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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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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新浪财经· 2025-12-28 05:47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执行要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新版药品目录,旨在将更多好药、新药纳入保障范围 [1] - 新版目录内中药饮片按甲类管理,常规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 - 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药品由各统筹区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 [1] - 竞价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参照谈判药品执行 [1] - 原常规乙类药品调入谈判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常规乙类药品政策执行 [1] 药品支付标准与“双通道”管理 - 谈判药品、竞价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已纳入集采的除外),继续沿用协议期内确定的支付标准 [1] - 新增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以本省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1] - 各统筹区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1] - 不得以谈判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为由将其调出“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范围 [1] 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配套措施 -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的挂网、配备工作原则上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执行 [2] -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不计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 [2] - 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经审核评议程序后支付,可不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范围 [2] - 鼓励商保机构根据该目录设计新产品、更新赔付范围、调整赔付方式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医保、工伤保险与商保“一站式”结算 [2] 目录执行与过渡期安排 - 各统筹区须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甲乙分类等内容 [2] - 对于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期间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2]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 本次同步落地商保创新药目录,旨在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 - 各地医保部门将积极支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 - 商保创新药目录推荐给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