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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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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治理结构性困局与制度改革路径
国际金融报· 2025-06-19 21:28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与改革建议 现存问题与矛盾 - **公司治理结构局限**:A股公司以自然人实控人为主导,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一,导致现代化治理缺失、战略短视、内部制衡不足,影响长期发展 [2] - **自然人实控人瓶颈**:资源整合与战略能力有限,企业成熟期后难以突破产业升级瓶颈 [2] - **私募股权功能抑制**:PE无法成为实控人,被迫短期退出,加剧一二级市场割裂,削弱长期资本参与 [2][3] - **监管政策效果有限**:IPO节奏调控与并购政策(如新并购六条)受实控人资质限制,难解市场成长困境 [3] - **并购整合能力不足**:相比国际成熟体系,国内因治理结构缺陷导致并购成功率低,拖累产业升级 [4] 系统性改革路径 第一阶段试点 - **常青基金试点**:推动国资、养老资金等长期资本与专业团队成立基金,允许控股上市公司,发挥产业整合与治理优势 [5] - **职业经理人机制**:试点机构控股公司分权治理,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提升治理水平 [6] - **常青基金IPO突破**:试点常青基金实控人资格认定,打通一二级市场限制 [6] 第二阶段制度建设 - **法规调整**:根据试点效果修订法规,清除法律障碍 [7] - **多层次市场建设**:构建并购与股权交易平台,提升流动性,支持PE转型为"产业推动者" [7] - **常青基金发展**:借鉴黑石、KKR模式,培育跨周期专业投资基金 [7]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 - **市场化覆盖**:推广试点经验,修订公司法与证券法,实现现代公司制度全覆盖 [8] - **长期资金引导**:强化资金与企业质量联动,形成上市公司、机构、经理人的良性循环 [9] 改革核心目标 - **打破市场割裂**:激活私募股权长期资本功能,推动"法治+机制治理" [9] - **全球竞争力构建**:通过系统性改革培育常青企业,支撑资本市场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9]
近期多家银行及保险机构拟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2 23:21
金融机构取消监事会趋势 - 长沙银行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多家银行及保险机构近期发布公告拟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外资财险公司等 [2] -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源于《公司法》修订,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末下发文件鼓励优化治理结构 [2] 政策与法律依据 - 2024年7月修订的《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无需单独设立监事会 [4] - 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2月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依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 [4]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已公告拟撤销监事会 [4] 取消监事会的原因 - 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重叠导致监督效率低下且增加运营成本 [3][5] - 新公司法提供单层制治理模式选择,金融机构可依据发展战略、业务复杂度等因素调整治理结构 [5] - 部分银行监事长职位长期空缺,反映监事会实际作用有限 [9] 职责承接与治理优化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为主)将承接财务报告监督、内控评估等原监事会职责 [6] - 单层制治理可减少内部摩擦,提升决策效率,尤其适应中小金融机构降低成本的需求 [7] - 重庆农商行等机构明确国资背景企业可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6] 争议与挑战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自我监督可能引发角色冲突,影响独立制衡效果 [8][9] - 市场对审计委员会能否有效替代监事会职能存在质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