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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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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强化平台主体责任 整治“幽灵外卖”等问题
央视网· 2026-02-28 00:23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已制定并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 - 该规定旨在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 [1] - 新规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1] 行业现状 - “点外卖”已成为一种重要的餐饮消费方式 [1]
沙湾市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运营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
中国食品网· 2026-02-27 12:47
行业监管动态 -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运营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 旨在压实平台责任、规范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 [1] - 会议传达了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工作要求 并通报了近期监管发现的入网商户资质审核不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3] - 会议强调网络餐饮平台是连接消费者和餐饮商家的重要纽带 平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群众饮食安全 [3] 对平台运营商的监管要求 - 严把准入关口 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杜绝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 - 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入网商户动态管理机制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对存在隐患的商户及时采取下架、暂停服务等措施 [5] - 健全管理体系 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5] - 推动公开透明 积极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以接受社会监督 [5] 行业及企业回应 - 参会网络餐饮平台运营商负责人逐一作表态发言 表示将严格落实约谈要求 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全面整改问题 [5] - 此次约谈会通过政企面对面沟通 进一步凝聚了监管与经营的共识 为规范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奠定了基础 [6] 未来监管趋势 -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力度 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6] - 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6]
外卖行业新规:外卖店名须与实体招牌一致,“无堂食”商家须标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 [2]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2] - 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各环节 [2] 平台责任强化 - 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也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2] - 平台需对商户资质进行审核,并公示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链接 [2] - 平台需将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的“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3] 商户信息公示要求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 [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以解决“假地址”问题 [2] - 无堂食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3] 消费者权益与选择 - 信息公示要求旨在实现“所点即所得”,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 通过展示“无堂食”等标识,消费者可在下单前清晰知晓商家经营模式,结合自身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3] 监管与处罚措施 - 下一步将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3]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整治“幽灵外卖”!刚刚,新规发布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2-27 08:49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规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旨在强化外卖平台对商户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要求平台将责任嵌入运营的每个环节、流程和决策 [1] - 新规明确告诫外卖平台 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切实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1] 平台对商户的准入与持续管理责任 - 平台需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 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确保资质信息与实际相符 而非仅作形式审查 [1] - 平台需将商户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 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 以阻断虚假或失效资质“带病入网” [2]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确保信息持续真实有效 实现从静态准入到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2] 针对“幽灵外卖”等痛点的具体举措 - 新规针对“幽灵外卖”等食品安全痛点提出举措 要求平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商家资质真实 [1] - 通过打破平台与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 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 破除“信息孤岛” [2]
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保持一致
新浪财经· 2026-02-27 02:39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 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顽疾 [1] - 新规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 市场规模与问题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 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行业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 消费者要点到“放心外卖”并不容易 [2] - “幽灵外卖”问题突出 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 [3] 平台与商户责任强化 - 监管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主体责任 [1] - 监管告诫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 食品安全是底线 合法合规是责任 [2]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与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平台主要负责人 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具体合规要求:信息公示与审核 - 平台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平台须要求商家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实际经营地址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其主页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该标识也须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 平台须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须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新规旨在让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 解决远程非接触式消费的追责难题 [4] - 平台须在商家主页或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 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4][5] -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4]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与网售食品相关新规
财经网· 2026-02-26 22:0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以压实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制定并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压实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1] 网络餐饮服务新规核心要点 - **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管理责任,要求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2] - **聚焦商户规范经营**: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且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或委托代工,不提供堂食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2] - **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统一监管,大幅提升平台及商户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网络食品销售新规核心要点 - **明晰三方责任**: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需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入网食品销售者需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许可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监管部门需负起监管责任,形成协同治理格局 [4] - **推进两个协同**:一是执法协同,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监管执法协作;二是贯通协同,要求平台提供者向销售者推送风险提示,销售者发现风险需告知平台,双方发现违法行为或风险均需向监管部门报告 [4] - **强化一体执法**: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实施管辖,以解决平台外溢性与属地监管的矛盾,同时重点加大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配备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风险管控等行为增设法律责任 [5]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具体举措 - **规范信息公示**:规定要求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招牌一致,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资质证书载明场所一致 [6] - **增设“无堂食”专项标识**:规定要求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平台需在商家列表页面同步展示,以便消费者知晓 [7] - **推行加工过程可视化公示**:规定构建“互联网+明厨亮灶”公示体系,倡导外卖商家公开餐食加工过程,并要求平台在商家列表页面展示相关标识 [7] - **强化平台技术支持**:规定要求外卖平台为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确保信息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并对违规商家及时处置 [7] 整治“幽灵外卖”乱象的系统性措施 - **实施“实质审查”正本清源**: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资质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压实平台作为入网审查“第一守门人”的责任 [8] - **通过“资质校验”打破数据壁垒**: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将商家资质信息与省级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阻断虚假资质入网 [9] - **建立“动态核验”生命周期管理**:规定要求外卖平台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确保商家经营情况持续真实有效 [9]
整治假资质假地址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新规
北京商报· 2026-02-26 20:40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旨在通过强化外卖平台主体责任、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以及加强惩戒措施,全面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1][2] 平台监管与责任强化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1] - 监管机构告诫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1] - 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其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2] 商户经营行为规范 - 新规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其经营项目、地址必须与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1] - 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假地址、假照片、假资质等商户违规行为进行重点规范 [1]
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加码网络餐饮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新浪财经· 2026-01-26 16:41
行业监管动态 - 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平台履责、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1] - 市场监管部门以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为抓手,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约谈外卖平台21家次,从备案登记、资质审查等7个关键环节指导第三方平台落实管理责任 [1] 平台与商户监管措施 - 全市累计开展线上监测2739家次,线下检查5842家次 [1] - 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207个,责令改正74家,立案查处1件,督促整改信息公示不实问题30个,下线不符合条件的外卖经营者102家 [1] - 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中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引导商户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鼓励平台为此提供支持 [1] 社会共治机制 - 全市共聘请135名外卖骑手担任“社会监督员”,依托“外卖小哥随手拍”收集线索30件 [2] - 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2件,平台设立食安投诉专用通道,平均处理时长不超过24小时 [2] - 形成“监管部门主导、平台主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 [2]
平湖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开展“幽灵外卖”专项整治
新浪财经· 2026-01-02 07:53
监管行动概述 - 平湖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组织开展“幽灵外卖”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打击无实体门店、证址不符行为,保障公众线上餐饮消费安全[1] - 行动旨在营造透明、安全的网络订餐环境[1] 行动执行细节 - 分局根据地理区域划分为三个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覆盖排查[1] - 采用“线上筛查+线下核实”方式:线上集中比对平台商户证照地址等信息锁定可疑对象,线下随即对可疑商户开展实地核查[1] - 线下核查逐户查验经营场所真实性、卫生状况及操作规范[1] - 通过网格化分工与统一工作流程,实现排查范围全域覆盖、核查标准一致、信息互通高效[1] - 整治过程中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累计核查线上线下商户38户次[1] 未来监管方向 - 经开分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完善“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1] - 将深化与外卖平台的数据协作与信息共享,推动社会共治[1] - 通过强化监管与宣传引导,全力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1]
“无堂食”商家必须亮标识 “幽灵外卖”无处遁形
央广网· 2025-10-18 08:32
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征求意见稿 旨在通过强化平台责任、细化抽查规则等措施 进一步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1] 无堂食外卖标识管理 - 征求意见稿提出平台应对无堂食外卖提供者加注"无堂食"标识 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可 [1] - 消费者认为"无堂食"标识能有效规避卫生隐患 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并有助于区分商家类型 [1] - 有外卖平台已对商家经营情况做更明确备注 如绿色字体的"堂食店"出现在店铺首页 [1] - 专家指出以往是否标记"无堂食"由商家自行决定 平台审核义务不明确 新规明确了责任在平台 [4] 明厨亮灶要求 -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上传和页面展示提供技术支持 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明跳转标识 视频信息应至少留存14天 [2] - 商家认为"明厨亮灶"是监督也是信任 但需投入改造费用 希望平台能给予支持 [2] - 专家表示"明厨亮灶"相关规定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5] 打击幽灵外卖与资质审核 -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 平台需禁止商家使用同一资质重复申请入网 并通过抽查监测防止无实际经营场所的虚假店铺 [3] - 合规商户认为新规将淘汰部分"空壳商家" 减少不正当竞争 [3] - 专家指出新规对"一地一证"的明确将对打击"幽灵外卖"现象起重要作用 但需与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则更好衔接 [5]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外卖消费和监管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 - 随着一系列规定发布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4] - 有平台人员建议对有无堂食的界定需进一步明确 关键不在于是否有堂食 而在于消费选择更透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