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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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海南日报· 2025-09-27 07:45
会议核心议题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1] -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审议通过相关文件 [1] - 专题研究部署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岛封关运作提供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1] 政法队伍建设与作风建设 - 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 - 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海南政法铁军 [1] 反走私综合治理部署 - 全面把握封关运作前后的形势任务变化,加强分析研判、细化风险场景、强化综合治理 [1] - 持续提升口岸监管能力、沿海非设关地监管能力、社会面管控能力、智慧监管能力、打击惩治能力和协同治理能力,确保走私风险持续平稳可控 [1] - 坚持以用促建,整合资源力量,提升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战水平 [1] - 加大"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力度,持续推动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实战化运行 [1] - 压实管控责任,加强普法宣传,筑牢全民反走私防线 [1] 节假日安全保障工作 - 针对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强化隐患排查,落实防控举措 [2] - 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保障,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 [2]
广东立法反走私,明确“水客”及关联行为治理措施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22:18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广东省修订通过《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1] 职责分工与区域合作 - 条例完善了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及乡镇街道的相关职责 [2] - 要求省级政府深化与港澳及邻省的反走私合作,推动区域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为大湾区安全治理提供制度支撑 [2] - 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被赋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指挥、跨部门协作等七项具体职责 [2] - 强调了海关、海警机构、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反走私职责,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的查处职责 [2] 针对特定问题的规定 - 条例对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的查处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查处职责 [3] - 针对“水客”及关联行为设置专门条款予以明确禁止,并对收购、销售、代购等关联行为进行规制 [3] - 明确了加强监测、信息通报、依法实施出入境限制等针对“水客”的治理措施 [3] 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 - 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的,除没收货物和违法所得外,可并处货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货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等值以下罚款 [4] - 为电商平台增设“守门人责任”,若纵容平台内走私交易,最高可罚50万元 [4] - 为走私提供运输等便利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5] - 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将走私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