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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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维及相关责任方被采取监管措施 金属制品业务已停工停产
证券日报网· 2025-06-22 21:15
公司治理问题 - 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 - 实控人杜方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自2023年8月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截至2024年末余额达2 08亿元 [1] - 资金占用额占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的40 6%(2 08亿元/5 13亿元) 占净资产的77%(2 08亿元/2 70亿元) [2] 财务与信息披露瑕疵 - 公司对2023年年报至2024年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涉及资金占用利息及信用减值损失调整 [2] - 2024年业绩预告修正后大幅下修 并延迟披露退市风险警示提示 [3] - 审计机构对2024年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营业收入及扣除后收入均低于3亿元 [5] 经营风险与业务状况 - 金属制品业务收入占比达90% 但该业务自2024年5月起停产停工 预计持续三个月 [5] - 2024年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 2024年一季度营收同比下滑超70% 亏损扩大 [4] - 公司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 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 [5] 监管措施与应对方案 - 辽宁证监局责令公司清收占用资金 要求上海东和欣在2024年6月30日前归还全部资金 [3][6] - 公司计划通过业务拓展 债务优化 内控强化及资金回收等措施改善经营 [6] - 若资金收回 公司将重点恢复金属制品业务运营 [6]
*ST龙宇: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敦促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26
公司治理问题 - 独立董事于桂红和段德远向公司提交《敦促函》,要求控股股东立即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 - 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履行职责,敦促公司追偿占用资金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2] - 公司因连续两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触及终止上市条款,并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上交所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2] 监管与法律风险 - 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推动资金清收工作 [2] - 大股东长期占用资金行为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2] - 若未及时清偿,公司及控股股东将面临交易所公开谴责、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3] 资金清收要求 - 独立董事要求控股股东提供书面还款计划,明确金额、时间节点及担保措施 [3] - 建议公司组建专项小组梳理资金占用情况,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进展 [3] -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发出律师函,要求清偿并警告将采取诉讼手段 [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向控股股东发出律师函要求清偿 [4] - 公司将落实独立董事要求,推进资金清收并与独立董事保持沟通 [5]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指定媒体公告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