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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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号文,明确RWA代币化的定义与边界
新浪财经· 2026-02-09 15:36
政策核心定位 - 2026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号文,首次为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提供了明确的合规监管框架,核心方向是“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合规备案、风险可控” [1][6] - 该指引是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的配套文件,旨在为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提供合法路径 [1][6] - 政策标志着中国对RWA代币化的监管进入精细化、差异化阶段,实现了风险防控与金融开放的平衡 [4][14] 定义与适用范围 - 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被定义为: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为基础,在境外使用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发行的具有类资产证券化属性的代币,本质是跨境资产证券化的数字化形态 [2][7] - 该定义明确区别于无底层资产的虚拟货币 [2][7] - 监管分工根据业务类型划分:类资产证券化RWA由证监会监管需备案;外债形式RWA由发改委和外汇局审批;股权性质RWA参照境外上市标准由证监会监管;其他形式则一事一议从严监管 [2][12] 核心监管要求 - 确立强制备案制,这是境内资产境外发行RWA的唯一合法路径,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与境内资产证券化(ABS)监管标准统一 [2][13] - 严禁境内主体直接发行RWA代币,必须通过境外主体结合合规跨境架构实现 [2][13] - 禁止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权属不清的资产参与,禁止未经备案开展业务,禁止为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提供服务 [2][13] 合规流程与操作要点 - 标准业务流程(以香港为例)包括:境内资产确权、向证监会备案、完成ODI备案与外汇登记、设立香港特殊目的载体(SPV)、资产权益跨境转移、由香港持牌机构发行RWA代币、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并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3][14] - 关键合规节点包括:ODI备案是资产合法出境及资金回流的基础;发行主体需持有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牌照(VASP);托管机构需为香港持牌机构;代币设计需避免投机属性并明确收益规则;投资者仅限于香港认可的专业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 [3][15] - 事前备案由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发起,证监会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 [2][13] - 事中监管要求优先支持基础设施收费、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等现金流稳定的优质资产,并需进行与境内ABS一致的信息披露 [3][13] - 事后监管明确备案主体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与境外监管机构(特别是香港证监会)的跨境协同机制 [3][13] 政策影响与市场意义 - 对香港加密行业形成定向支持,使其成为内地优质资产RWA代币化的唯一合规承接方,与香港2026年落地的虚拟资产全牌照监管体系衔接,推动香港从“交易中心”升级为“全球RWA枢纽” [3][15] - 为境内基建、不动产、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提供了低成本跨境融资新渠道,通过数字化提升资产流动性,服务实体经济 [3][10][15] - 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如中信证券、中银香港)布局RWA业务,实现传统金融与加密行业的融合 [10][15] - 构建了“堵疏结合”的跨境金融监管创新模式,为全球RWA监管提供了“中国方案” [10][15] 未来展望 - 随着香港稳定币牌照首批预计在2026年3月发放以及RWA基础设施完善,内地优质资产通过香港开展RWA代币化的规模有望快速增长 [5][16] - 这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内港金融桥梁的独特价值,并推动其成为全球RWA治理与交易的核心枢纽 [5][16] - RWA代币化是资产数字化的重要方向,合规机构可提前布局相关能力以抢占市场先机 [11][17]
证监会重拳出击,每6天1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新浪财经· 2026-02-06 16:46
监管新常态全面确立 - 资本市场迎来密集且严厉的监管动作,从立案到处罚的快速响应链条清晰 [1][15] - 以“零容忍”为基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新常态已全面确立 [1][16] - 监管核心目标是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市场生态净化 [1][16] 立案调查频率与类型 - 截至2026年2月5日,年内至少6家上市公司或其关键人物被立案调查,平均每6天一例 [1][7][15] - 调查原因呈现多元化,主要包括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四大类型 [7][21] - 监管“颗粒度”不断细化,触角深入至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更具体、更隐蔽的信息披露瑕疵 [9][23] 处罚力度与节奏 - 截至2月5日,开年已有10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另有3家收到事先告知书,合计13家,平均不到3天一家 [1][10][15][24] - 处罚力度显著加大,大额罚单和针对实控人的市场禁入措施已成常态 [1][15] - 监管坚持“追首恶、打帮凶”,打击范围从上市公司本身延伸至整个配合造假的“生态圈” [1][13][15][28] 典型案例:账户冻结与退市风险 - 清越科技因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其3个证券账户和7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涉及回购股份163.13万股,冻结资金约1.34亿元 [2][17] - 元道通信因涉嫌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其2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金额约904.29万元 [2][17] - 两家公司均面临强制退市风险,若调查认定触及重大违法情形,股票将被强制退市 [2][17] 典型案例:财务造假与重罚 - *ST长药因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 [11][25] - 退市公司元成环境涉及多年财报造假及欺诈发行,公司及实控人合计被罚没近8000万元,实控人被处10年市场禁入 [11][25] 典型案例:资金占用与信披违法 - 资金占用与违规关联交易是高频问题,朗进科技、ST尔雅、江苏阳光等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动辄上亿元 [11][25] - 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如西藏珠峰因未披露股份代持导致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聚石化学通过虚构贸易虚增收入成本 [12][26] - 监管覆盖具体证券违法行为,如鼎信通讯高管因短线交易被罚 [12][26] 监管手段与工具升级 - 监管行动形成“全链条闭环”,从立案、调查中冻结账户到最终处罚,各环节紧密衔接 [13][27] - 强化退市机制,严格执行退市新规,使得“应退尽退”成为现实 [13][28]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穿透式”监管技术,提升对隐藏关联交易和复杂造假模式的发现能力 [13][28] 涉事公司经营状况 - 清越科技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7400万元至1.1亿元,主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承压及资产减值 [3][18] - 元道通信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64.59%~76.39% [4][19]
深圳水贝黄金平台兑付异常敲警钟!专家呼吁:加强投资者教育,实施穿透式监管刻不容缓
证券时报· 2026-02-05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水贝黄金市场近期出现以“杰我睿”平台为代表的兑付危机,暴露出行业存在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制存在漏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实施穿透式监管已刻不容缓 [1][9] 事件概述与影响 - 深圳市杰我睿珠宝有限公司出现兑付困难,并引发水贝市场的连锁反应和挤兑消息 [1][6] - 事件受害者包括水贝的黄金商家、家庭主妇、“宝妈”及刚工作的年轻人,他们主要通过社交平台接触该平台 [3] - 深圳市罗湖区工作专班已连续发布情况通报,但资金清算、兑付比例等问题仍存争议 [6] 非法交易模式与风险 - 相关平台交易模式相似,不仅涉及实物回收,还存在预定价等多种形式 [5][6] - 以预定价业务为例,客户支付定金约定未来买卖价,到期根据市价差决定履约,此类操作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6] -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去年10月警示,水贝片区有3家黄金珠宝公司以经营黄金为名,实际开展“非实物黄金对赌”业务,涉嫌开设赌场罪,其业务实质已完全脱离行业正常经营范围 [7] 投资者教育与市场乱象 - 社交平台上存在大量以“高收益”、“黄金保值”为噱头的营销帖子,极易误导普通投资者 [3] - 部分投资者因银行等机构购买金条有门槛、需手续费且常缺货,转而选择此类线上平台 [3] - 需针对家庭主妇、老年人等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群体,加强精准宣传、案例警示和基础知识普及,以区分“投资黄金”与“消费黄金”,避免陷入投资陷阱 [3] 监管漏洞与改进建议 - 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初始发展时缺乏监管,甚至被行业视为“创新”,一旦爆雷补救成本过高 [6] - 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制存在漏洞,风险在潜伏阶段难以发现 [9] - 建议从五大维度强化监管:严格准入与资质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与托管、禁止“对赌式”交易、加强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建立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9] - 应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支持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利用信息系统及时发现风险 [9] - 近期已有社区排查商家是否实地经营、是否开展预定价业务,并记录每日销售量和人流量 [9]
“名单管理+穿透问责”打造投行执业新范式
证券日报· 2026-02-05 00: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证协启用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标志着监管重心从机构向个人执业资格实质性“穿透”,旨在通过精准锁定个人责任,形成从保代到机构的穿透式约束链,系统性重塑投行执业生态 [1] 监管机制与现状 - 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类(暂停业务类)目前共有16人,其中2025年新增8人,同期移出4人 [1] - 监管采用“名单管理+穿透问责”模式,核心逻辑在于精准锁定个人责任 [1] 监管对个人执业的影响 - 监管惩戒的关键在于精准锚定“签字权”,以此打破长期存在的“机构兜底”惯性 [2] - 在处罚期内,D类保代无法参与任何证券发行项目保荐签字,核心执业权利被实质冻结 [2] - D类评价机制建立了一套覆盖执业全周期的动态声誉档案,实质性推高从业人员的违规成本 [2] - 名单的公示属性将保代的执业瑕疵从机构内部文件转化为全行业公开数据,形成难以抹去的“职业印记” [3] - 首批16名D类保代中,仅3人仍保留保代资格,其余13人已转至非保代岗位,反映出市场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声誉定价” [3] - 历史违规记录会在行业流动中形成实质壁垒,并持续影响“新东家”的项目承揽与监管评价,形成“终身跟随”式的声誉约束 [3] 监管对机构内控的影响 - 个人责任穿透性传导,倒逼机构内控走向“实质有效” [4] - 当个人违规直接挂钩机构分类评价,券商必须重新审视其“三道防线”的含金量 [4] - 2024年全行业被处罚保代人数为124人,2025年降至85人,虽反映监管警示已初步见效,但处罚人数仍处高位,凸显执业质量仍是行业突出痛点 [4] - 为避免个人行为波及全公司,券商需要在立项、尽调、内核等关键环节强化对保代行为的全程管控 [4] 监管的长期目标与行业展望 - 穿透式监管的核心逻辑是通过精准问责个人、责任穿透至机构,形成双向约束,从而推动投行生态净化与信息披露质量提升 [4] - 对保代而言,执业生涯的延续将更取决于合规记录而非单纯业绩 [4] - 对券商而言,投行业务的竞争力将依托于能否构建真正有效、能主动识别并遏制风险的内控体系 [4] - 展望未来,随着穿透式监管持续深化,一个责任可追溯、声誉有价值、内控真有效的执业新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4]
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快手被罚传递出监管“全行业 全区域 一体化”高压态势
搜狐财经· 2026-02-04 05:13
监管处罚事件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五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快手全资子公司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因七项违法行为被罚没2669万元 [1] - 成都快购成立于2019年 主要负责快手电商业务“快手小店” 此次处罚反映出平台在快速增长期对合规经营的忽视 [1] -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查处了一批企业 包括对商家资质审核失职的“小鹅通”运营方深圳小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罚款36万元)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的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累计罚款560万元) [1] 违规行为分析 -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成都快购存在七类违法行为 包括未公示必要信息、收取不合理费用、未尽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发布违法广告、帮助虚假宣传、为违法交易提供服务等多维违规 [11] - 这些行为涉及消费者权益、市场公平、平台治理等核心义务 累积形成了较严重的社会危害程度 [11] - 向商家收取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直接侵害中小商家权益 可能扭曲平台内部竞争机制 加剧经营者成本压力 [12] 监管趋势与信号 - 监管举措释放了聚焦直播电商乱象与数据不正当竞争、通过“穿透式”执法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明确信号 [1] - “穿透式监管”指通过检索大量数据、深入调查业务流程和关联方行为 深挖平台决策与执行痕迹 而非止步于表面违规 [11] - 对生态中商家、主播、平台责任进行联动查处 体现“全链条监管”逻辑 有助防止违法行为隐蔽化 [11] - 将快手案与其他地方虚假宣传案例一并公布 传递出监管“全行业、全区域、一体化”高压态势 [12] 行业影响与解读 - 2600多万元的罚单在直播电商行业属于较大规模处罚 是对多项违规行为的综合问责 [11] - 此案可能在短期内对快手的品牌声誉与商誉造成震荡 凸显平台在合规体系建设和风险控制上的不足 [11] - 对外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可能重新评估平台治理能力 短期内对股价和资本市场情绪形成压力 [11] - 长期来看 处罚可能促使平台升级内部合规与治理体系 改善营商环境 增强用户信任 [11] - 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显示 除了快手电商外 抖音电商、小红书电商、淘宝直播等直播电商平台 均涉及大量商家密集投诉 [14]
唐劲草:破解国资母基金备案嵌套难题,明确“双51%穿透计算”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6-02-03 16:59
文章核心观点 - 当前行业面临一个核心矛盾:符合“双51%”实质标准的国资母基金,因其“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基金”的架构,在备案时因“国资成分”穿透计算标准不明确,常被误判为“超三层嵌套”,导致项目受阻,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1][4] - 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为母基金豁免一层嵌套提供了行政法规依据,但由于缺乏更高层级的、明确母基金认定标准和条件的细则,该豁免条款在实操中尚无法适用 [2][3][4] - 为破解行业困境,建议监管层应明确“双51%穿透累计计算”作为国资母基金的认定标准,并据此给予其豁免一层嵌套的待遇,这既符合现行穿透式监管原则,又能有效疏通备案堵点,支持国家战略 [4][5][7][10]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国资母基金的角色与当前困境 - 国资母基金是服务国家战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核心载体,在推动产业升级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1] - 实践中,符合“双51%”标准(基金管理人国资控股≥51%、母基金国有出资累计比例≥51%)的国资母基金,其“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基金”架构是市场化专业分工的运作模式 [1] - 由于现行规则未明确“双51%”需按穿透累计方式计算最终国资成分比例,导致此类基金在备案时因认定标准不清被误判为“超三层嵌套”,已谈妥项目因备案受阻无法推进,行业机构反映强烈 [1][4] - 国资母基金的出资及管理人股权结构常涉及多层国资平台持股,需穿透累计方可体现实质国资控股属性,因计算标准不明确,其架构常被认定为“超嵌套”,已签约优质科创项目无法落地 [4] 监管规则演变与实操现状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即母基金)可不计入投资层级,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母基金可豁免一层嵌套 [2] - 目前私募基金嵌套层级的要求与资管新规基本保持一致,即嵌套层数原则上不超过1层 [2] - 但在实务备案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管理人出具承诺函,确保整体嵌套层数不超过1层,并注明“若符合后续金融监管部门出台母基金规定条件的,可豁免一层嵌套”,这表明《条例》的豁免条款因缺乏具体标准而暂无法适用 [3] - 需要更高层级的规定出台,进一步明确母基金的标准和条件,《条例》中母基金豁免一层嵌套的规定尚无法在实操中适用 [4] 明确“双51%穿透计算”豁免规则的必要性 - **契合监管框架与穿透原则**:资管新规及私募监管条例均确立“穿透式监管”核心要求,“双51%穿透累计计算”是对该原则的具体落实,且51%的比例标准契合《公司法》中“过半数持股即取得控制权”的原则 [5] - **破解行业实际运作困境**:明确穿透计算规则后,无需改变现有合规架构即可顺利备案,有效解决“项目谈成、备案受阻”的行业痛点 [6] - **风险可控且具备成熟实操基础**:“双51%穿透累计”的量化标准清晰可核查,借助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可快速实现穿透查询与计算,认定成本低;同时此类基金受国资与协会双重监管,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 [7] 具体的完善建议 - **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私募基金可认定为可豁免层级的国资母基金:1) 基金管理人穿透累计的国资控股比例≥51%;2) 基金穿透累计的国有出资比例≥51%;3) 主要基金财产(≥75%)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实行主动管理,不从事通道业务 [9] - **层级计算规则**:经认定的国资母基金不计入嵌套层级,其出资设立的子基金为第一层,子基金出资设立并由其管理人管理的专项基金为第二层;专项基金仅可直接投资底层项目,确保整体嵌套不超过两层 [10] - **过渡安排**:应设置合理过渡期,允许存量基金通过架构优化、份额转让等方式完成整改 [10] - 规则明确后,预计可快速解决备案堵点,加速优质科创项目落地,引导更多国有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10]
罚没5689万元!1月支付罚单金额剧增,反洗钱不力要注意!
北京商报· 2026-02-01 19:01
监管态势与处罚概况 - 开年仅一个月,人民银行已公布5张支付机构罚单,罚没总金额约5689万元,被罚机构数量同比减少但处罚金额远超去年同期[1] - 监管对重大违规和屡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推动行业从扩张转向合规[4] - 年初大额罚单频发是“穿透式监管”动真格的落地表现,表明监管能穿透业务表象,精准打击底层违规[5] 主要违规领域与典型案例 - 主要违规集中在三大领域:反洗钱落实不到位、商户管理失控、账户与清算管理违规[4] - 开联通支付因多项违规被罚没超3843万元,为目前金额最高的罚单[4] - 银盛支付因违反商户、清算及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没约1584.17万元[4] - 新浪支付因未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商户检查等要求被警告,罚没合计184.47万元[3] - “双罚制”常态化,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均需承担责任,例如新浪支付相关责任人被罚10万元,开联通支付相关责任人被罚22.45万元[3][4] 机构回应与行业影响 - 新浪支付回应称已成立专项小组落实整改,未来将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及制度,严守合规底线[3] - 不止一起的千万级别罚单及“双罚制”为其他支付机构敲响警钟,支付合规无小事[5] - 支付机构需深刻汲取同业教训,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重点强化反洗钱系统建设,并清理存量不合规业务与虚假商户[5] 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 支付机构需对标分类评级要求搭建全链条风控体系,完善内部三级责任体系[5] - 机构应依托真实场景开展增值服务,从单一手续费盈利转向综合解决方案输出,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通过合规构建行业竞争力[5]
网友苦不堪言:深夜都收到骚扰电话!最新规定来了
南方都市报· 2026-02-01 16:34
行业监管新规发布 -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1月30日正式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 新规涵盖七章五十四条,从五个维度为催收行业划定“硬规定” [1] 行业现状与痛点 - 近年来,违规催收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大量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吐槽遭遇暴力催收 [3] - 具体乱象包括高频骚扰电话(如深夜11点仍有陌生号码打入)、泄露隐私、向无关联系人(如朋友、同事)发送威胁信息等 [3][9][10] -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相关话题多次登上社交平台热搜,引发对行业规范的强烈呼吁 [10] 新规核心内容:行为规范与禁止红线 - **明确催收时间与频次**: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进行电话、外访等任何形式催收;债务人电话未接通时,对同一联系方式单日拨打不得超过6次 [12] - **划定八大禁止行为“红线”**:包括禁止冒用行政机关等名义催收;禁止通过散布隐私、恐吓、辱骂、暴力等手段催收;禁止虚构或夸大事实(如虚构黑名单);禁止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或诱导债务人新增借贷还款;禁止在公共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外部机构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私人手机或社交软件联系债务人;禁止未经同意进入私人场所;禁止采取其他违法违规手段 [13][14][15][16][17] - **精细化管理“第三人”联系**:原则上严禁对债务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仅在债务人失联等特定情形下,为获取联系方式可联系无关第三人,但严禁透露债务信息,若对方拒绝则须停止联系 [22] 新规核心内容:机构管理与自律 - **强化会员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对合作的外部催收机构实行“白名单制”管理,并在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18] - **落实穿透式监管**:要求会员单位将互联网平台催收业务全面纳入管理,对外部催收机构建立约束机制 [18] - **加强内控与全流程管理**:要求会员单位建立健全催收业务管理制度,设置专门岗位,加强培训、检查与考核,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19] - **发挥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打击逃废债行为,同时鼓励会员单位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 [19] 新规的意义与影响 - 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核查的量化规则,为债务人与从业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行为预期,直击“深夜电话轰炸”与“呼死你”式骚扰痛点 [21] - 强力压实银行的主体责任,旨在通过穿透式监管实现“良币驱逐劣币”,使内部管理规范、合规记录良好的第三方机构胜出 [22][23] - 体现了监管思维从事后惩戒向源头治理的深刻转变,推动建立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 [23] - 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催收中的应用进行了规范,鼓励金融机构自建催收团队、运用智能化工具,以提升合规可控性 [23] - 规范催收行为的同时,也旨在打击逃废债、“反催收联盟”等金融黑灰产 [23]
市场监管总局统筹网络技术力量 穿透式监管精准治理直播电商乱象
人民日报· 2026-02-01 07:51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五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释放以监管促发展的鲜明信号 [1] - 针对直播电商参与主体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市场监管总局统筹网络监管技术力量,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1] 监管体系建设 - 健全直播电商主体库,研究制定《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规范》等,以直播间运营者为重点,关联掌握相关主体信息,强化与平台数据对接,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1] - 推动建立直播电商监测信息系统,依托直播电商监测平台,部署开展高风险直播活动交叉监测,指导平台经济活跃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直播电商穿透式监管试点,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穿透式监管体系 [1] 商品与责任管理 - 推行商品赋码核验试点,对直播销售的重点商品试点赋码核验,建立“平台亮码、消费者扫码、监管部门用码”的溯源监管模式 [1] - 通过赋码核验模式压实平台审核责任和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1]
事关新一轮国企改革,国资委作出最新部署
新浪财经· 2026-01-28 11:39
国资国企改革核心举措 - 国资委下一步将聚焦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4] - 改革主要围绕三大方面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施更精准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1][2][4][5]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 将建立健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结构调整指引制度,完善主责主业管理 [1][4] - 引导国有资本更好落实“三个集中”要求 [1][4] - 必须紧跟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1][5] - 通过向新兴产业集中,可推动央企在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上取得突破,提升核心竞争力 [2][5] - 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关键领域集中国有资本,可确保国家的战略安全兜底作用 [2][5]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 将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加速自主创新成果转化 [1][5] - 将提升协同创新整体效率,更大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激励 [1][5] - 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1][5] 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 将进一步明晰各类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加强战略使命评价 [2][5] - 将开展国有增加值核算,引导企业提升经营质量和内在价值 [2][5]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 将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 [2][5] - 将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 [2][5] - 目标是不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高效化监管机制 [2][5] - 穿透式监管是当前国资监管的重要创新,旨在实现“放得开、管得住” [2][6] - 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管理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深度监督 [2][6] - 穿透式监管可确保覆盖资金使用、资产变动和决策执行环节,避免因层级过多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监管盲区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