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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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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堂食”商家划分,还可在实践中细化
新浪财经· 2026-02-28 03:29
新规核心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要求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1] - 外卖平台需将该“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1] - 外卖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一次核验更新 [2] 新规的行业影响与解读 - 新规被普遍理解为是针对“幽灵外卖”的定向堵漏措施 [1] - “无堂食”商家范围远大于“幽灵外卖”,后者通常指登记地和实际场所不一致或频繁更换场所的经营者 [1] - 新规可能强化外卖平台的责任,要求其组建专职队伍进行落地检查和实地巡店 [2] 对商家分类与监管的讨论 - “有堂食”与“无堂食”的二元划分被认为过于粗线条,可能难以精准界定 [1] - 更准确的监管或需评估堂食区域在经营场所中的面积占比,以及外卖交易量在经营总额中的份额 [1] - 并非所有专门做外卖的店风险更高,也并非有堂食的餐馆就更可靠 [2] - 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些突然出现、频繁更换、价格畸低且短期销量爆棚的“无堂食商家” [2] 对平台运营的预期影响 - 平台需履行更严格的核验责任,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商家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 [2] - 平台需进行非形式化、非平均化的“巡店”,应重点针对高风险店铺进行更高频、更有指向性的检查,以实现前端风险排查 [2]
违规重罚!“幽灵外卖”藏不住了 点外卖避坑指南赶紧收藏
央视新闻· 2026-02-27 14:51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打击“幽灵外卖” [1] 对商家的具体要求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 [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以解决“假地址”问题 [3] - 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5] - 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 [6] 对平台的具体要求 - 外卖平台应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4] - 平台需在商家列表页同步展示“无堂食”标识 [5] - 平台必须为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信息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 [7] - 平台需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虚假/不准确的商家及时进行处置 [7] -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外卖平台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35] 违规处罚措施 - 对平台或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 [9] - 对平台主要负责人,若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10] - 例如,若平台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为50万元,最高可能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11] - 《规定》还破解了“跨地域监管难”的问题,赋予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管辖权 [11] 消费者识别指南 - 消费者应查看商家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是否与店铺地址一致,并核对网店名称是否与招牌照片一致 [17] - 消费者可在商家列表页或店铺首页寻找“堂食店”标识进行判断 [19] - 若店铺被标记为“堂食店”却找不到任何堂食环境照片,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可举报 [27] - 消费者可在店铺首页寻找“明厨亮灶”或“后厨直播”图标,点击查看是否有实时加工视频 [27] - 若“明厨亮灶”视频是录播(画面静止、时间不对)或没有视频,且店铺评分异常高,需多留个心眼 [37] - 遇到疑似“幽灵外卖”,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36]
针对“幽灵外卖”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6-02-27 10:26
行业监管新规出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顽疾,包括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和追责难等问题 [1] 市场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行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消费者要点到“放心外卖”并不容易 [2] 强化信息公示要求 - 平台需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名称一致 [2] - 商家需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展示的实体门面需与实际相符,地址需与资质证书载明场所一致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需在主页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在列表页面同步展示 [2] 整治“幽灵外卖”措施 - 新规针对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造假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的问题 [3] - 平台需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监管目标是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3] 完善消费者追责机制 - 平台需在商家主页或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 [4] -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及时处理 [4] 大幅提升违规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规范网售食品宣传行为 - 网络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需真实合法 [6] -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为整治“幽灵外卖”,新规要求外卖平台至少每半年核验商家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体系以铲除“幽灵外卖”的滋生土壤[2] - 新规要求通过“正源、清流、固本”三策并举,推动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2] 对外卖平台的具体要求 - 平台需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与实际相符,而非仅作形式审查[2] - 平台需将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2]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以保证信息真实有效[2] 针对“幽灵外卖”的治理 - “幽灵外卖”被定义为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营业,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痛点[2] - 新规的出台旨在通过强化平台责任,对“幽灵外卖”乱象进行专项整治[2]
新华解码丨针对“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6-02-27 08:50
行业监管政策更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网络消费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食品安全顽疾 [1]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及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网络餐饮外卖市场概况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24%左右 [2] 强化信息公示与透明化 - 新规要求平台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名称一致 [2] - 平台需要求商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且展示内容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2] - 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平台需要求其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在列表页面同步展示 [2] 整治“幽灵外卖”与资质审核 - “幽灵外卖”指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造假、套用许可、虚构地址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营业 [3] - 新规要求平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和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一次核验更新 [3] 保障消费者权益与追责 - 新规要求平台在入网食品销售者主页面或其销售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以便消费者反馈问题 [4] - 平台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需及时处理,以解决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的问题 [4] 规范网络食品销售与宣传 - 新规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5] - 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5]
溯本清源整治“幽灵外卖”,新规来了
新浪财经· 2026-02-27 03:41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强化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解决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行业顽疾 [1]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至十倍的罚款 [4] 市场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网络食品已成为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频发 [6] 平台与商户责任强化 - 平台被要求承担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或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1] - 平台需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实地核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需至少每六个月对入网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平台需在入网食品销售者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4] 信息公示与透明化要求 - 平台需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 [2]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户需在其主页面设置“无堂食”标识,该标识需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针对“幽灵外卖”的治理 - 新规旨在整治无资质、无固定场所、通过资质造假或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的“幽灵外卖” [3] - 治理核心是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通过平台实质性审查和定期核验,使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3] 规范营销与宣传行为 -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6] - 禁止对食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保持一致
新浪财经· 2026-02-27 02:39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 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顽疾 [1] - 新规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 市场规模与问题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 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行业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 消费者要点到“放心外卖”并不容易 [2] - “幽灵外卖”问题突出 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 [3] 平台与商户责任强化 - 监管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主体责任 [1] - 监管告诫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 食品安全是底线 合法合规是责任 [2]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与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平台主要负责人 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具体合规要求:信息公示与审核 - 平台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平台须要求商家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实际经营地址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其主页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该标识也须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 平台须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须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新规旨在让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 解决远程非接触式消费的追责难题 [4] - 平台须在商家主页或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 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4][5] -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4]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幽灵外卖” 外卖平台需对商家经营地址核验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0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1] 对商户的合规要求 - 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 且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 [1] - 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 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 [1] - 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1] 对外卖平台的监管责任 - 外卖平台需将商家的“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1] - 外卖平台应当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 并对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 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1] - 外卖平台是外卖商家入网审查的“第一守门人” 需强化准入审查责任 [1] - 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1] 行业监管背景与目标 - 新规旨在解决“幽灵外卖”这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痛点 [1]
“无堂食”需亮标 外卖新规6月实施
北京商报· 2026-02-27 00:33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强化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 [1] - 新规重点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聚焦商户规范经营、筑牢违法违规惩戒防护网三个方面提升外卖“放心指数” [3][4] 行业背景与市场规模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24%左右,是行业重要增长极 [3] 平台主体责任强化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平台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1][3] - 要求平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户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至少每6个月对商户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一次核验更新 [1][6] - 要求平台将商户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打破数据壁垒 [6] - 平台需建立智能监测、快速处置等管控机制,将经营资质等信息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7] - 平台需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倡导外卖配送员参与社会监督 [7] 商户经营规范要求 - 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 [3] - 商户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3] - 为入网餐饮经营者划定行为红线,严禁加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违规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7] - 要求入网餐饮、食品销售者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等信息 [7] 针对“幽灵外卖”的治理措施 - 新规旨在解决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幽灵外卖”问题,要求平台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和实质性审查 [5] - 通过“正源、清流、固本”三策并举,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5][6]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 [4] - 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对其个人处以上一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 - 新规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 [4]
针对“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社· 2026-02-26 23:36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解决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顽疾,强化平台与商户的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包括强化信息公示、整治“幽灵外卖”、保障消费者追责渠道以及规范营销宣传 [1] 行业规模与现状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网络食品已成为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存在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 [6] 平台责任与监管要求 - 外卖平台被要求承担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或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1] - 平台需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实地核查,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应至少每六个月对入网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3] - 平台需在入网食品销售者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投诉 [4] 商户合规与信息公示要求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需与实体经营招牌名称一致 [2] - 商户需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需在其主页面设置“无堂食”标识,该标识需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针对“幽灵外卖”的整治措施 - “幽灵外卖”指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 [3] - 新规要求通过系统性治理,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以溯本清源 [3] 违规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对平台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