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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餐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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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还有哪些要点?
新浪财经· 2026-01-10 01:39
政策法规更新 - 《办法》新增了“校园餐”和“养老餐”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举报奖励情形 [1] - 涉及校园(含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场所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 将启动由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机构会同纪委监委、教育、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合查处机制 [1] 可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储存、运输等过程中 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 [2]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 - 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 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2] 不予奖励的举报情形 - 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或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3] -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授意他人的举报 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举报 [3]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所进行的举报 [3]
上海通报绿捷公司校园餐发臭事件:隐瞒虾仁有虫,串通投标、非法中标
凤凰网财经· 2025-11-14 21:06
事件概述与政府应对 - 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校园午餐中的虾仁炒蛋被发现存在虫体等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组建调查组[1] - 事件发生后,市属国企光明食品集团自9月23日起临时接管全市484所学校的校园餐供应,确保学生就餐不受影响[2] - 绿捷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拟被吊销,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等8名责任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1][7] 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详情 - 9月15日,绿捷公司驻静安区某小学食堂厨师王某和经理孙某亮从冰箱取出虾仁后未经清洗直接焯水,发现2条虫体,经鉴定为丽蝇幼体,判断为境外生产加工环节混入[4] - 绿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要求将当日配送至全市211所学校(含分校区)的虾仁全部销毁,但对外瞒报有虫情节,谎称为"系虾肠外溢,有泥沙",并要求相关人员删除信息、更换手机[4] - 调查发现共有7家绿捷公司所属学校厨房存在类似不规范操作,如未按规范清洗冷冻虾仁直接制作,但问题餐食均未食用即已撤回销毁[5] - 事发前,绿捷公司派驻的另2所学校食堂经理曾反映同款虾仁焯水后有腥臭味,且近年来公司多次收到食材质量与安全问题报告,均未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5] 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与追责 - 绿捷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通过勾连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陪标公司进行"围标"的方式,非法中标86个校园餐服务项目[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指使中间人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公司员工则联系多家餐饮公司支付"好处费"以取得陪标同意,并统一制作标书、安排员工冒充陪标公司人员参与竞标[6] - 市场监管部门拟对绿捷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并规定相关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6] - 张某华等8人因构成串通投标犯罪,已于10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7] 行业监管与未来措施 - 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校园餐供餐服务专项检查,加强原料采购监管和检验检测,并制定《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9] - 未来措施包括强化食材供应链管理、严格招投标全过程管理、实施中小学厨房提升工程、改进满意度调查、拓展家长参与管理渠道以及落实"接诉即办"[9] - 教育部门将有序启动相关学校校园餐公开招投标工作,以持续筑牢学生食品安全防线[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