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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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开新局丨国家能源局可靠性和质监中心主任武英利:全面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能力
国家能源局· 2026-03-04 17:24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期间,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将以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和精准监督为核心,全面提升监督能力,以支撑新型能源体系、能源强国和质量强国建设 [2][12] “十四五”电力质监工作成效 - 全国电力质监机构平均每年监督检查1万余项一定规模以上工程,平均每年发现并督促整改超50万余条质量问题 [4] - 管理基础得到夯实:出台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制度,制修订了涵盖水电、核电常规岛、火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10类工程的质监大纲,并建成了全国统一的电力质监信息系统 [5] - 工作能力有效提升:优化形成40家电力质监机构及349个分站的工作体系,通过常态化指导与考核提升机构能力;通过持续教育、考核和发布人员名录提升队伍能力;通过发布通报、报告、案例汇编及开展专题研究为工作提供依据 [5] “十五五”面临的新形势与挑战 - 工程体量与技术难度双高叠加:电力工程项目数量多、种类多、分布广,且新技术广泛应用,质量管理难度增大,特别是部分国家重点工程规模大、难度高 [7] - 质量管理与质监保障面临双重压力:抽水蓄能、核电等领域工程数量快速增长摊薄了管理资源;部分新进入行业的企业管理经验欠缺,质量风险不容忽视;同时,质监机构在人、财、物保障及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短板 [7] “十五五”期间重点任务与提升方向 - 完善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出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理顺职责界面,并根据法律法规、新技术发展等情况滚动修订各类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9] - 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质监机构设置,保障履职;持续开展专业人员年度考核与能力确认,动态调整专家库,并多形式开展培训 [9][10] - 加强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做好国家核准的水电、核电常规岛、跨省区电网工程的质量监督;对地方政府核准的新能源大基地、抽水蓄能电站、大型火电等重点工程加强日常调研指导 [10] - 加大质量问题治理力度:制订《电力建设工程重大质量隐患判定指引》以加强重大风险发现能力;编制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防控常见隐患;针对新技术、新业态加强前瞻性研究 [10] - 加强新技术应用:探索利用物联网、无人机等技术推进检查方式多元化;启动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实现质监数据自动化分析、风险智能预判;拓展电力质监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强化数据分析以支撑监管决策 [11] - 优化工作方式:根据工程规模、类别、企业信用等进一步优化分级分类监督;深化质量监督成果应用,发布风险提示,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防控转变;在局部区域或个别类型工程试点,探索从阶段性监督向随机抽查模式转变,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11]
164名专家,国家能源局公示!
中国能源报· 2025-12-11 16:59
国家能源局公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名单 -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通知,对拟入库的164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12月18日 [1][2][3] 专家库构成与来源 - 专家库共包含164名专家,覆盖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输变电、新能源发电及新型储能等多种工程类别 [3][4][5][6] - 专家主要来自电力工程质监站、可再生能源质监站、核电常规岛质监站、华能中心站、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南方中心站及各省级中心站等机构 [3][4][5][6][7][8][9][10][11][12] - 部分专家由各中心站推荐,其工作单位包括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电力建设企业、设计院及科研单位等 [3][4][5][6][7][8][9][10][11][12] 专家专业领域分布 - 专家职称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为主,专业领域涵盖电气、输电线路、工程管理、建筑、锅炉、汽机、焊接与金属、热控、水电施工、水工结构、水力机电、工程地质及核能动力等 [3][4][5][6][7][8][9][10][11][12] - 多数专家具备跨工程类别的资质,例如同时覆盖输变电、新能源发电和火电,或同时覆盖水电、新能源发电和新型储能,体现了复合型专业能力 [4][5][6][7][8][9][10][11][12] - 新型储能作为新兴工程类别,已出现在多位专家的资质范围内,显示行业对该领域质量监督的重视 [4][6][8]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6-30 19:4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和专家库管理办法》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1][2] - 该管理办法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并要求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2] - 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 [2] 管理办法实施范围 - 实施范围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2] - 涉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地方主管部门 [2] - 包括各派出机构、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及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
政策解读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能源局· 2025-06-30 19:41
出台背景 - 国家能源局出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人才队伍建设并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 [2] - 背景之一是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5年目标 要求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 [2] - 电力建设工程类别多、专业广 需通过规范性文件固化质监人员管理经验以支撑高质量建设 [2] -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相关规定 需建立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专项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 《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和专家库管理工作 [3] 重点要求 - 可靠性和质监中心负责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及专家库管理 包括能力确认、年度考核等 直接确认每年一次 年中可补充一次 [4] - 年度考核细化9种不合格情形 违反廉洁纪律或弄虚作假者终身禁入 其他不合格者次年禁入 [4] - 通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能力确认、培训、考核及专家库管理的信息化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