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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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配建养老服务网络(1.26-2.1)
中指研究院· 2026-03-02 10:00
中央政策动向 - 自然资源部等三部委发文,明确新建住宅项目须按规划标准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并鼓励利用闲置存量房屋改造为养老设施,五年内可不办土地用途变更[4] - 国务院办公厅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政策,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以支持旅居服务项目建设[5] - 据报道,房企融资“三条红线”指标不再要求每月上报,监管转向由出险房企向地方专班组定期汇报[7] 地方政策与市场措施 - 广东、吉林、山东、重庆等多省市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8][18][19] - 2026年1月全国共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51条,主要方向为城市更新与住房保障[13][14] - 南京计划全年盘活存量房产100万平方米以上,并推进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3000台以上[10][18] - 天津优化公积金政策,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元和100万元[11][18] - 多地公积金政策向人才及多孩家庭倾斜,如湘潭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280万元公积金贷款,南京无房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20%[11][18] - 上海静安区国企试点收购总价400万元以内、70㎡以下的老公房,以帮助居民置换新房[17] - 成都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且年涨幅不得超过5%[17][18] - 昆山对指定房源提供房屋成交总价5%的购房补贴,单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18]
海南楼市政策组合拳落地,有哪些变化?
36氪· 2025-08-18 14:01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省于2025年8月发布房地产调控优化政策,旨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及优化审批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2][7][10] 支持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和用房 - 政策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并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作为收购资金来源 [2][8] -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 [2][8] - 支持商服用地转型用于发展鼓励类产业,或依法调整为安居房、租赁住房等用地 [2] - 符合住宅设计强制性规范的商办用房,可转型为租赁住房或安居房 [2][8] - 对于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高的市县,在城市更新中鼓励优先采用“以购代建”或房票方式安置被征迁居民,以加速库存去化 [3][8]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 取消海南省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 [4] - 明确土地增值税免征条件: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4] - 对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可核减一套 [4][9] - 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同一市县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按规定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9] 着力满足引进人才住房需求 - 引进人才在已享受各市县专项购房补贴政策后,可继续申领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5] - 引进人才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凭相关租赁凭证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5][9] 优化相关审批措施 - 推行适宜的装配式技术体系,对因技术原因不宜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新建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可采取其他方式建造 [6] - 坚持商品住宅全装修制度,由海口市先行探索,进一步优化现房销售节点,具体试点方案需报省住建厅备案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