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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退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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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航司通知:涉日本机票可免费退改
国际金融报· 2025-11-15 22:0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主要航空公司(南航、国航、东航、海航、川航)于2025年11月15日同步发布针对日本航线的客票特殊处理通知,为旅客提供免费退改签政策 [1][6][15][25][27] - 此次特殊政策的直接导火索是外交部领事司于11月14日晚发布的提醒,指出日本社会治安恶化及领导人涉台挑衅言论导致中国公民安全风险显著增加,建议近期避免前往日本 [29] 航空公司政策适用范围 - **南航**: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前购买的784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2] - **国航**: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时前购买的999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涉及东京、大阪等8个日本城市的进出港航班 [7][8] - **东航**: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前出票的781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涉及东京、大阪等16个日本城市的进出港航班 [16][17] - **海航**: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时前出票的880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25] - **川航**: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4:00前出票的876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27] 客票变更规则 - 南航、国航、海航、川航均允许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航班,免收变更费,但需收取票价差价 [2][10][25][27] - 东航的变更政策更为具体,允许免费变更至原航班日期前后3天内的航班 [19] - 所有航空公司均规定,再次变更需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10][19][25][27] 客票退票规则 - 所有航空公司均允许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未使用航段的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3][11][20][25][27] - 若客票已按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则申请退票时需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11][20][25][27] 政策触发背景 - 外交部指出今年以来日本针对中国公民的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安全环境持续恶化 [29] - 日本领导人近期公然发表涉台露骨挑衅言论,严重恶化了中日人员交流氛围 [29] - 外交部和驻日使领馆郑重提醒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已在日公民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9]
六家航司发布日本航线客票处理通知:机票可免费退改
观察者网· 2025-11-15 17: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交部及驻日本使领馆发布提醒,建议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 [1] - 包括国航、东航、南航在内的多家中国航空公司同步发布通知,对涉及日本航线的客票推出特殊处置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客票免费退改 [1][2][5] 航空公司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 **中国国际航空(国航)**:适用范围为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涉及东京、大阪等八个日本城市的进出港航班;首次变更免手续费但需补差价,退票免收退票费 [3][4][5] - **中国东方航空(东航)**:适用范围为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出票或换开的781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涉及东京、大阪、福冈等十六个日本城市的航班;可免费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内航班一次,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1][2] - **中国南方航空(南航)**:适用范围为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784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变更至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退票免收退票费 [2][3] - **四川航空(川航)**:适用范围为2025年11月15日14:00(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差价,退票免除退票费 [7] - **其他航空公司**:除三大航司外,厦门航空、春秋航空等航司也发布了相应的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通知 [5] 政策执行时间范围 - 各航空公司政策均于2025年11月15日发布并生效 [1][5][7] - 客票特殊处置方案适用的旅行日期高度一致,均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3][5][7]
三大航发布日本航线机票免费退改方案
北京商报· 2025-11-15 17:3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三大航空公司国航、南航、东航于11月15日同步发布针对日本航线的客票特殊处置方案,为特定日期范围内的客票提供免费退改服务 [1][2][3] - 该举措紧随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于11月14日发布的提醒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的公告之后 [3] 国航处置方案 - 适用客票: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的国航999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涉及东京、大阪等八个日本城市进出港的航班 [1] - 变更规则: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按客票条件办理 [1] - 退票规则:客票有效期内可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1] 南航处置方案 - 适用客票: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客票,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2] - 变更规则: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需按规定收取票价价差 [2] - 退票规则: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的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 [2] 东航处置方案 - 适用客票: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东航781客票,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16个城市进出港或经停的航班,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 [3] - 变更规则:可免费变更一次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再次或超出此范围的变更按客票条件办理 [3] - 退票规则: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