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政府行为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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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微观察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让群众和企业更加有感有得
人民网· 2025-08-08 13:21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核心 - 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基本要求为“五统一、一开放”,并新增“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内容 [1] -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旨在划定行为底线,强调政府在市场建设中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而非限制地方发展积极性 [1] - “有所为”指政府需主动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完善市场规则,优化市场环境,矫正市场失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1] 市场环境与企业发展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显著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例如长三角一家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因区域间资质互认、打破地方保护,得以顺利在多地布局,市场份额扩大,研发投入增加 [1] - 建设统一大市场需引导行业企业从低水平同质化低价比拼,转向追求更高附加值、更高品质及更重视品牌标准建设,发挥“以质取胜”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 [2] - 规范企业行为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在保障企业自主定价权的同时,纠治与低价无序竞争相关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有利于推动物价合理回升,改善企业利润并促进居民增收 [5] 政策实施与未来方向 -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系统思维,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方各部门需实现思维与行动上的彻底转变 [3] - 下一步工作方向是坚持守正创新、立破并举,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动方案,将压茬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4] - 规范政府行为将聚焦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涉企执法等重点领域,通过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为防范事项清单》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 [6]
中央财经委员会首提“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深意
经济观察报· 2025-07-05 16:34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重要性 -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首次提出"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并将其纳入"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中,旨在解决地方政府滥用裁量权、不当干预市场等问题 [2] - 地方政府的不当作为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在低价无序竞争、落后产能退出难、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规范等领域 [2] 地方政府不当行为的具体表现 - 光伏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与地方政府的非市场化资源配置密切相关,地方政府在招商阶段过度鼓励项目上马导致产能迅速攀升 [3] - 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或在政府采购招标时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扶持本地企业或特定关系户,破坏市场公平 [3]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内涵 - 空间维度统一:各地政府应在市场准入、公平审查、涉企检查等方面遵循同一准则,避免随意放大自由裁量权或设置市场壁垒 [4] - 时间维度统一:政策应保持延续性,避免朝令夕改或新官不理旧账,尤其在市场监管、税收、环保等刚性政策领域 [4]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实施方向 - 将统一尺度作为地方政府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服务市场的承诺清单,涵盖市场基础设施搭建、公平竞争环境营造、民营经济支持等方面 [5] - 通过法律和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推动行为度量的阳光化和透明化 [5]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何以重要
经济观察网· 2025-07-04 20:27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首次提出"统一政府行为尺度",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并列为"五统一、一开放"核心要求 [1] - 地方政府滥用裁量权、不当干预市场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主要障碍,需重点治理企业低价竞争、落后产能退出、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1] 地方政府行为对行业的影响 - 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与非市场化资源配置直接相关,地方政府招商政策导致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 [2] - 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过度承诺优惠条件,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且存在政策不兑现现象 [2] - 部分地方政府在采购招标中设置歧视性条款,人为制造市场分割,保护本地企业 [2]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内涵 - 空间维度统一:要求各地在市场准入、公平审查等环节遵循相同准则,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 [3] - 时间维度统一:政策需保持连续性,尤其在市场监管、税收等刚性领域避免朝令夕改 [3] - 需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框架,明确"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 [4] 统一市场建设的实施路径 - 政府行为准则应转化为服务市场的承诺清单,涵盖基础设施搭建、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 [4] - 需建立透明化监督机制,通过法律法规体系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