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管理

搜索文档
新能泰山: 决策管理及授权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1
公司治理架构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未经股东会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1][5]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未经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6] - 董事长专题会是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工作会议 董事会可授权其行使部分职权 但需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7] - 总办会是经理层最高议事决策形式 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决策[8] 授权决策程序 - 交易事项根据涉及资产总额 净资产比例 营业收入比例 净利润比例等不同标准分别由总办会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4][5] - 日常经营相关重大合同金额超过总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由董事会审批 未达标准由总办会审批[6] - 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与净资产比例不同分别由总办会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根据担保总额与净资产比例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等条件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8] 风险投资管理 - 风险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超过15%需报股东会批准 10%-15%由董事会审批 不超过10%由总办会审批[8] 授权监督机制 - 董事长 总经理需定期向股东会 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授权制度实施[9] - 严禁越权行事 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人责任[10] 规则执行与修订 - 控股子公司可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10] - 规则需根据法律法规及时修订 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1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