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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农商行原董事长顾海龙减刑被驳,金融腐败敲响警钟
搜狐财经· 2025-12-19 22:15
案件核心事实 - 九江农商银行原董事长顾海龙因受贿和违法放贷被判刑12年6个月,其减刑申请因未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被正式驳回 [1] - 2008至2018年间,顾海龙通过贷款审批、商铺处置、人事安排等职权,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超3006万元,个人实得1721万元 [2] - 顾海龙违法发放贷款达1.75亿元,直接造成1.12亿元损失 [2] 案件特点与司法考量 - 案件呈现出典型的“期权腐败”特征,通过“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等名义进行权钱交易,部分违法所得延续至卸任后才完成交割 [4] - 减刑争议焦点在于“财产性判项”的履行,顾海龙需缴纳罚金310万元,但截至2025年9月提交减刑申请前仅缴纳18万元 [4] - 司法机关将财产刑履行作为悔罪表现的核心指标,因其具备履行能力却消极对待,故驳回减刑申请 [4] - 纪检部门通报指出其存在“边查边串边腐”的对抗态度以及“家族式腐败”的违纪特点 [4] 对公司经营与治理的影响 - 顾海龙的违法行为导致九江农商银行资产质量受损,该行2018年不良贷款率曾飙升至3.36%,至2025年三季度仍达1.95%,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 - 九江农商银行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14.57%,在资产规模234亿元的情况下,拨备覆盖率仅161.23%,风险抵御能力承压明显 [5] - 案件揭示了农信系统改制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等治理短板,表现为“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改制不彻底延续“行政化”管理思维、员工行为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5] - 顾海龙长期与商人老板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圈子文化”笼络下属,利用了制度漏洞 [5] 行业警示与启示 - 案件为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启示:需健全“三会一层”制衡机制,避免董事长过度集权;强化信贷全流程管控;完善离职审计制度,对高管实施终身追责 [6] - 减刑被拒事件释放出司法信号,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金融犯罪,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环节将严格执行财产刑履行标准 [6] - 2023年以来已有多个金融领域罪犯因未足额履行罚金被驳回减刑申请,体现了“穿透式监管”思维在刑事执行领域的延伸 [6] - 当前银行业正处于风险化解攻坚期,需要将反腐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筑牢金融安全 [6]
从田惠宇、丁伟再到王庆彬,招商银行缘何出现塌方式腐败?
水皮More· 2025-09-15 17:26
核心观点 - 招商银行多名高管因腐败问题被查 反映金融领域存在系统性权力监督缺失和制度漏洞 [2][5][7][8] 高管腐败案例 - 原副行长王庆彬退休五年后被监察委调查 曾历任建行山东分行副行长 招行济南分行 上海分行及总行副行长 [2][5] - 原行长田惠宇因受贿超2.1亿元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近2.9亿元 被判处死缓并没收全部财产 罚款超3亿元 [2][5] - 原副行长丁伟与王庆彬先后被查 三人均曾担任招银国际董事长 该平台成为权力变现通道 [5][7] 腐败操作模式 - 田惠宇通过"代持"和"影子公司"将招银国际投资收益转入私人账户 其中对宁德时代的早期投资为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涉及利益输送 [5] - 王庆彬退休后出任招商局融资租赁董事长及多家金融机构独董 体现"退休不退场"的期权腐败模式 [6] - 案件由青海海东市监察委异地管辖 反映案件牵扯深远且存在供述链关系 [6][7] 腐败成因分析 - 权力过于集中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分行行长和业务条线高管缺乏制衡 例如王庆彬兼任总行副行长和北京分行行长 [7] - 投商行一体化 跨境投资等创新业务存在监管滞后 内控机制未同步跟上 [7] - 业绩至上导向导致企业文化异化 高管模糊公私边界 认为"为银行赚钱后个人分羹合理" [7] 系统性影响 - 齐鲁银行在王庆彬辞任独董时未按惯例感谢其贡献 仅注明"个人原因" 反映机构对潜在风险的预判 [8] - 连续三任招银国际掌门人落马表明问题并非个别人物堕落 而是系统性失范 [8] - 金融反腐需强化权力监督与制度制衡 退休和时间均不能规避责任 [8]
国有四大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退休后均被查:卸任不是避风港
南方都市报· 2025-06-09 19:05
金融反腐动态 - 国有四大行浙江省分行原"一把手"沈荣勤、郭心刚、高强、冯建龙均已"落马",且四人均已退休,显示金融反腐无退休"避风港"[2][12] - 2025年5月30日工商银行浙江分行原行长沈荣勤被查,涉及严重违纪违法[4] - 2025年4月底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高强被查,其曾管理安徽、山西等多地分行业务[10] - 2025年5月7日农业银行原首席专家兼浙江省分行行长冯建龙主动投案,其曾推动覆盖全省80%县域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6][8] - 2024年4月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郭心刚被查,其曾参与商业银行管理著作编写并担任总行培训讲师[12] 案件特征与行业影响 - 四位被查行长均存在"退休后权力延续"现象,通过行业协会、企业董事等身份继续活动,如沈荣勤退休后担任5家机构职务[16] - 信贷审批权成为腐败高发领域,郭心刚、劳新江、吕晓东等案件均涉及违规放贷、以贷谋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14] - 2024年金融业至少90人接受审查调查,其中68人因信贷权力滥用等"靠金融吃金融"行为受处分[15] - 浙江省2024年信贷存量达23.8万亿元(全国第三),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全国第二,活跃金融市场同时滋生腐败风险[13] 涉案人员职业轨迹 - 沈荣勤从业跨度38年,从县支行信贷员升至省分行行长,曾主导山东、浙江两省业务[6] - 冯建龙在农行体系历练34年,历任湖南、重庆、浙江分行行长,推动"科技+普惠金融"改革覆盖80%县域[8] - 高强在建行系统任职26年,管理过浙江、安徽、山西等多省分行,2015-2019年执掌浙江分行[10] - 郭心刚在中行体系工作超30年,曾任甘肃、浙江分行行长,出版商业银行管理专著[12] 制度漏洞与监管趋势 - 退休"旋转门"现象普遍,部分高管通过延迟兑现利益的"期权腐败"模式规避监管[16][18] - 金融监管部门已出台离职从业限制规定,禁止高管离职后在相关机构任职[17] - 杭州市纪委监委建议强化任职回避、轮岗和离任审计制度,打破长期任职形成的利益圈[19]
记者观察丨揭开期权腐败“隐身衣”
文章核心观点 - 期权腐败是一种新型隐性腐败 其本质是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 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特征 [2][3] - 期权腐败多发生在工程招投标 土地招拍挂 贷款审批等权力集中 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领域 [2] - 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期权腐败作为惩治新型腐败的重要方面 并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 [5] 腐败案件特征 - 涉案人员多为单位一把手或关键部门领导干部 利用职权干预工程项目谋取私利 [3] - 行受贿双方长期交往 对权钱交易有默契 通过口头约定延期兑付好处费逃避监管 [2][4] - 具体操作手法包括在职办事退休后兑现 在位用权退休回报 离职下海索取收益等 [5] 典型案例分析 - 广西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原党委书记杨侃按项目合同价2%至3%收取好处费 退休后兑现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 - 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吴某某让商人老板代管好处费 退休后兑现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 - 上海市闵行区某镇原党委书记谈某与商人龚某约定将项目介绍费作为退休金 二人均受到严肃惩处 [4] 防范与治理措施 - 加强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紧盯决策审批 招标投标等重要环节 [5] -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在日常监督 审计 巡察中增加期权腐败风险内容 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 [6] - 定期核查公职人员个人事项报告 廉政档案中的财产申报 亲属经商办企业等关键信息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