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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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证券报· 2025-06-24 04:24
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通知 - 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围标串标 [1] - 整治重点涵盖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1] - 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被列为重点监管内容 [1] - 供应商通过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等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1] - 供应商投标文件混装、保证金同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纳入整治范围 [1]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安排 - 中央及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将分级分类检查代理机构,专项整治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底 [2] - 省级财政部门需制定科学工作方案,按阶段向财政部报送进展并总结典型案例 [2] - 财政部门将与公安部门协同打击围标串标犯罪,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核验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2] 监管手段创新 - 财政部门将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聚焦投标和评审环节筛查风险 [2] - 通过智慧监管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提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识别精准度 [2]
政府采购监管篱笆要扎得更牢
经济日报· 2025-05-19 05:56
政府采购制度现状与问题 - 政府采购制度自1996年试点以来规模逐步扩大,范围从货物类扩展到工程类和服务类,并加强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政策功能 [1] - 当前存在"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等问题,如某高校75万元采购市价299元设备案例,反映出质次价高、低价恶性竞争等乱象 [1] - 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政府采购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阶段 [1] 监管政策与法律完善 - 国务院部署《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 [2] - 政府采购法修改已纳入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将完善全链条管理规则 [2] - 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虚假材料及围标串标4类违法行为 [3] 监管措施与执行机制 - 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3] - 强化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必须公开采购信息、中标结果、投诉处理等内容 [3] - 某高校"天价采购"事件通过社会监督曝光,凸显信息公开对遏制暗箱操作的关键作用 [3] 制度改革方向 - 加快构建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监管机制健全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4] - 重点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政策功能完备性,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4] - 目标是通过制度优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