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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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集中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
新浪财经· 2025-12-29 07:33
行业监管动态 - 沈阳市正在全面展开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集中整治行动 [1] - 此类“小化工”指未经合法审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进行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的企业、作坊或窝点 [1] 行业风险特征 - “小化工”通常存在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工艺技术落后、缺乏正规设计、生产管理混乱等问题 [1] - 这些企业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 [1] - 为逃避监管,“小化工”往往藏身于隐蔽场所进行非法生产与储存,风险隐蔽性强 [1] - 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危害极大 [1] 行业合规要求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设有严格规定 [1] - 明确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河流湖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1]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5-12-29 04:28
法律颁布与施行时间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1] - 该法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1] 法律结构与核心目标 - 法律共10章127条 涵盖总则、规划布局、生产和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1] - 法律出台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护生态环境[1] 行业与企业主体责任 - 危险化学品产业规模大、涉及行业领域多、分布区域范围广、安全管理链条长[2] - 法律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 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程 设置安全设施设备[2]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需满足国家规定学历要求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考核合格后上岗[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1] - 法律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2] 监管与应急要求 - 法律明确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2] -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单位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2] - 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普及 鼓励举报、报告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2] - 法律严肃违法责任追究 旨在切实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网[2]
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网!这部法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5-12-28 19:11
立法核心与生效时间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法》[1] - 该法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1] 立法宗旨与核心原则 - 法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1] - 将风险防范理念贯穿于条文规定中,并对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警监测等作出专门规定,突出事故预防和长效治理[3] - 坚持严的基调,压实压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从业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3] - 严肃违法责任追究,以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网[3] 生产与储存的园区化管理 - 法律规定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化工园区等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3] -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3] - 化工园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3] - 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3] 运输安全管理 - 法律规定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4] - 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托运和交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4] - 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应当取得通行许可[4]
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新华网· 2025-12-27 20:30
立法核心与适用范围 - 立法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2] - 法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3] -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4] 管理原则与主体责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4] - 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4]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6] 监管职责分工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相关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8] -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8]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9]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害性鉴定和风险评估[9]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资格认定[9] - 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海关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10][11][12] 规划布局与园区管理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17] -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除外[18] - 化工园区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并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17][19] -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等应当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20] -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居住区、学校、饮用水源、交通干线等场所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的需限期整改或转产、搬迁、关闭[20] 生产与储存安全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22] -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3] - 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从业人员需满足学历要求并考核合格后上岗[26] - 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还需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7] - 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需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粘贴安全标签[27] - 生产、储存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29][30] - 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报告需向社会公开并报备[31]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需如实记录品种、数量、流向,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并报公安机关备案[31][32] -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场所,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32] 使用安全 -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5] - 使用规定种类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35] -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需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安全评价等条件[35][36] - 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给从业人员并加强培训[36] - 生产、储存安全的多项规定同样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37] 经营安全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经营[38] - 经营企业需具备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全的规章制度、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等条件[39] - 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情况向县级部门申请,审查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40] - 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查验购买方的相关许可证或证明文件,禁止向个人销售(特定生活用品除外)[41][42][44] - 相关销售记录及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销售购买后三日内需向公安机关备案[44] - 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46] 运输安全 - 通过道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需取得相应运输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承运[47] - 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等需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48] -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需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并定期检验,应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正常运行[49][50] -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托运人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期限为七个工作日[51][52] -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化学品[54] - 托运人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或匿报谎报危险化学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或夹带危险化学品[59] 登记与应急救援 -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需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60] - 登记内容包括分类标签、理化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61]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63]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物资并定期演练[63] -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救援[65] 法律责任 - 生产、使用、经营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并处高额罚款,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6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存在未经安全审查、设计未报审、施工未按设计、未委托监理、设施未验收合格等情形,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及相关人员罚款[67] -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生产、使用、经营活动的,将被责令改正或停止活动,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8][69] - 存在未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记录不全、未设置安全设施、未定期安全评价、储存不合规等多项违法行为,将面临限期改正、罚款乃至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69][70][71] - 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记录、报告、备案违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3] - 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时未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及库存,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新华社· 2025-12-27 20:15
法律核心与适用范围 - 法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2] - 法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3] -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 管理原则与主体责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5] - 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5]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 - 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 监管职责分工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相关安全许可和登记 [7] -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 [7]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风险评估 [7]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资格认定 [8] -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及事故医疗卫生救援 [8]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化工园区等相关内容 [8]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相关行业规划和布局,组织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8] - 海关负责依法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9] 规划与布局要求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16] -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有规定的除外项目 [18] - 化工园区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 [17] - 化工园区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19] -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等应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20]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需与居住区、学校、饮用水源等场所保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 [22] 生产与储存安全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委托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0] -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1]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报告需向社会公开并报备 [29] -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0]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使用安全 - 使用国家规定种类且使用量达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非生产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5] -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需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6] -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给从业人员 [35][36] 经营安全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37] -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需具备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件 [39] - 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0]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购买方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销售信息 [44] -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规定的生活用品除外) [44] - 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6] 运输安全 - 通过道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的运输企业承运 [47]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等需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50]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良好运行 [51] - 运输剧毒化学品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3][54] -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56] - 托运人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匿报或谎报 [60] 登记与信息管理 -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61] - 登记内容包括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6] - 登记机构应将登记信息数据与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多部门共享 [63] 事故应急救援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64]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人员,配备必要物资并定期演练 [64] -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7]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控制危害源、评估危害、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67] 法律责任 - 生产、使用、经营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并处高额罚款,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6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未报审、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施工等情形,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及相关人员罚款 [69][70] -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生产、使用或经营危险化学品,将分别被责令改正、停产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0] - 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未设置管道标志、从业人员未达标上岗、包装不符等多项违规行为,将面临限期改正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1][72] - 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记录、报告、备案违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6]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吊销许可证 [78]
新华社权威快报|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专门法律
新华社· 2025-12-27 09:34
法律颁布与生效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1][3] - 该法律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3] 法律结构与内容 - 法律共包含10章127条 [3] - 主要章节包括总则、规划布局、生产和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 [3] 立法目的与影响 - 法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 - 立法目标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3] - 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保护生态环境 [3]
加强对个人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
新浪财经· 2025-12-24 03:08
立法动态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1] - 草案三审稿采纳了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的建议 [1] 政府与部门职责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 [1] - 相关措施旨在提升全社会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 [1] 企业及园区责任 - 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对周边群众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 [1] 媒体责任 - 新闻媒体应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 [1] - 新闻媒体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 - 相关宣传旨在增强公众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 [1] 个人使用管理 - 草案三审稿增加对个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 [1] -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应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 [1] - 个人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1]
中国拟规定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实时监控
中国新闻网· 2025-12-19 14:36
法案修订核心内容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即将进入第三次审议,拟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提出新要求,规定其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1] - 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四项主要修改:一是规定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二是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是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和处置;四是规定运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 [1] 事故防范与安全管理框架 - 当前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一些地方事故仍时有发生 [2] - 草案从七个方面对事故防范作出规定:严格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和压实政府监管责任;统筹规划布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营造有利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