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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幽灵外卖”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6-02-27 10:26
行业监管新规出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顽疾,包括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和追责难等问题 [1] 市场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行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消费者要点到“放心外卖”并不容易 [2] 强化信息公示要求 - 平台需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名称一致 [2] - 商家需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展示的实体门面需与实际相符,地址需与资质证书载明场所一致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需在主页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在列表页面同步展示 [2] 整治“幽灵外卖”措施 - 新规针对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造假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的问题 [3] - 平台需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监管目标是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3] 完善消费者追责机制 - 平台需在商家主页或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 [4] -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及时处理 [4] 大幅提升违规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规范网售食品宣传行为 - 网络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需真实合法 [6] -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新华解码丨针对“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6-02-27 08:50
行业监管政策更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网络消费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食品安全顽疾 [1]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及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网络餐饮外卖市场概况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24%左右 [2] 强化信息公示与透明化 - 新规要求平台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名称一致 [2] - 平台需要求商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且展示内容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2] - 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平台需要求其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在列表页面同步展示 [2] 整治“幽灵外卖”与资质审核 - “幽灵外卖”指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造假、套用许可、虚构地址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营业 [3] - 新规要求平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和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一次核验更新 [3] 保障消费者权益与追责 - 新规要求平台在入网食品销售者主页面或其销售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以便消费者反馈问题 [4] - 平台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需及时处理,以解决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的问题 [4] 规范网络食品销售与宣传 - 新规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5] - 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5]
溯本清源整治“幽灵外卖”,新规来了
新浪财经· 2026-02-27 03:41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强化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解决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行业顽疾 [1]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至十倍的罚款 [4] 市场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网络食品已成为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频发 [6] 平台与商户责任强化 - 平台被要求承担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或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1] - 平台需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实地核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入网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平台需在入网食品销售者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4] 信息公示与透明化要求 - 平台需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 [2]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户需在其主页面设置“无堂食”标识,该标识需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针对“幽灵外卖”的治理 - 新规旨在整治无资质、无固定场所、通过资质造假或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的“幽灵外卖” [3] - 治理核心是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通过平台实质性审查和定期核验,使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3] 规范营销与宣传行为 -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6] - 禁止对食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针对“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社· 2026-02-26 23:36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顽疾,强化平台与商户的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包括强化信息公示、整治“幽灵外卖”、保障消费者追责渠道以及规范营销宣传 [1] 行业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网络食品已成为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存在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 [6] 平台责任与监管要求 - 外卖平台被要求承担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或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1] - 平台需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实地核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应至少每六个月对入网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平台需在入网食品销售者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投诉 [4] 商户合规与信息公示要求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需与实体经营招牌名称一致 [2] - 商户需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需在其主页面设置“无堂食”标识,该标识需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针对“幽灵外卖”的整治措施 - “幽灵外卖”指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 [3] - 新规要求通过系统性治理,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以溯本清源 [3] 违规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公安部严打涉网食品虚假宣传及“幽灵外卖”
齐鲁晚报· 2026-02-10 10:03
监管行动核心 - 公安部下发通知 旨在净化网络食品消费环境并维护食品安全 [1] 监管重点平台 - 监管行动将紧盯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外卖平台、短视频平台及社交平台等重点部位 [1] 监管打击对象 - 行动聚焦于虚假宣传销售假劣保健品、肉制品、酒水饮料、农产品和调味品等行为 [1] - 行动同时针对虚假开设网络外卖店铺的“幽灵外卖”等多发性问题 [1] 监管执行方式 - 相关部门将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 [1] - 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将坚决立案侦办 [1]
8家平台签署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将设置跨平台“黑名单”
南方都市报· 2025-11-09 04:38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京东、美团、拼多多、抖音电商、小红书、淘宝、微信小店、快手电商共8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共同签署《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1] - 《公约》旨在强化平台企业食品安全自律管理,提升网络食品安全水平,核心在于落实平台企业责任[1] - 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手段,督促平台企业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2] 平台管理措施 - 《公约》要求平台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入网食品生产销售者资质信息审核、入网食品销售行为监测和风险排查、平台"黑名单"协同共享、网络食品交易执法协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6个方面提出硬措施[1] - 平台需依托政务数据核验平台、视频核验、经营地址定位验证、现场确认等手段对入网经营者资质信息进行审查[1] - 平台需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网售食品标签、宣传销售、消费评价等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排查全覆盖[1] 黑名单与协同机制 - 《公约》提出协同建立入网食品生产销售者"黑名单"制度,对于构成犯罪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严重违法经营者列入"黑名单"[2] - 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者通过更换账号等方式重新从事网络食品销售[2] - 倡导共享"黑名单"信息,对相关主体和人员进行跨平台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受限"的效果[2] 消费者权益保障 - 《公约》要求平台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开通一键举报投诉通道[2] - 平台需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置举报链接,及时受理、核实并按平台规则处置食品安全违法主体[2]
京东、美团等8家平台企业发起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中国青年报· 2025-11-07 21:54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8家主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共同签署《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旨在通过平台自律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网络食品安全水平 [1] 平台参与方 - 参与签署《公约》的平台企业包括京东、美团、拼多多、抖音电商、小红书、淘宝、微信小店、快手电商共8家 [1] 公约核心措施 - 《公约》聚焦六大方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信息审核、入网食品销售行为监测和风险排查、平台“黑名单”协同共享、网络食品交易执法协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 资质审查手段包括依托政务数据核验平台、视频核验、经营地址定位验证、现场确认等 [1] -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网售食品的标签、宣传销售、消费评价等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排查全覆盖 [1] - 协同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并倡导信息共享和跨平台约束,防止违规主体更换账号重新入网,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受限” [1] 监管后续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手段,督促平台企业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链条 [2]
网购水果暗藏哪些坑?电诉宝“护驾舌尖上的消费”调查行动进行中
搜狐财经· 2025-05-27 14:25
网购水果行业现状 - 网购水果因便捷性备受欢迎 但存在缺斤短两 腐烂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1] - 行业存在价格欺诈 品质不符 缺斤少两 售后差 物流问题等五大核心痛点 [1][2][3][6][10] 价格陷阱 - 商家常通过隐藏包装费 快递费等使最终价格不低于实体店 [2] - 虚假标高水果等级吸引消费者 实际品质与描述不符 [2] - 典型欺诈手法:59元5斤顺丰包邮等低价预售吸引流量后不发货或发残次品 部分商家直接闭店跑路 [2] 品质问题 - 30家店铺抽样显示维纳斯黄金苹果单价差异达10倍(2-30元/斤) 低价产品疑为奶油富士等品种冒充 [5] - 商家使用修图宣传 实际到货水果与图片差异大 存在混入劣质果现象 [3] 计量与售后缺陷 - 缺重现象普遍:10斤猕猴桃实测不足8斤 4.4斤榴莲去壳后仅剩2斤 [6] - 售后推诿严重:美团优选以生鲜类为由拒绝未成熟菠萝蜜退款 客服通道失效 [7][9] 物流配送痛点 - 网易严选案例显示顺丰标快配送生鲜出现3天延误 导致商品融化变质 商家拒绝退款 [10][12] 平台监管措施 淘宝规范 - 2022年新增《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 明确桃 柑橘等8类水果检测标准 [13] - 要求商品标题 图片等描述信息必须与实物规格一致 否则按违规处理 [13] 京东标准 - 半月一次抽检 重点监控QCR超类目均值的SKU [13] - 分级处罚标准:进口车厘子缺重>3% 鲜榴莲>10% 其他水果>5%即属违规 [14] 拼多多规则 - 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商品页须注明"坏果包赔"及单果重量/果径 [15] - 实施24小时发货 采用低温保鲜等技术保障水果新鲜度 [16] 行业治理行动 - 电诉宝发起"网络食品安全"专项调查 覆盖淘宝 京东等综合平台及盒马 MCN机构等22类对象 [18][22] - 专家强调各平台需强化食品销售监管责任 尤其短视频等新兴渠道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