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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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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2条措施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国际金融报· 2025-07-08 15:49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政策 - 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2条具体举措,旨在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1] 产业诊断与科技创新 - 实施"一群一策"产业诊断机制,每年遴选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好、支撑带动强的集群,围绕产业链升级、价值链延伸等四大维度形成综合解决方案 [2] - 到2027年组建30个左右县域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平台,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2] 人才培育与数字化转型 - 因地制宜设置急需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 - 开展数字化转型培训,优先推广"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轻量化"智改数转"项目 [3] 绿色转型与产业生态 - 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奖补,支持光伏和储能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开展零碳园区试点 [4] - 支持集群发展配套制造服务业,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协同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招引 [4] 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 - 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对大型汽车展会活动给予费用补助,提升品牌影响力 [4] - 实施"徽派联盟"抱团出海行动,支持集群发展跨境电商和中欧"定制班列",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 [5] 财政与金融支持 - 支持集群基础设施等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皖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补助资金上浮20% [5] - 鼓励银行开展"银团贷款",强化信贷资源供给,搭建集群融资专区,创新差异化融资产品和服务 [6] 产业链招商与合作 - 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平台拓宽招商渠道,动态绘制产业链图谱,开展靶向招商,鼓励"链主"企业引进配套企业 [6] - 推行"1+N"结对帮扶行动,支持规上企业帮扶规下企业,推动集群企业抱团发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