向预测 - 公积金使用场景预计将进一步延伸至住房装修、租赁押金垫付、养老服务相关缴费等细分领域 [2] - 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的激励体系将持续完善,该群体的参保积极性与覆盖比例预计将明显提升 [2]
深圳发布公积金“账本”:15年归集万亿,最高可贷231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26 18:20
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五周年发展总览 - 制度于2025年12月迎来全面实施十五周年 自2010年12月启动 [1] - 累计归集资金突破1万亿元 服务覆盖超1700万市民 年受理业务超2000万笔 占全市政务服务总量四成 [1] 资金归集与覆盖规模 - 归集资金实现历史性跨越 从2011年218亿元增至2025年9月累计突破1万亿元 年均增长率保持两位数以上 [2]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当年新增开户单位4.00万家 新增开户个人83.31万人 同比增长6.01% 新增归集资金1191.58亿元 [2] - 累计设立账户单位超60万家 累计开户人数达2100万人 累计实缴人数达2000万人 [3] - 非公企业参与度高 在缴存单位中占比高达97% [4] - 202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现已有约1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与缴存 [3] 资金使用与提取政策 - 资金使用效能显著 截至2025年11月底 当年新增提取额1105.80亿元 其中租房提取额达612.44亿元 占比55.38% 提取人数361.70万人 [2]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达6862.14亿元 其中用于住房消费的提取占比超过88% [6] - 2025年12月15日新版提取管理规定实施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创新推出“既提又贷”政策 [5] - 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 [6] - 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加大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 无房职工每月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80% [6] - 加大对多子女无房家庭及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 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6] -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等提取情形 [6] 贷款支持政策 - 坚持“应贷尽贷”普惠贷款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为231万元 居全国首位 [5][7] - 推出家庭代际扶持机制 父母子女可利用公积金余额互相支持申请或偿还贷款 [7] - 针对购买首套住房、保障性住房及多子女家庭等推出差异化贷款支持政策 提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 [7] - 较早推出“商转公”贷款业务并创设“顺位抵押”模式 实现不结清商贷即可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 [7] - 全国首创“商转公”贷款“零材料办”业务新模式 近两年推出贷款“带押过户”模式及夫妻“冲还贷”业务 [7]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已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38万笔、3878.51亿元 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5166万平方米 [7] 数字化与服务创新 - 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 业务办理线上化率网办率达98%以上 [8]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当年业务办理量达2284万笔 占全市政务服务总量40% [8] - 建成多渠道一体化服务平台 47个政务服务事项中44个实现全流程网办 41个实现“秒批” 7个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 [8] - “跨省通办”服务已与全国300多个城市实现业务联办 [8] - 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智能风控和自动审批模型 [9] - 率先将数字人民币及“智能合约”技术应用于提取业务场景 [9] - 上线政务服务大模型“深小i” 实现高频业务“边聊边办” [9] - 行业内首个建成国家级高水平数字档案室 助力全流程实时办结 [9] - 优化线下服务网络 设立4个管理部、6个区级专窗、300余个合作银行服务网点 [9] 业务融合与协同发展 - 2021年起承接全市房屋交易管理职能 成为全国唯一兼具公积金与房屋交易管理双职能的公积金中心 [11] - 致力于打通“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全链条服务 [11] - 2022年底联合税务、产权登记部门在全国率先搭建房屋交易、缴税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 实现“全程网办、零次跑动” 跑动次数和纸质材料均减少100% [11] - 全国首创“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提取”联办模式 系统自动抓取数据 申请人无需填写提交材料 [12] - 2024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免费托管服务 [12] - 建立掌上“云看房”平台“i深房” 提供房源展示、政策查询和公积金服务等一体化线上服务 [12] -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 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政策衔接等方面加强合作 [10] 其他惠民措施 - 创设利息补贴制度 对缴存一年以上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时给予利息补贴 截至2025年11月底累计补贴利息5亿元 [3] - 通过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惠企政策减轻困难企业压力 [4]
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办理业务
郑州日报· 2025-12-26 08:41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暂停通知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日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 [1] - 暂停范围包括线上及线下所有业务办理渠道 [1] - 2026年1月3日恢复线上业务办理 [1] - 2026年1月4日全面恢复线上及线下所有业务办理 [1] 业务暂停原因与影响 - 暂停业务是为了保证2025年度年终结账工作顺利进行 [1] - 业务暂停将持续5天,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日 [1]
我省拟出台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
新浪财经· 2025-12-25 00:48
政策制定与公众参与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12月23日发布公示,就《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 [1] - 该公示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准确识别并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1] - 征求意见范围覆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单位、借款人、业务协助方及受托银行等利益相关群体 [1] 风险评估核心事项 - 评估事项包括审查《办法》的制定主体、内容及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 [2] - 评估事项包括审查《办法》对骗提骗贷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理措施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平衡了惩戒效果与权益保障 [2] - 评估事项包括预判《办法》实施后是否会影响合法缴存人正常业务办理,或引发不当攀比及纠纷 [2] - 评估事项包括审查《办法》的配套保障措施是否健全,能否妥善处理潜在舆情风险与诉求纠纷 [2] - 评估事项包括识别《办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收集应对建议 [2]
“十四五”时期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五年累计提取409.75亿元
齐鲁晚报· 2025-12-24 22:03
文章核心观点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体系在“十四五”期间(约2021-2025年)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发展,业务规模、制度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服务效能及风险控制能力均显著提升,为支持当地住房消费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并为“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6] 综合实力与业务规模 - 全市新增开户单位8298家,新开户职工27.78万人,年均分别增长1660家、5.56万人 [1] - 实缴单位达1.29万家,实缴职工68.98万人,分别较“十三五”末增长31.04%、10.74% [1] - 年缴存额年均增长10% [1] - 截至2025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增幅跃居全省第1位 [1] - 累计缴存额、缴存余额跃居全省第4位,累计提取额、累计发放贷款跃居全省第5位 [1] 制度普惠与覆盖范围 - 截至2024年末,向40岁以下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占比提升至81%,较2020年末提高20.5个百分点 [2] - 发放首套房贷款占比达78.96% [2] -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市级试点,累计开户1.44万人、缴存3.27亿元 [2] - 全市非公缴存人数占比较“十三五”末提升8.36个百分点 [2] - 五年来累计发放异地贷款8300余笔、29.36亿元 [2] 政策优化与住房消费支持 - 取消省内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 - 最高贷款额在省内仅低于济南、青岛 [3] - 截至2025年末,平均每笔贷款额达46.44万元,较“十三五”末大幅上升12.40万元 [3] - 推进“租购衔接”政策,租房提取额年均增长19.57% [3] - 实施“商转公”贷款服务 [3] - 五年来累计为百万人次提取409.75亿元,发放贷款6.43万笔、258.43余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844.04万平方米(含商转公贷款) [3] 服务效能与数字化改革 - 完成企业开户、企业注销、“个转企”等8个事项“一件事”办理 [4] - 迭代更新自建线上业务受理渠道,8项高频业务实现“秒批秒办”,4项数字化工作入选全国功能试用 [4] - 在全省率先打通“呆账核销、政府收储”等逾期处置路径,贷款逾期率控制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梯队,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4] - 连续参加住建部公积金中心体检评估指标试用,培树“济宁体检评估品牌” [4] 品牌建设与行业地位 - 2025年中心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系全省16城市中心唯一 [5] - 城区第五管理部获评国家级“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5项成果入选省级优秀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和服务运行示范项目 [5] - 扎实开展“结对子”帮扶工作,促进形成鲁疆住房公积金携手共促良好局面 [5] 风险控制与资金安全 - 补强大额资金存放和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 [5] - 密切与市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工作联系,构建协作联动机制,持续跟踪受委托银行风险状况 [5] - 严格落实省住建厅事项备案和报告制度 [5] - 常态化宣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骗提骗贷等违法行为 [5] 未来展望 - 展望“十五五”,将锚定在全省“走在前、勇争先”总定位,聚焦服务济宁市“一个万亿、五个倍增”任务目标 [6] - 坚持“立足职能、发挥作用”核心理念,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加大住房领域消费支持力度 [6]
公积金全国通用!在昆明买房,异地缴存也能贷款
新浪财经· 2025-12-20 02:23
政策核心内容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 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可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并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权益 [1] - 此项政策面向所有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无论职工在北京、上海、广州或国内其他任何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只要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 即可在昆明申请贷款 [1] - 该政策有效打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区域壁垒 为异地工作、回乡置业或选择昆明安居的职工提供了资金支持 [1] 政策办理流程 - 针对异地缴存职工以往可能面临的“两地跑、开证明”难题 管理中心全面推广“亮码可办”便民措施 [1] - 职工无需返回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纸质证明 只需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 在“服务”栏目中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 核对信息后提交申请 即可即时生成业务办理电子码 [1] - 在昆明办理公积金贷款时 直接向工作人员出示该电子码 即可完成异地缴存情况的核验 流程高效便捷 [1][10]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此项政策的深化落实 是昆明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具体体现 [3] - 该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效畅通人才要素的跨区域流动 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3] - 政策将切实提升昆明在人口集聚与宜居效能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3] 市场潜在需求 - 有潜在购房者表示 因昆明气候宜人(冬天暖和 夏天凉快)而动了在昆明安家的念头 [4] - 潜在购房者关注昆明房价 并纠结于其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昆明使用 因为商业贷款利率不划算 [6] - 政策明确回应了异地缴存职工在昆明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行性 满足了这部分市场需求 [6][7][8]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今起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8:51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并于12月5日正式施行 新规主要在购房 租房 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 [1] 购房相关提取政策调整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在深圳购房且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 家庭名下1套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2套房可提取账户余额60% 提取额度均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提取次数为1次 [2] - 新规支持“既提又贷” 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提取后仍可按16倍计算最高160万元贷款额度 [2] - 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无论本市或异地购房均适用 以相关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3]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 税票时间需未超过5年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税款 提取次数1次 [3]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将购房还贷提取范围从深圳扩展至全国 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 家庭名下1套房每月可提取实际还贷额 2套房每月可提取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 每年提取1次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未提取额 [3] 租房相关提取政策调整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在保留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 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阶段性标准 [4]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5]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 继续支持按应缴存额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并取消了“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5]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原有政策不变 [5] 老旧住房更新改造相关提取政策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业务 [5] - 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补贴金额 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5][6] 深圳住房公积金整体规模 - 截至今年9月28日 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累计突破1万亿元 开户职工突破2000万人 [1] - 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 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过87% 全市租房提取额超过2600亿元 [1]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正式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6:53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正式施行,主要在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 [1] - 新规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即提取用于首付的资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以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4] - 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破1万亿元,开户职工超2000万人,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 [1] 购房类提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在深圳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家庭有1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有2套房可提账户余额60%,额度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限提取1次 [3]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4] - 延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购房提取等住房消费情形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适用于本市及异地购房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税票时间需未超5年,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税款,限提取1次 [5]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家庭有1套房每月可提实际还贷额,有2套房每月可提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每年提取1次,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未提取额 [5] 租房类提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常态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 [7]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比例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7]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支持按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并取消了“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7]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7] 更新改造类提取优化 -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业务 [8] - 参与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老旧住房、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8] - 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需扣减政府补贴;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8]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较“十三五”末提高146%
齐鲁晚报· 2025-12-06 00:23
核心观点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线上渠道拓展与线下服务优化,显著提升了服务质效与业务网办率,并通过集成服务高效办理了大量贷款购房业务[2] - 烟台市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试点,通过推出差异化缴存、同权化使用及财政补贴政策,吸引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旨在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与普惠性[3] 线上服务与数字化发展 - 线上服务渠道广泛普及,建成网厅、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等,并接入爱山东、山东政务服务网、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等外部渠道,实现7*24小时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2] - 业务网办率较"十三五"末大幅提高146%[2] 线下服务优化与便民措施 - 缴存提取业务实现全市通办,二手房贷款业务实现六区通办[2] - 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各服务大厅提供工作日全时不间断、周末不打烊、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帮办代办等贴心服务[2] 集成服务与业务成效 - 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14个"一件事"工作任务,并牵头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2] - 2024年1-10月,办结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6680笔,发放贷款34.73亿元[2] - "十四五"期间,"跨域通办"服务帮助1万多名群众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4亿余元[2]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制度试点 - 2024年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差异化缴存、同权化使用"政策,成功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试点城市[3] - 对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制度的缴存人,在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以上后,除现行1.5%利率外,另外给予每年1.2%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3] - 政策旨在降低门槛、保障权益,使灵活就业人员能够"缴得起""愿意缴""长期缴"[3] - 截至目前,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数已达三万余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