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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企业回归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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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与存凭证并行,“H+A”路径明确
第一财经· 2025-06-12 19:21
政策覆盖范围 - 注册地在粤港澳且在港股上市的企业可直接在深交所上市 注册地不在粤港澳的港股上市公司若符合条件可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实现A股上市 [1] - 政策覆盖范围拓宽至250家注册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企业 其中220家尚未在A股上市 包括友邦保险(7408.68亿港元) 香港交易所(5258.99亿港元) 中银香港(3679.33亿港元)等市值前三企业 [4] - 政策还涵盖796家办公地在内地但注册地位于境外的港股上市企业 包括腾讯控股(4.76万亿港元) 阿里巴巴-W(2.26万亿港元) 小米集团-W(1.40万亿港元)等互联网巨头 [5] 上市路径 - 明确两种上市方式: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直接赴深交所上市 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深交所上市 [8][9] - 红筹企业二次上市需满足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市值200亿元以上且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等条件 目前有14家红筹企业符合要求 包括腾讯 阿里 小米 美团等 [10] - 存托凭证(CDR)发行流程包括试点企业遴选 确保满足股票发行基本要求 严格遵循现行股票发行程序等环节 [11] 市场影响 - 政策释放开放信号 为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按下"加速键" 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进入新阶段 [1] - 2021至2025年A股IPO数量逐年下降 2025年至今仅有46家 首发融资金额从2022年5868.86亿元降至2024年673.53亿元 [13] - 政策可能提升港股企业回A预期 但具体放行速度和家数与A股二级市场韧性相关 短期内难大规模放行IPO融资需求 [14] 实施挑战 - 跨境制度差异推高合规成本 跨境资金流动受限 大型红筹企业回归可能对A股存量资金形成虹吸效应 [14] - 需构建透明规范的制度体系 建立高效的跨境监管机制 完善投资者保护措施 [15] - 短期内深交所设立新板块承接"回A"企业可能性较低 重点在于现有框架下的制度创新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