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风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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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受伤,只能自担风险?(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11-20 06:20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甘风险"原则适用于自然人在参加文体活动期间因其他参加者的 行为受到损害的情况。本案中,孙某在参加花样滑冰培训期间摔倒受伤,其不是因为"其他参加者"的行 为受到损害,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适用"活动组织者"有关责任的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孙某自2019年起在某体育公司处学习花样滑冰。一天晚上,孙某说自己腿疼,其母就该情况与 教练进行沟通。隔天,孙某进行花样滑冰训练时摔倒,当天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股骨干骨 折。 孙某一家认为,由于教练指导错误,导致孙某在训练过程中摔倒并遭受严重损伤。但体育公司及教练等 人则针锋相对表示,不存在教练错误指导的情况,对孙某的训练也不存在基础性技术性错误。孙某自愿 参加自甘风险的体育活动,应由孙某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里的"自甘风险"原则可以用于本案的情况吗? 经法院核查,除冰场入口处张贴有入场须知外,没有证据显示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其他 的、必要的防护措施。事发当时的视频显示,冰面有多名未成年学员自行练习,一名教练人员在场上巡 视。孙某摔倒后,在场教练人员上前查看后旋即滑离;在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的情况下,教练人员滑 ...
孩子花滑课上摔骨折 机构甩锅“自甘风险”?法院判赔→
央视新闻· 2025-05-09 17:42
公共场所视频可以看到,事发时,多名学员都在冰场上进行训练,乐乐就是其中的一员。她滑行了一段,然后做出了跳跃动作,但落冰时她没有站稳,整个 人摔倒在冰面上。 不少家长会给孩子报一些文体类的培训班,如果孩子上课时受了伤,他所在的培训机构要担责吗?我们来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案。 11岁的花样滑冰学员,在冰场训练时摔倒受伤。培训机构认为孩子是自愿参加培训,适用"自甘风险"原则,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那么,什么是"自甘风 险"原则呢?哪一类情形适应于这项原则呢?法院会如何判定呢? 11岁女童学花滑骨折 培训机构拒绝担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马铭:本案原告是学习花样滑冰的未成年人,摔伤时虽然只有11岁,但已经学习花滑7年多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马铭:在热身过程中,练习一个考级动作时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干骨折。 根据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乐乐的右侧大腿部位发生骨折。乐乐及其家长认为,学员在上课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故,教练和培训机构难逃其责,于是将这家体 育公司、公司股东以及教练员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和另外三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