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外卖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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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幽灵外卖”新规:商户须有实体门店 违规最高罚20万
南方都市报· 2026-02-27 01:34
网络餐饮外卖市场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旨在强化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及商户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规范经营 核心是压实平台“第一守门人”责任并打击“幽灵外卖”等乱象 [2][5] 行业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 同比增速超10% 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 “点外卖”已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 [2] 平台主体责任细化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2] - 要求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 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个环节 [2] - 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2] - 平台需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 并对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实地核查) 而不仅是形式审查 [5] - 平台需将商家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 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 [6]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实现从静态准入到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6] 商户经营规范要求 - 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 且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 [2] - 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 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 [2] - 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 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2] - “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 “不上门”不等于“没人管” 食品安全是商户的底线 [2] 违规惩戒与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 [3][4] - 最高20万元罚款针对商户使用虚假或他人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 [5] - 对于此类行为 法律无规定时 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3-10万元罚款 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20万元罚款 [5] - 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 对个人处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
新规来了:外卖商户必须有实体门店,无堂食商户必须设专门标识
南方都市报· 2026-02-26 23:31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从平台主体责任、商户经营规范和违法违规惩戒三方面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新规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 [1][5] 行业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 [3] 平台主体责任 - 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 [3] - 监管强调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3] - 平台需对商户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资质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压实平台作为“第一守门人”的责任 [6] - 平台需将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不符的不得提供服务,以打破数据壁垒 [7]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户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进行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7] 商户经营规范 - 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 [4] - 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 [4] - 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4] 违法违规惩戒 - 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5] - 最高20万元的罚款针对商户使用虚假或他人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5][6] - 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整治“幽灵外卖”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新规发布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2-26 20:03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规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旨在强化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将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各个环节、流程和决策 [1] - 新规告诫外卖平台 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1] 平台商户准入与资质审核管理 -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对商户进行实名登记 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确保资质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而非仅作形式审查 [1] - 平台需将商户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比对 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 以打破数据壁垒 阻断虚假或失效资质“带病入网” [2] 平台对商户的持续管理与过程管控 -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至少每六个月对商户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确保信息持续真实有效 [2] - 此项要求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平台需在核验窗口期主动进行信息复核、资质核验与实地抽查 [2] 针对行业痛点的专项举措 - 新规针对“幽灵外卖”这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痛点提出了具体举措 包括要求平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实质性审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