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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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品种权保护 激励育种创新(美丽中国)——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 2025-05-06 05:52
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 修订《条例》旨在贯彻落实2021年修改后的种子法,进一步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响应党中央关于种业振兴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 [2] - 总体思路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细化种子法相关制度、与国际条约衔接,核心目标是激励种业创新 [3] 保护水平提升措施 - 扩展品种权保护范围:从繁殖材料延伸至收获材料,保护环节新增处理、许诺销售、进出口等,覆盖实质性派生品种及相似品种 [4] - 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分步推进,由农业农村部等通过目录形式确定实施范围 [4] - 延长保护期限:木本/藤本植物从20年增至25年,其他植物从15年增至20年 [5] 品种权授予条件规范 - 禁止授予违反法律或危害公共利益的品种权 [7] - 新增新颖性丧失情形:包括省级确认的事实扩散及审定/登记2年以上未申请品种权 [7] - 强化名称管理:增加命名限制,违规名称将责令更名或宣告无效 [7] 申请与授权程序优化 - 缩短初步审查期限:从6个月减至3个月(可延长3个月) [9] - 新增权利恢复制度:因不可抗力延误期限可申请恢复权利 [9] - 加强境外申请管理:统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登记,境外提供繁殖材料需遵守种质资源规定 [9] 实施配套工作 - 农业农村部将协同推进宣传培训、配套制度修订及执法监管,重点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10] 关键概念定义 - 品种权:育种者的知识产权证明,类似专利 [11] - 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分别指种子等繁殖部分及种植后的植株产物 [12][13] - 实质性派生品种:通过改良授权品种获得的相似衍生品种(如转基因抗病变种) [14] - 无区别品种:独立培育但性状相同的品种,遵循"先申请原则" [15] - 商业重复使用:杂交育种中重复利用授权亲本需获许可(如玉米亲本A用于生产杂交种C) [16][17]
国常会对股市重磅部署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04-19 18:12
国务院常务会议政策部署 - 会议提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锚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着力稳就业稳外贸、促消费扩内需、优结构提质量,做强国内大循环[2] - 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扩大以工代赈,加强就业公共服务[2] - 稳定外贸外资发展,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支持,促进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2] - 促进养老、生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民间投资积极性[2] - 持续稳定股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 "3·15"晚会问题处置 - 曝光问题处置取得阶段性进展,将强化日常监管和预防工作,聚焦民生关切强化质量安全监管[2] - 压紧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2] -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动执法监管力量下沉,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预见性、精准性和时效性[2] - 探索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 法律法规审议 - 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 -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助力种业创新发展[2] 投资行业趋势 - 数字化时代下,青年投资人在深科技、硬科技赛道凭借专业知识和精准眼光发掘价值标的[5][6] - 青年投资人与青年创业者共同推动行业变革[6] - 母基金研究中心将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202540U40优秀青年投资人榜单[8] 行业活动 - 首届中阿投资峰会圆满落幕,12家中东LP到场[10] - 2024全球最佳投资机构榜单正式揭晓[10] - 2024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发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