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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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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跨界占用空间安装空调外机
人民网· 2025-06-25 08:47
本报讯 炎炎一夏,空调成为每个家庭的生活必需品。然而空调外机安装不当,也可能侵犯他人的 权利。邻里之间的权利范围多有交叉,在行使自身权利时要特别注意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近日,河 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安置空调外机引起的邻里纠纷案作出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到案涉楼宇进行了现场勘查。经勘查,开发商在设计时已为每位业主预留有 两个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基本满足业主安装空调外机所需位置的需求。别某将自己的单独预留空间封 闭使用,却将双方相邻可分别使用的空间隔板拆除,安装自家空调外机,损害王某的民事权益,王某要 求别某恢复原状,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令别某将双方公用空间处被拆除的隔板恢复原状。 该案判决现已生效。(李冬冬 王晶雅)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某与别某系某小区邻居。开发商建造房屋时已为每户预留两处公共空间用于住户安装空调外机, 但别某装修时却将独属自家的一处空间进行了阳台封闭,在另一处两户公用的空间处安装了空调外机, 还将该处用于隔开两户的水泥隔板进行了拆除。王某与别某因此产生矛盾,虽经民警现场协调,也未能 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别某拆除空调外机,恢复楼板原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聚焦民生“小事” 看民法典如何保护你我权益
新华网· 2025-05-27 17:01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题:聚焦民生"小事" 看民法典如何保护你我权益 新华社记者冯家顺、罗沙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小区业主纠纷、职场性骚扰、"饭圈"文化治理……今年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 相关系列典型案例中,有不少聚焦民生关键"小事",保护你我合法权益,推动民法典更好"典"亮千家万 户。 老房子加装电梯惹争议,怎么办?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关乎居民出行便利、居住品质提升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容易引发邻里争议。 江苏无锡某小区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并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 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随后,这个增设电梯的项 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 然而,住在该单元北楼的业主范某却不干了。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自家采光,就多次在加装 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徐某等业主把范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范某停止对加装电梯工 程的妨害行为。 案件办理法官介绍,依照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 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 ...
老旧小区装电梯遇采光纠纷如何解决?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央视新闻· 2025-05-26 15:25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案例 - 核心观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遵循法定程序,相邻业主应互让互谅,法院支持合法加装工程[1][2][3] - 基本案情:无锡某花园小区加装电梯获全体业主同意并公示,但北楼业主范某以采光受影响为由阻挠施工[1] -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加装电梯程序合法,范某行为侵犯其他业主权益,需停止阻挠,但允许后续协商补偿[2] - 典型意义:加装电梯是重要民生工程,法院判决平衡便利性与相邻权益,促进邻里和谐[3]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要求相邻关系处理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7] 物业配合安装充电桩纠纷案例 - 核心观点:物业需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法院支持绿色出行需求,保障业主专有权利延伸[4][5][6] - 基本案情:东莞业主聂某因物业拒绝出具充电桩安装证明引发诉讼[4] -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物业出具同意证明,认为充电桩安装属合理使用共有部分,不影响公共利益[5] - 典型意义:判决贯彻绿色原则,破解充电桩安装难题,提升居住体验与节能减排[6]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及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专有与共有权利)[7]
更好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5-26 10:34
民法典实施典型案例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案中,法院依据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判决阻碍施工的业主停止妨害行为,同时指出受影响业主可另行协商补偿问题 [2][3][4] - 物业公司被依法判令为业主出具同意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证明,法院认定物业应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可合理延伸至共有部分 [6][7][8][9] - 养老机构因频繁变更服务地点被判退还1万余元未消费费用,法院认定其违反合同约定,未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 [11][12][13] - 公司依据公示的规章制度解雇实施职场性骚扰的高管获法院支持,认定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和公司规定 [18][19][21] - 粉丝追星过程中发布侮辱性言论被判侵犯名誉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明确网络侵权行为认定标准 [23][24][25] - 63岁农民交通事故获赔11.2万元含误工费,法院认定退休年龄非劳动能力限定,实际收入减少应获赔偿 [30][31][32]
被邻居油烟呛该怎么证明?法官现场炒辣椒查明事实(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05-22 05:59
案件背景 - 车某与朱某为上下楼邻居 朱某擅自将原厨房位置改为房间 并在客厅划出3平方米空间作为新厨房 新厨房油烟管接入非专用排烟的通风管 [1] - 车某认为朱某改造行为导致油烟污染楼层 损害其健康 朱某辩称油烟不会影响车某室内环境 [1] - 法院判决朱某30日内恢复厨房原位置 并封堵通风管墙壁凿洞 [1] 法律依据 - 民法典规定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2] - 相邻损害事实如油烟熏呛等难以通过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需现场勘验认定 [2]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可依申请或职权对物证或现场进行勘验 [2] 法院审理过程 - 法院组织现场勘验 在朱某厨房炒辣椒并开油烟机 车某对应房间可闻到油烟味 [2][3] - 勘验证明朱某厨房油烟可弥漫至车某房间 降低其居住品质 [3] - 法院认定无需启动鉴定程序 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油烟熏呛与朱某行为关联 [3] 裁判要旨 - 当事人难以举证相邻损害事实时 法院可通过现场勘验或实验固定证据 [3] - 依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查明事实的 无需启动鉴定程序 [3] - 各级法院应参考案例库类似案例裁判 [3] 案例来源 - 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 [4] - 人民日报2025年5月22日19版报道 [4]
好心喂鸟为何成侵权?
北京青年报· 2025-05-19 05:16
案件背景 - 刘女士居住在701,王先生居住在801,双方为上下楼邻居关系[1] - 王先生在自家阳台搭建不锈钢喂鸟架及喂食盒,吸引大量鸟类[1] - 导致刘女士窗台及空调外机堆积鸟粪,并产生噪音干扰[1] - 雨天喂鸟盘积水会流到刘女士家窗台,影响卫生[1] - 多次协商未果后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喂鸟设施[1] 双方主张 - 刘女士认为喂鸟行为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1] - 王先生辩称喂鸟是爱护动物的友善行为[1] - 王先生强调喂鸟设施采用不锈钢材质,不影响采光通风[1] - 王先生指出鸟类进食时间规律,噪音未超标[1] 法院判决 - 丰台法院认定喂鸟行为构成对刘女士房屋使用权的妨害[2] - 照片证据显示空调外机和窗台确有鸟粪堆积[2] - 法院认为搭建喂鸟设施存在安全隐患[2] - 判决支持刘女士排除妨害的诉讼请求[2] - 王先生在判决后自行拆除了喂鸟设施[2] 法律依据 - 法院引用《民法典》第288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2] - 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2] - 相邻关系行为应以不超出合理限度为判断标准[2] - 爱心行为需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