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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年,执法司法协同如何守护“一江碧水”
第一财经· 2025-08-15 13:44
2025.08. 15 本文字数:2462,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章轲 国家将加强长江全流域、跨区域的执法司法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 协同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14日 公布。《意见》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加强沟通会商,支持执法行 动,专业技术保障和信息互通共享等,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凝聚长江大保护最大法治合力,以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4年来,长江流域各省市及相关部门以法 律为依托,通过强化执法、生态修复、协同治理和公众参与等举措,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长 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5.74万件,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 用。 在日前做客中国之声权威访谈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刘小飞介绍,上 海法院审理的长江口码头公司破产重整案 ...
用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中国新闻网· 2025-08-14 15:13
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总体要求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2] -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 [2] - 坚持依法推进、务实高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2] 强化联动 - 加强沟通会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 [3] - 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开展联合行动 [3] - 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 [3] - 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和情况通报,共享执法司法信息数据 [3] - 加强府院联动,做好环境资源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 [3] 优化衔接 - 加强长江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 [4] - 明确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要求 [4] - 办理环境资源案件需要调查取证的,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协助配合 [4] - 违法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的,依法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 [4] - 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 [4] 深化合作 - 健全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增强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 [5] - 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5] - 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法治宣传)基地,提高保护修复治理综合效能 [5] - 联合发布涉长江保护治理典型案事例,讲好长江保护法治故事 [5] - 携手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