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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君“典”案例》:市场买菜意外摔倒,谁担责?
新浪财经· 2026-02-07 22:36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判决菜市场经营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及未进行救助 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为123532.52元 [1] - 原告作为成年人因未注意行走环境及在受伤后选择骑车离开 对第二次摔倒负有过错 需自担30%的责任 [1] 事件经过与责任认定 - 事件起因于原告在菜市场通道被地面放置的物品绊倒 摔倒后出现身体不适 [1] - 菜市场经营者未对地面通道物品进行管理 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1] - 菜市场经营者在原告第一次摔倒后未进行救助 反而协助其骑车离开 [1] - 原告在摔倒受伤未恢复的情况下骑车离开 导致了第二次摔倒 [1] 法律依据与案件影响 -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 [1] - 此案例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未履行该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 - 案例同时提示了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1]
《民法君“典”案例》:溜冰场学员倒滑撞伤新学员,谁担责?
新浪财经· 2026-01-31 20:17
#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溜冰场学员倒滑撞伤新学员,谁担责?】《民法君"典"案例》 第二百四十四集聚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溜冰场学员倒滑撞伤新学员,伤者诉请赔偿21万 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一被告系采取倒滑姿势,其未能在与原告冲撞前尽到注意义务,应 承担70%的责任。原告作为成年人,未合理佩戴相应安全护具,导致受伤,应自担30%的责任。二被告 溜冰场未配备救护人员、救护设备和器材,事发后未对原告的伤情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应对一被告所 承担赔偿责任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一被告赔偿原告14万余元, 二被告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 韦安娜) ...
与人民美好生活同行 ——7个案例,看民法典实施5周年
新浪财经· 2026-01-17 22:39
民法典实施五周年司法案例总结 - 文章核心观点:文章通过七个具体司法案例,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五年来,其各编条款在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回应时代需求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彰显了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力量 [1] 总则编案例 - 案例涉及业主聂某欲在自有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但物业公司以涉及公共资源及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证明 [2] - 司法机关通过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推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私法自治与“权利受保护、行为受规制”的法治精神深度融合 [2] 物权编案例 - 案例涉及张某、高某因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建为卫生间导致漏水而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 [3] - 民法典物权编通过居住权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尊重相邻关系等,为“住有所居”、乡村振兴及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3] 合同编案例 - 案例涉及消费者方女士在某平台花费3960元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退第二张票时被拒,因平台格式条款规定同一场次仅享一次退票权益 [3] - 司法机关严格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在保护契约精神的同时,回应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的交易需求 [3] 人格权编案例 - 案例涉及一位拥有千万粉丝的古风博主,发现某款手机“换脸”软件未经许可使用其视频作品供用户“换脸”,遂以侵害肖像权为由起诉运营公司 [4][5][6] - 人格权编独立成编,构建了覆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完整保护体系,并直面数字时代的人格权保护新挑战 [4] 婚姻家庭编案例 - 案例涉及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主播陈某打赏20余万元并转账数万元,离婚后马某起诉陈某要求返还 [6]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通过完善结婚、离婚、收养等制度,守护家庭稳定与幸福,并需处理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打赏等新型纠纷 [6] 继承编案例 - 案例涉及高小某作为独子遗弃父母,父亲高某甲去世后,高小某以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领取存款,而一直照顾死者的弟弟高某乙起诉主张高小某丧失继承权 [7] - 民法典继承编通过完善法定继承、遗嘱形式多样化、遗赠扶养协议及扩大代位继承范围等制度,引导文明、节俭、公平的财富传承风尚 [6][7] 侵权责任编案例 - 案例涉及粉丝量超过10万的数码测评博主江某,集中发布大量关于某公司手机的负面测评,被该公司起诉要求置顶道歉30天并赔偿100余万元 [8][9] - 侵权责任编作为“权利救济法”,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惩治侵权行为,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并需界定正常评价与恶意侵权的界限 [8][9]
与人民美好生活同行
人民网· 2026-01-17 20:35
民法典实施五周年司法案例总结 - 文章核心观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五年来,其七编1260条法律条文通过具体司法案例得到适用,彰显了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1] 总则编 - 总则编作为民法典的“总纲”,确立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则,为整部法典构建逻辑框架[2] - 司法机关通过适用总则编,促进“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私法自治与“权利受保护、行为受规制”的法治精神融合[2] - 案例涉及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配合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2] 物权编 - 物权编是规范财产归属与利用的基本制度,被视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保障[3] - 该编延续“平等保护”核心原则,并通过司法审判创新回应时代需求,如设立居住权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尊重相邻关系等[3] - 具体案例涉及邻居将厨房改建为卫生间导致楼下厨房漏水,引发关于房屋改造自由与相邻关系的纠纷[3] 合同编 - 合同编是民法典中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的分编,涵盖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全流程规则[3] - 该编是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工具[3] - 五年来,各级法院严格适用合同编,既保护契约精神,也回应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的交易需求[4] - 案例涉及消费者花费3960元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退第二张票时因平台格式条款(同一场次仅享一次退票权益)被拒引发的争议[4] 人格权编 - 人格权编是民法典的开创性篇章,独立成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了覆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完整保护体系[4] - 五年来,通过司法审判,人格权从“纸面权利”转化为“行动保障”,回应了传统保护需求及数字时代的新挑战[4] - 案例涉及某拥有千万粉丝的古风博主,发现其视频作品被某款手机“换脸”软件擅自使用,遂以侵害肖像权为由起诉运营公司[5][6] 婚姻家庭编 - 婚姻家庭编是维护家庭和谐、弘扬优良家风的重要载体,为婚姻家庭生活提供全面法律指引[6] - 人民法院通过适用该编,完善结婚、离婚、收养等制度,守护家庭稳定与幸福[6] - 案例涉及妻子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某主播打赏20余万元并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数万元,离婚后马某起诉主播要求返还[6] 继承编 - 继承编通过完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制度,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引导文明、节俭、公平风尚[6] - 五年来,人民法院通过适用法律化解大量继承纠纷,并通过制度引导让财富传承彰显亲属相互扶助的传统美德[7] - 案例涉及独子高小某因与父母争执离家出走并对父母不闻不问,父亲高某甲去世后,高小某作为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领取存款,一直照顾死者的弟弟高某乙起诉认为其应丧失继承权[7] 侵权责任编 - 侵权责任编作为民法典的“权利救济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侵权责任制度体系,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最后保障[8] - 该编实施五年来,不仅让受侵害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也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惩治侵权行为为社会划定安全底线[8] - 案例涉及某社交平台上粉丝量超过10万的加V数码测评博主江某,集中大量发表关于某公司手机等产品的负面测评,该公司认为内容恶意不实,起诉要求其置顶道歉30天并赔偿100余万元[9]
焦点访谈|民法典五年实践,守护民生温度
央视网· 2026-01-10 21:42
民法典实施五周年核心观点 -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经过五年实践已深度融入社会生活,在保障公民权益、引导全民守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1][17] 物权与相邻权纠纷处理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矛盾普遍,高层居民有出行需求,低层或相邻居民担心采光、通风或公摊面积受影响 [3] - 民法典调整了相关表决规则,将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表决通过的业主人数,由原来的“双三分之二”降为“过半数”即可 [3] - 无锡一案件依据民法典物权编条款,支持了加装电梯需求,并对受影响方诉求引导协商解决,该案后地方政府出台了更详细的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3][5] 司法实践与案件审结规模 -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至2025年4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诉讼相关案件7326万件,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纠纷 [7] - 司法实践通过具体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依据“好人条款”鼓励见义勇为、对不尽赡养义务者剥夺继承权、对交通事故纠纷中的“挂床”不诚信行为不予支持 [7] 食品安全与“知假买假”案件 - 重庆一起案件涉及消费者一次性购买900斤笋制品后,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起诉,要求“退一赔十”,总金额达9.9万元 [8] - 审理发现原告购买行为(即买即送检)不同于普通日常消费者,且该产业涉及当地1.5万户农户、4.9万人口,产品瑕疵源于传统工艺落后而非主观恶意 [10] - 法院依据民法典公平原则,考虑“过罚相当”,最终在“生活消费需要的合理范围”内,以20斤价款为基数支持惩罚性赔偿,而非全部900斤 [10] - 案件审结后,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当地竹笋加工产业转型升级,相关地方标准已上升为团体标准,体现了司法助推社会治理 [13] 人格权保护与新兴侵权案件 -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配音师发现其声音被多个知名APP未经授权用于AI合成视频 [13] - 民法典首次将声音权益保护以法条形式纳入人格权编,规定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规则,以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及是否获得授权作为侵权判断标准 [13] -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公司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此案体现了民法典对新兴人格权保护的与时俱进 [15]
以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新浪财经· 2026-01-03 01:26
民法典实施五周年学术研究综述 - 2025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五年,民法学研究从立法论时代迈向解释论时代,法学方法论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2] - 学者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面向市场经济、科技发展和司法实践,推动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全面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 [2][3] -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将为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注入新动力 [2][23] 民法典总则编研究 - 关于民法时间效力,学者主张以不溯及为原则、以溯及为例外,并采纳重大公益溯及、有利溯及、空白溯及等规则,且适用应有严格条件限制 [3] - 应承认并规范从事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公益性营利法人”,构建专门法律规范体系,平衡其商业与公益属性 [4]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体现在成员身份取得具有无偿性、封闭性和唯一性,财产具有历史性和公有性,治理具有封闭性,且不具备破产能力 [4] - 诉讼时效普通期间多次中断后仍适用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该期间属于总体限制,仅在例外情况可以延长 [4][5] - 为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民法典第127条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有学者主张数据财产权应作为新型财产权单独立法 [5] 民法典物权编研究 -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权利制度应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为主线进行优化,增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要素化与财产化水平 [6]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需与宅基地使用权财产权化同步推进,明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的性质与边界 [6] - 应建立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采用专职机关和数据交易所的二元登记机构,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7] - 有学者主张养殖权应被明确为独立的用益物权,与海域使用权性质不同,立法上应同时承认这两种权利 [7] - 中国传统典权通过回赎权等机制,在不完全放弃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融资与财产传承,对当代民事立法仍具借鉴价值 [7] 民法典合同编研究 - 我国民法典未设置债法总则,而以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功能,延续了我国的立法选择并回应了司法实践需要 [8] - 民法典第584条确立的违约损害赔偿填平原则,核心内涵是赔偿应恰好填补非违约方所受全部损害,既不能使其获益,也不应使其受损 [8] - 替代交易规则是计算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有效方法,主要适用于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实施原则上应先解除合同 [9] - 违约获利返还适用于损失难以确定且违约方因违约获利的情形,其功能在于填平损失、维护公平和预防违约 [9] - 违约金调整须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才可启动,恶意违约方不得请求调减 [10] - 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创设的合同司法终止规则,旨在打破因履行不能导致的合同僵局,平衡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10] - 《合同编通则解释》体现了民商合一的思维方法,并通过大量证据规范推动了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证据规则的衔接 [11] 民法典人格权编研究 - 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人格权体系需要拓展,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推动人格利益从消极防御转向积极利用 [12] - 应将声音、虚拟形象等新型人格利益纳入保护,并明确脑机接口等神经技术应用中人类神经信息的人格权保护 [12] - 法律适用时,应依据行为所侵害的具体人格利益类型,相应适用民法典或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则,实现精准保护 [12] - 民法典第1002条将生命尊严纳入生命权保护范围,有学者主张其应被解释为生命体尊严,涵盖自然人、遗体、胚胎及人体组织 [13] - 对于脑机接口技术,意识活动受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需通过解释将感知自由纳入人身自由范畴 [13][14]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研究 -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14] - 中国家庭是兼具横向夫妻关系与纵向代际关系的双轴结构,其财产分配体系须实现社会分配正义,强调共享与伦理 [15] - 夫妻共同共有制是最有利于实现家庭双轴结构及促进夫妻实质平等的制度选择 [15] - 夫妻一方使用共同财产进行直播打赏,若内容违法或基于不正当关系,可能被认定为背俗赠与而无效 [15] - 离婚协议是兼具人身与财产属性的“一揽子”身份关系协议,可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则,但将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的约定不宜简单适用赠与合同规则 [16] 民法典继承编研究 - 我国民法典的代位继承制度具有顺位跃迁和继承资格赋予双重功能,其正当性基础在于被继承人的默示意思 [17] -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遗赠的效力与受遗赠人的地位仍存在争议,未来需从物权编与继承编的功能分配等基础理论深化研究 [1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研究 - 为鼓励人工智能发展,不宜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科以严格责任,而应适用过错责任,并可类推适用“通知—删除”规则 [18][19] - 高空抛坠物致损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须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责任性质类似于一般保证人 [19] - 监护人责任的性质在严格的无过错责任、不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之间存在类型的流动 [20] - 应建构人格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二元归责体系,物质性人格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精神性人格权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21] 民法学方法论研究 - 民法典颁布后,法学方法论研究成为民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学者指出中国应构建自主的法释义学体系,以服务于立法与司法实践 [2][22] - 自主的法释义学体系强调自主性、实践性、体系性、开放性、共识性,旨在形成适应中国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法学解释体系 [22]
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让法律走近居民生活
新浪财经· 2025-12-27 13:19
社区普法活动概述 - 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佳安社区联合网格员志愿者、区人社局及专业律师,共同开展了一场名为“生活中的民法典”的普法宣传讲座,旨在提升居民法律意识,让《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 活动策划与内容设计 - 活动前期,社区通过收集居民日常遇到的法律困惑,梳理出邻里纠纷、财产继承、婚姻家庭、消费维权等高频问题,以确保讲座内容贴合居民实际需求 [3] - 讲座现场,社工向居民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专业律师则结合多年执业经验,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法典》的核心内容 [3] 讲座聚焦的具体法律议题 - 讲座内容聚焦于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围绕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割、老年人赡养与遗产继承、邻里间噪音纠纷与物权归属、网购维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话题展开 [3] - 针对老年居民,律师细致讲解了防范养老诈骗和保健品陷阱的要点,提醒牢记“不轻信、不转账、多核实”以守好养老钱 [3] - 针对中青年居民关注的职场劳动纠纷、房产买卖等问题,律师也逐一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 [3] 活动形式与居民反馈 - 讲座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条文拆解以及现场答疑互动的方式,让居民直观理解法律适用场景 [3] - 在互动环节,居民踊跃提问,问题涉及子女赡养义务、楼上漏水索赔、网购假货维权等,律师均耐心解答并提供具体解决途径与法律依据 [4] - 现场居民反馈讲座内容接地气、实用性强,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掌握了维权方法,解决了许多日常法律难题 [4] 未来计划与社区服务 - 下一步,佳安社区计划持续聚焦居民需求,依托网格员与社工力量,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旨在将法治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 [4] - 该系列活动的长期目标是提升辖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筑牢社区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 [4]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写在全民普法40年之际
人民日报· 2025-11-04 08:31
法律实施背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国家法律,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思想基础 [1] -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周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已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覆盖14亿多人口 [1] 普法工作历程与规模 - 全国已培育“法律明白人”420余万名,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 [7] -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自2013年以来举办45.9万余场,听众达1.7亿余人 [21] - 全国现有普法讲师团成员15万名、普法志愿者222万名,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 [21] 普法创新与实践 - 全国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95.7%,将普法融入文旅、体育等活动 [22] - 建立普法新媒体账号3万多个,探索“人工智能+普法”“大数据+普法”等创新方式 [23] - “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从7名党员志愿者发展到16.5万余人,开展活动超5.48万场,服务群众超6000万人次 [21] 重点群体覆盖 - 全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98.9%,实现法治教育从小学到高三全覆盖 [14] - 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通过现场述法、旁听庭审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 [14] 法治文化融合 -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如“六尺巷”典故蕴含的“谦和礼让”精神 [16][17] -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1]
广东首个县级助力城乡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清远连山揭牌
南方农村报· 2025-06-09 22:30
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 - 广东省首个县级助力城乡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站在清远连山揭牌 [1][5] - 工作站由省、清远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联合设立,旨在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13][14] - 工作站将助力连山营造清亲政商关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百千万工程"筑牢法治根基 [15] 活动背景与目的 - 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百千万工程"帮扶工作 [2][3] - 通过深化法治护航民企行稳致远,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3][4] - 活动由清远市工商联承办,连山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协办 [7] 活动内容与成效 - 活动包括民法典宣传暨"法治民企"大讲堂第21期,特邀律师解读《民法典》与《民营经济促进法》重点条款 [40][41] - 现场向企业代表发放普法学习材料,并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和"法治体检"服务 [43][45] - 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次 [50] 领导致辞要点 - 省工商联副主席李红强调要聚焦"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生根 [21][23][24][25][26][27][28] - 清远市政协副主席陈丽霞指出要聚焦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推动法律服务精准落地见效 [36][37] - 清远正推进《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以法规形式回应企业发展诉求 [38] 未来工作计划 - 省"百千万工程"纵向帮扶工作队将推动更多创新工作试点在对口帮扶市县落地 [16] - 持续深化对连山的法治帮扶,建强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升法律服务民企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17][18] - 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单位协作,形成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合力 [29][30]
天津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专题活动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06-06 09:45
民法典进企业专题活动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青年代表和法律顾问赴天开高教科创园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暨"典亮企业法护营商"专题活动 [1] - 法律顾问重点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内容,涉及公平竞争、优化融资投资环境及保护民营经济合法利益 [1] - 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民法典编撰历程、时代意义及核心价值导向,采用"分编+典型案例"模式将法条转化为企业经营行为指南 [1] 企业参与及咨询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九天启信科技、长河测控技术三家企业代表咨询不动产登记、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及土地利用问题 [1] - 天津局法规处负责人、法律顾问及青年代表现场解答企业咨询 [1][4] 政策服务与后续计划 - 天津局以活动为契机推动法律服务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指示 [2] - 后续将持续开展规划土地政策法律服务,主动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助力企业法治化高质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