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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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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锡林郭勒中支被罚35万,涉虚列费用等
搜狐财经· 2026-01-20 18:09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1] - 罚单主要针对公司虚列营业费用致使财务记账凭证不真实以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两项违法违规行为 [1] 行政处罚详情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被处以罚款35万元 [1] - 公司副总经理吴涛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 - 公司第一营业区总监郑向日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 具体罚单与违规行为对应关系 - 针对“虚列营业费用致使财务记账凭证不真实”的违规行为,公司被罚款25万元 [2] - 针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的违规行为,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 - 副总经理吴涛因相关违规行为被两次处罚,一次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另一次为单独警告 [2] - 总监郑向日因相关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
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4宗违规被罚 虚挂中介套取费用
中国经济网· 2026-01-14 16:38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驻马店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驻金罚决字〔2025〕77-79号 [1][2] 受罚主体及责任认定 - 受罚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1] -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赵春阳对农险理赔平均赔付、虚列车险与农险费用、虚挂中介套取费用三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2] - 时任该公司驿城区支公司客户经理赵芳芳对保险宣传销售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1][3]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农险理赔平均赔付 [1][2] - 虚列车险与农险费用 [1][2] - 虚挂中介套取费用 [1][2] - 保险宣传销售违反监管规定 [1][3]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52.4万元 [1][2] - 对时任总经理赵春阳处以警告并罚款14万元 [1][3] - 对时任客户经理赵芳芳处以警告并罚款4000元 [1][3]
中华联合财险盘锦中支被罚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中国经济网· 2026-01-09 14:47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 | --- | --- | --- | --- | --- | | 1 2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盘销 中心支公司 杨灵侠 | 盘金罚决字(2026) 1号 盘金罚决字(2026) 2号 | | 责令改正,罚款人 民币15万元 | 在令她呈虚必影排 | | | | |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 | 警告,罚款人民币 | | | | | | 取寄用 | 5万元 | | | 3 | 李云峰 | 盘金罚决字(2026) 3号 | | 警告,罚款人民币 5万元 | | (责任编辑:徐自立)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8日发布盘锦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中华联 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杨灵侠、李云峰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盘锦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杨灵侠 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李云峰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
中华联合财险重庆分公司巴南支公司被罚 提供虚假报告
中国经济网· 2025-12-31 15:52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巴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 开表(巴南金管罚决字〔2025〕5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支公司未 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 料。 依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 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以及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支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对陈勇(时任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 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田云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5〕5号 | | | --- | ---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 巴南支公司 | | | 二、陈勇(时任总经理) | | 上一篇: 2017-02-20 11:52:50 10-2014 11:52 10-12-20 11:50 11:50 11-20 11:50 11:50 11-12-20 11:50 11-12-2 ...
中国人寿财险聊城中支及相关负责人因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合计被罚近40万元
经济观察网· 2025-12-24 14:09
行政处罚事件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于12月24日公开了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及其时任副总经理王侃的行政处罚信息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以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1] - 公司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 [1]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王侃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步受到处罚 [1] - 王侃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人民币 [1]
年安保险,被罚51万元!
深圳商报· 2025-12-01 10:48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云南金融监管局于11月28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年安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向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业务人员支付手续费 [1][2]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年安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51万元 [2] - 对年安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责令在昆明五华区、盘龙区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3个月 [2] - 对相关责任人吕瑾、王丽琼、李艳丰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2] - 对相关责任人周世秀撤销任职资格 [2] 公司基本情况 - 年安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是一家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 [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瑾 [3] -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涵盖保险产品代理销售、保险费代收、保险理赔勘查等 [3]
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2项违规
凤凰网财经· 2025-11-04 18:09
行政处罚概述 - 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30万元[1][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45万元,其中公司罚款30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5万元[1][2] 公司违规行为细节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问题涉及郝志华、崔志华、冯晓坤三名责任人,三人均被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合计9万元[1][2]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问题涉及论文琦、索钦修两名责任人,两人均被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合计6万元[1][2] 监管处罚执行 - 行政处罚决定由邯郸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相关文件[2] - 监管处罚显示保险行业持续强化销售行为和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1][2]
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被罚款90万元 3名高管同时被罚
犀牛财经· 2025-10-24 11:55
公司违规处罚事件 - 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及虚列费用被罚款90万元 [1][2] - 时任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蔡鸥翔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2] - 时任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郇心彬因虚列费用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2] - 时任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公用事业业务一部经理谢非因虚列费用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2] 公司历史合规记录 - 华泰财险天津分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被罚款11万元 [3] - 华泰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30万元 时任副经理林梅平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3]
富德生命人寿许昌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5万元 因误导销售、虚列佣金和费用
凤凰网财经· 2025-10-16 10:14
行政处罚概述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因误导销售、虚列佣金和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许金罚决字(2025)5号 [2]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公司总经理刘军对虚列佣金和费用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 [1][2] - 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孟强对误导销售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1][3]
阳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两中支违规被罚 共收三张罚单
中国经济网· 2025-09-25 16:25
行政处罚概况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被罚款40万元 相关责任人徐宗康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13万元 相关责任人张明会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13万元 相关责任人周九天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1] 监管处罚细节 - 浙江金融监管局对阳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台州、杭州中心支公司共计开出66万元罚款 对三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5万元 [1] - 三家分支机构主要违规行为涉及保险条款费率使用不规范和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两类 [1] - 行政处罚决定均由浙江金融监管局作出 体现地方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合规经营的强化监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