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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标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12 18:18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一套用于神经外科手术的超声外科吸引系统 [1] - 该系统需适用于神经外科手术 能实现超声磨骨、肿瘤吸引、切骨等多种临床需求 通过超声波能量对病灶进行破碎并加以冲洗、吸引 实现对病灶的精确切除治疗 [2] - 合同履行期限为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 项目预算与时间安排 -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8.83万元 最高限价同为人民币128.83万元 [3] -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为 2026年2月10日至2月24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 2026年3月3日10:00 [1][8]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 投标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备案信息表 若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 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 若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具备经营备案证明 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 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 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流程与文件获取 - 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 [1] - 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 - 招标文件可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公告及提供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包 [8]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8] 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需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9] - 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 - 需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及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9] - 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及相关意见 [9]
中流击水正当时
新浪财经· 2026-02-05 21:06
核心观点 -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通过深化制度改革与强化服务保障,将政府采购打造为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服务民生与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能 [1] 市场与营商环境优化 -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合同签订平均时长压缩至10.68天,显著提升效率与透明度 [2] - 大力推广“政采贷”业务,以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信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无额外抵押的融资渠道,例如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凭借合同获得190万元贷款 [2][3] - 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达到78.29% [3] - 编制并印发《密云区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将政策直接送达企业 [2] 监管与合规 - 2025年针对“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抽检61个项目,覆盖34家采购单位与20家代理机构 [4] - 监管目标为“防风险、促规范”,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后以整改和完善机制为导向 [4] - 全年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仅3件,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投诉内容涉及环卫车辆更新与水库能力提升项目 [5] - 计划构建“制度+技术+协同”立体化监管体系,利用市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智慧化监控与风险预警,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化专项整治 [5] 服务与政策落实 - 开展政策宣讲上门服务,并在日常监管中依托管理平台建立提醒与关联机制,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升级 [6] - 面对部分单位实际情况(如机构改革、食堂关闭),主动协调鼓励提高预留比例,并通过“832平台”提供点对点服务 [6] - 2025年全区226个预算单位完成预留任务的109.83%,连续6年保持正增长 [6] - 采购监管人员持续参加培训以提升专业能力与服务温度 [6] 未来规划 - 2026年将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加强政策培训与风险教育 [7] - 持续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并拓展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协议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 [7] - 对营商环境关键指标和乡村振兴采购任务实施动态闭环管理 [7]
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举办2025年年会
新浪财经· 2026-02-05 21:06
行业活动与倡议 - 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举办2025年年会暨首期“粤采优课堂” 会议旨在通过行业自律倡议、廉政学习、专业培训和搭建交流平台等措施 为打造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 - 协会在会上发出《采购代理守法依规良性竞争倡议书》 参会采购代理机构会员代表现场共同宣读 倡议书重点从四个方面倡导机构加强规范:规范从业严守底线、提升能力强化服务、依规收费良性竞争、配合监督及时纠错 [3] - 会议期间举行了集采机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分组业务交流活动 会员代表积极学习贯彻新政策并研讨高质量发展 来自监管部门、高校、医院、集采机构、代理机构及企业等约400名代表参会 [3] 协会工作总结与计划 - 协会会长对2025年工作进行总结 表示协会认真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求 顺利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在党建工作、专业能力、教育培训、分支机构发展、行业自律、宣传工作、交流合作、内部建设及资源配置效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与新成效 [2] - 协会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得到持续巩固 2026年协会将在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指导下 继续做好服务工作 为全省政府采购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2] 专业能力建设 - 为提升行业专业素养与政策理解水平 协会打造了系列公益培训课程“粤采优课堂” 首期课堂正式开讲 聚焦“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相关政策” 特邀法律专家围绕政策背景及实操要点进行精讲 [3]
市价不到两百元,校园采购价却高达七八百
新华网· 2026-01-28 09:56
项目概况与核心问题 - 山西省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 其市场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 中标单价高达780元 价差悬殊[1] - 项目以137.934万元的总价 完成了158间教室共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更换 中标方为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2] - 项目批复采购财政评审预算为139.198万元 在总体概算146.79万元范围内 未超出批准投资额度[2] 采购程序与价格合理性分析 - 当地部门称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程序 并将中标价格与同区域同期市场同类产品比对 称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2] - 记者调查发现 2023年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护眼灯中标单价为176元 重庆有类似项目中标单价为160多元 业内人士指出200元左右是良心价[3] - 业内专家指出 流程齐全但结果不合理是招标领域长期痛点 原因包括为避免预算不足而多做预算 “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态 以及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4] 行业普遍存在的“高价中标”现象与成因 - 记者随机抽取全国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发现 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 超过600元的占8个[5] - 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披露 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 多支付财政资金超115万元[5] - “高价中标”现象与“关系文化”侵蚀、部分地区市场竞争不充分、招标市场混乱有关 背后可能存在“倾向标”“萝卜标”等问题[5] - 部分公司与采购方“合作”虚开价格 有互联网平台卖家及工程照明公司销售人员表示 招标采购价格可灵活操作 多出部分可返还[5] - 用于政府采购的型号有时与市场型号不同 如专门创建型号或添加特殊尾缀 价格透明度低 为虚抬价格提供空间[6] - 一些项目在市场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 导致设定的“拦标价”偏高 减弱了预算约束 乡宁县项目最高限价139万余元 分摊至每盏灯约800元[6] - 部分地区招投标环境不健康 外地企业不愿参与 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 有当地照明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关系”因素而不愿参与投标[6] 项目成本结构异常与采购类别问题 - 乡宁县项目存在“附加服务费明显高于主材费”的倒挂现象 护眼教室灯中标价780元/套 黑板灯855元/套[7] - 通过市场调研 同型号护眼灯不含税成套价格为188元/套 中标方采购含税单价为191元及201元 主材费与中标价的差价部分为安装费 高达近600元[7] - 记者走访太原市5家工程照明公司 对同样体量改造工程的报价集中在150元至400元/套 且灯具安装费报价均未超过150元/套 有公司总经理表示100元/套的安装费预算已足够[7] - 多名受访者指出 安装及其他附加成本高达项目总费用的70% 安装费远超灯具价格不符合常识 专家认为主材费应占支出大头[7] - 该项目存在采购类别混淆问题 投资概算表中列出了建安工程费却未列工程清单 而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只列货物清单 未列工程施工要求[8] - 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模糊了货物采购和工程项目的边界 容易规避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更高的资质和施工要求 同时利用建安工程预算更灵活的优势[8]
财政部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让政府采购更加“优质优价”
搜狐财经· 2026-01-27 09:2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通知以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异常低价竞争问题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问题背景与现状 - 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为竞标采取“内卷式”低价竞争 导致异常低价问题时有发生 [1] - 异常低价问题造成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服务供应稳定性受损 并存在中标后变相抬高实际成本、加剧恶性竞争等隐患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1] 采购人(需求侧)管理要求 - 采购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类项目中标信息、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 形成科学完整的采购需求 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1] - 采购人需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 按照专业类型和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 [1] - 采购人应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 [1] 评审与异常低价识别机制 - 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 压实评审专家责任 [2] - 通知明确了四类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报价的50%、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 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 履约验收与监督管理 - 采购人应落实履约验收责任 依法组织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需涵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2] - 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仍中标的供应商 采购人需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和实际履约情况 [2] - 财政部自2024年起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抽查全国1.9万余家代理机构执行的8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 [2] - 财政部表示将全面总结前期专项整治成果 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 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
财政部发文,整治仪器设备“0.1元”式低价竞标
仪器信息网· 2026-01-23 11:1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旨在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3] - 此项新规是财政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最新举措,标志着2024年底开始的试点经验已转化为全国性政策 [9] - 政策从采购需求管理、异常低价审查和履约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确保政府采购实现“优质优价”目标 [5] 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标准 - 明确四种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1)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2) 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的50%;3)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8][13] -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高启动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6][14] - 出现上述情形时,评审委员会需启动审查程序,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提供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6][15] 采购需求管理要求 - 采购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11] - 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并作为评审因素 [11] - 需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 [5][12] - 对于信息化项目,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12] 履约验收与责任强化 - 采购人需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后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 [17] - 对可以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进展 [17] - 如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导致验收不合格,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7] - 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压实评审专家责任,对未按规定审查异常低价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法律责任 [16]
重新招标,海关总署2265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新浪财经· 2026-01-22 18:14
项目概览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25年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第一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 项目招标编号为CG2025-PL-GK-HW-075-C01 [2] - 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2,650,000元,全部归属于包1 [2] 采购内容与预算 - 本次采购货物为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分为两种型号共五种配置 [10][18] - 具体采购清单、数量及单品预算为: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一(配置1)1台,预算1,250,000元;配置2共10台,预算1,300,000元/台;配置3共3台,预算1,480,000元/台 [10][18] - 采购清单还包括: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二(配置1)2台,预算1,380,000元/台;配置2共1台,预算1,200,000元/台 [10][19] - 所有货物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10] -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包中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4][19] - 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 [5][19] - 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19] 投标人资格与政策 -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6][20] - 投标人开标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2]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2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23] - 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16] 招标流程与时间安排 - 潜在投标人需通过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00:00至2026年1月26日23:59(北京时间) [11][26] - 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通过平台在线投标,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1][25]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2月10日08:45(北京时间) [12][28][14][30] - 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需安装指定投标工具 [12][13][28][29] - 开标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唱标结果 [14][30] - 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16日公开采购意向 [12][31]
重新招标,海关总署2265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仪器信息网· 2026-01-22 17:03
项目概况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25年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第一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 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2,650,000.00元 [2] 采购内容与预算 - 采购货物为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分为“仪一”和“仪二”两种类型,每种类型下包含不同配置 [3] - 具体采购数量、单价及预算为:“仪一(配置1)”1套,单价预算1,250,000.00元;“仪一(配置2)”10套,单价预算1,300,000.00元;“仪一(配置3)”3套,单价预算1,480,000.00元;“仪二(配置1)”2套,单价预算1,380,000.00元;“仪二(配置2)”1套,单价预算1,200,000.00元 [3] - 所有货物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3] -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4] - 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5] - 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资格与政策 -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6] - 投标人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失信名单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 招标流程与时间安排 - 潜在投标人需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6-01-19 00:00:00至2026-01-26 23:59:59 [9][11] - 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通过平台在线投标,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02-10 08:45:00 [12][14] -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与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需下载指定投标工具并可通过平台参加开标过程 [12][13][14] - 本项目于2025-07-16已公开采购意向 [15]
财政部官宣:政府采购三大动作!
新浪财经· 2026-01-21 21:24
政府采购政策与法律体系完善 - 核心观点:财政部正通过修改法律、实施本国产品政策及整顿市场秩序三方面,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秩序,旨在构建统一规范的法律体系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 - 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旨在强化政策功能、优化交易规则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构建完整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2] -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政策,明确了本国产品标准与支持政策,并强调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禁止以所有制、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条件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3] - 政策执行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向财政部门举报投诉,财政部副部长以实例说明,未采购某产品系因该产品为国外生产的进口品,而非本国产品,故不构成歧视 [3] 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整顿 - 自2024年起,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全国超过1.9万家代理机构执行的8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 [4] - 专项整治总体情况良好,同时曝光了个别典型案例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4] - 下一步将全面总结前期整治成果,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4]
财政部回应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问题
搜狐财经· 2026-01-20 21:18
财政补贴与合规 - 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优势源于企业自身持续研发投入和企业家艰苦创业,而非财政补贴[1] - 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已提交8份中央层面和6份地方层面的补贴政策通报[1] -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个别地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补贴行为,2025年已组成跨部门专班对地方财政补贴开展专项整治[1] - 将持续完善专班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纠治一起,坚决整治“内卷式”无序竞争[1] 政府采购政策 - 中国政府于2025年9月制定出台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 - 政策明确本国产品标准、相关支持政策和分类实施安排,并强调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 - 政策禁止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2] - 下一步将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惩处政府采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优化营商环境[2]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 中国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的出口退税,并分两年取消电池产品出口退税[2] - 此次政策调整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旨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 - 政策调整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