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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 筑牢线上食品安全“防火墙”
中国食品网· 2025-11-25 19:01
本次检查网络餐饮门店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要求相关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在后续 工作中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闭环管理、整改落到实处。 炸鸡、奶茶、炒米粉……您手机里下单的这些"网红"美食,后厨干不干净?食材新不新鲜?为守护群 众"舌尖上的安全",给网络餐饮紧紧"安全弦",近日,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高人气 的网络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双线监管,加大对网络餐饮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同 时,依托"互联网+AI监管"智慧监管平台推进后厨阳光化、操作可视化,提升监管效能,保障消费者线 上点得放心、线下吃得安心。(额敏县市场监管局 唐述典) 执法人员直击后厨,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体检"。在某 炸鸡店,执法人员发现其后堂油污积存、地面黏腻、环境卫生脏乱差、冰柜积霜太厚、生熟食材混放等 问题,当场亮出"红牌",责令其限期整改。 ...
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多举措发力 筑牢网络餐饮安全防线
中国食品网· 2025-11-03 16:45
网络餐饮监管措施 - 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通过源头把控、过程严管、社会共治三维发力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 - 监管所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定期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平台区域负责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入网商家资质审核制度 [1] - 针对新入网商家实行平台初审加监管核验双审核机制,重点核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性与有效性 [1] 源头准入环节 - 累计线上抽查核验商家30余家次,线下商家20余家,从源头筑牢准入防线 [1] - 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入网商家资质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无证、套证、假证经营等问题 [1] 过程管控环节 - 监管所创新采用线上巡查加线下突击联动模式进行过程管控 [1] - 线上依托平台后台数据实时监测商家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情况,已开展线上定向检查80余次 [1] - 线下以订单量大、投诉集中商家为重点深入后厨检查,累计开展实地检查210家次 [1] - 对12家存在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商家立查立改,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清零 [1] 社会共治机制 - 监管所鼓励骑手在取餐环节发现卫生隐患及时上报,构建取餐即监督的前沿防线 [2] - 开展你点我检、随机查餐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无堂食要明确标识,保障外卖消费者知情权
南方都市报· 2025-10-18 18:21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新规,旨在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商家及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边界 [2] - 规定细化了平台在商家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2] - 新规对违规行为明确了罚则,旨在为行业提供更健康的发展环境 [5] 平台主体责任强化 - 平台需对新入网商家的经营资质进行实地审查,并留存记录备查 [2] - 平台需审查入网商家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情况,未实现者不得上线交易 [2] - 平台被要求在商家列表页首页以及无堂食外卖商家的主页加注“无堂食”标识 [3] 针对“虚假堂食”的治理 - 新规要求标识“无堂食”是针对商家利用虚假图片营造堂食人气旺盛假象的乱象 [3][4] - 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常受堂食状况影响,认为人气高的商家餐品质量更有保障 [3] - 商家通过P图或AI制作假图吸引下单的行为被认定为操控消费心理的欺骗方式 [4][5] 商家经营行为规范 - 规定要求商家取餐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载明的场所一致 [2] - 禁止商家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2] - 禁止商家将订单委托给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 [2]
“无堂食”商家必须亮标识 “幽灵外卖”无处遁形
央广网· 2025-10-18 08:32
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征求意见稿 旨在通过强化平台责任、细化抽查规则等措施 进一步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1] 无堂食外卖标识管理 - 征求意见稿提出平台应对无堂食外卖提供者加注"无堂食"标识 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可 [1] - 消费者认为"无堂食"标识能有效规避卫生隐患 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并有助于区分商家类型 [1] - 有外卖平台已对商家经营情况做更明确备注 如绿色字体的"堂食店"出现在店铺首页 [1] - 专家指出以往是否标记"无堂食"由商家自行决定 平台审核义务不明确 新规明确了责任在平台 [4] 明厨亮灶要求 -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上传和页面展示提供技术支持 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明跳转标识 视频信息应至少留存14天 [2] - 商家认为"明厨亮灶"是监督也是信任 但需投入改造费用 希望平台能给予支持 [2] - 专家表示"明厨亮灶"相关规定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5] 打击幽灵外卖与资质审核 -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 平台需禁止商家使用同一资质重复申请入网 并通过抽查监测防止无实际经营场所的虚假店铺 [3] - 合规商户认为新规将淘汰部分"空壳商家" 减少不正当竞争 [3] - 专家指出新规对"一地一证"的明确将对打击"幽灵外卖"现象起重要作用 但需与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则更好衔接 [5]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外卖消费和监管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 - 随着一系列规定发布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4] - 有平台人员建议对有无堂食的界定需进一步明确 关键不在于是否有堂食 而在于消费选择更透明 [4]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人民日报· 2025-10-18 06:13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规定旨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聚焦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重点问题 [1] - 规定拟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责权边界 细化平台在资质审核、日常监测和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 [1] 行业影响与规范重点 - 新规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的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 旨在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1] - 规定将细化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管理要求 [1]
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征求意见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人民日报· 2025-10-18 05:59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规定旨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聚焦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重点问题 [1] -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责权边界来系统性解决薄弱环节 [1] 平台责任与要求 - 规定细化了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 - 新规旨在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1]
对“无堂食外卖”加注标识,核心还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南方都市报· 2025-10-17 14:37
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规定以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边界[1] - 规定细化了平台在商家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1] - 规定要求平台在商家列表首页及无堂食商家主页面对其加注无堂食标识[1] 新规出台背景与行业乱象 - 行业中存在商家虚假宣传堂食状况的现象例如通过P图或AI生成假图片营造人气十足的假象[2] - 消费者习惯通过商家堂食状况来决定是否下单将堂食人气视为商家口碑和食品质量的参考指标[2] - 无堂食商家进行虚假堂食宣传被消费者视为一种操控消费心理的欺骗行为[2] 新规的行业影响与监管意图 - 新规是对外卖领域虚假堂食乱象的针对性治理措施[3] - 监管意图在于提醒平台和商家即使不直接面对消费者也需遵守规矩和承担责任[3] - 该规定被视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在典型场景下的细化规范[3]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网· 2025-10-17 12:04
平台提供者责任 - 平台需对入网商家的经营资质、加工制作、卫生环境等进行监测和抽查,每月线下抽查比例不低于5%,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监测和抽查结果留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2年 [1] - 平台应将入网商家经营资质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体资质信息进行校验比对,校验不成功的不得上线经营 [1] - 平台应在无堂食外卖提供者首页加注“无堂食”标识,并在商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确保网店招牌名称与实体店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场所一致 [5] - 平台需禁止商家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即禁止“一证多店”行为 [9] - 平台若未对监管部门通报的商家违规行为采取措施、或擅自恢复违规商家服务、或未进行资质校验比对,将面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10]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 - 入网商家应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画面需覆盖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并保证正常运转 [3] - 入网商家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并对食品进行包装封口,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配送污染 [3] - 入网商家提供的餐饮食品主要原料需与实体门店保持一致,否则将面临罚款 [12] - 入网商家若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或监控未覆盖关键过程、或故意影响监控运转且拒不改正,将面临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2] 监管与执法机制 - 新规明确了平台总部所在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的权责,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平台依法处罚,以科学分配监管权责 [14]
网络外卖新规征求意见 商家应“明厨亮灶” 无堂食须注明
南方都市报· 2025-10-17 01:05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幽灵外卖”等问题 [1] - 新规明确提出“互联网+明厨亮灶”、“一证一店”以及加注“无堂食”标识等具体要求 [1] “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画面需覆盖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并保证正常运转 [2] - 平台提供者需对“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审查,未实现者不得上线交易,并需提供技术支持与页面跳转标识 [2] - “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需至少留存14天,平台未按要求留存将面临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2] - 商家监控画面未覆盖关键过程或故意影响运转,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2] 商家资质与经营模式规定 - 明确“一证一店”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及合法资质,不得超范围经营 [3] - 禁止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需禁止商家重复申请入网 [3] - 商家违反“一证一店”规定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平台违规通过重复申请将面临同等处罚 [3] 信息公示与标识要求 - 平台需在商家列表页首页及无堂食服务商家主页加注“无堂食”标识 [3] - 平台未落实信息公示和加注责任,或信息不正确,将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3]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外卖平台应对“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
证券时报· 2025-10-16 21:14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1] - 政策聚焦于解决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包括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 [1] - 政策旨在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的责权边界,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1] 平台提供者责任规定 - 平台提供者需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与各主体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 [3] - 平台提供者需做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工作 [1][3] - 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 [3]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要求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3] - 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禁止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3] - 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3] - 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