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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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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54
监事会组成与职权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并可设副主席,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4] - 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提案、对董事及高管提起诉讼等 [5] - 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4] 会议召集与召开规则 -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每6个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天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6] - 出现董事/高管不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被股东诉讼、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等9类情形时,需在3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3][5][6] 议事程序与决议 - 决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过其他方式表决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6][9] - 每名监事1票,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表决结果需记录赞成/反对/弃权票数 [9][14] - 监事可自由发言或书面发表意见,议案需逐项表决且不得搁置 [7][12][13]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监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保管期限为10年 [8][17] - 监事会不干涉日常经营,但有权对违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并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20] - 监事为履行职责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 [9][19]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定修订,经股东会审批生效,若与国家法律冲突需及时修订 [9][23] - 规则解释权归监事会,未尽事宜以《公司法》《公司章程》为准 [9][21][22]
中国国贸: 中国国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20:17
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特别分红方案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提名江咏仪女士接替胡燕敏女士担任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监事会监督与检查结论 -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及高管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 公司内控机制完善 未发现重大设计或执行缺陷 [2] - 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未损害股东利益 [2] 监事会工作评价与展望 -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管报告期内工作成果表示肯定 [2] - 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