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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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商转公贷款”新增“带押直转”方式
海南日报· 2025-11-28 09:31
政策核心调整 - 海南省“商转公贷款”新增“带押直转”办理方式 旨在帮助借款人减轻贷款利息负担并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 [1] - 政策调整将更大规模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红利 对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和保障住房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1] 业务办理方式 - 新政策下“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 分别为“带押直转”和“自筹结清” [1] - “带押直转”方式下 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贷款 借款人无需先筹款结清 [1] - “自筹资金”方式要求借款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抵押登记 之后公积金贷款资金再划至借款人账户 [1] 贷款额度与覆盖范围 - “商转公贷款”额度根据四项规定的最低值确定 包括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原商贷剩余本金等 [2] - 贷款额度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增值税发票载明房屋价格的60% [2] - 政策覆盖范围扩大 支持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种类型自住房 [2] 业务办理与调控机制 - “商转公贷款”业务可通过“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各市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 - 政策实施与住房公积金资金个贷率联动 当个贷率达到95%时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 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 [2] - 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 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 但已受理的业务继续发放 [2]
海南调整“商转公”政策:新增“带押直转” 拓宽支持范围
中国新闻网· 2025-11-27 16:36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海南省出台“商转公”新政,核心目标是降低存量房贷成本 [1] - 新政在原有“自筹结清”办理方式基础上,新增“带押直转”模式 [1] - 贷款支持范围由仅限新建商品住房拓宽至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等购房类型 [1] 贷款办理方式 - “带押直转”模式: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办理房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原商贷银行结清贷款,无需自筹资金 [2] - “自筹结清”模式: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须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抵押登记,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资金划至个人账户 [2] 政策影响与机制 - 政策调整将帮助借款人减轻贷款利息负担 [2] - 建立“商转公”贷款与个贷率联动机制,当个贷率达到95%时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 [2] - 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