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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股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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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 建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27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如涉及融资融券交易) [2] - 董事及高管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规定,并严格履行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2] 交易禁止与限制条款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承诺锁定期内、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立案期间、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等 [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司法强制、继承等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4] - 年内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基数 [4] 短线交易与敏感期交易限制 - 禁止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含配偶、子女等关联账户持股) [5]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日等 [5]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任时同样需申报 [6]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变动前数量、价格、原因及变动后数量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信息申报,每季度核查交易合规性 [7] 减持计划管理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计划,内容包括来源、数量、减持比例(不超过3个月)等 [7] - 减持期间若遇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需立即披露进展及关联性 [8] - 离婚导致的股份变动需双方持续遵守制度规定 [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信凯科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40
核心观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股票交易规定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股份 [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八类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3] - 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等四类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4] - 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5]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条件部分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5] - 公司章程可规定更严格的禁止转让期间或更低转让比例 [6] - 公司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处罚时 至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股份 [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7]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若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告知风险 [7] - 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 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入 此规定涵盖配偶、父母、子女持股 [7][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据 并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9] - 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 现有人员信息变化时也需及时更新 [9]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在深交所网站公告 内容包括上年末持股数量、变动日期及数量等 [9]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需合并申报 [10]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10]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